2024项目意向书(精选7篇)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友好协商,双方于20xx年6月7日就成立公司、合作投资建设棉浆粕项目和粘胶短纤维项目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目的
◆根据西部大开发的总体部署和新疆纺织工业“”发展战略,充分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契机,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资源为粘胶纤维生产提供强大的质优价廉的辅助原材料供应,整合上游产业链,体现资源转换效益。
◆粘胶短纤维项目利用新建棉浆粕的综合辅助设施,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通过纵向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更好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使产品定位得到进一步升华和提高,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2、合作方式
合作双方同意分别成立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对棉浆粕项目和粘胶短纤维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0xx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双方拟共同增资,使注册资本至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3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新农开发以货币方式增资2400万元人民币,合计出资44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5%;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以“银旋”牌商标使用权出资20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合计占注册资本的55%。新农开发以货币方式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3、合作项目规模
双方合作投资的项目分别是:棉浆粕项目和粘胶短纤维项目。其中,棉浆粕项目规模为年产5万吨,总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计划于20xx年内建成投产;粘胶短纤维项目规模为年产4万吨,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计划于20xx年内建成投产。
本意向书签署后,合作双方将根据各自公司投资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签订具体的投资合作协议书及其他相关协议。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以上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一、 项目简介:
KALAKALA韩国纯自然化妆品是北京凯信天成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和销售为一体的韩国化妆品企业,于20xx年正式登陆中国市场,它的所有产品原料来自韩国以保证产品的内涵,产品的设计全部来自韩国以保证与国外的同步,产品的生产全部来自韩国最大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保证产品的品质。它与其他化妆品的差别在于公司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顾客可以在任意一家咖拉咖拉店铺进行免费的化状,店铺里300多种产品全部可以免费试用,而且还有丰富的促销活动等等。韩国咖拉咖拉化妆品排除了过量的广告宣传,采用优质韩国进口原料,瞥去了过多的中间环节,以高品质和低价格的营销策略,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和优惠。 二、 市场前景: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国内消费者消费能力呈现不断上升和扩大的趋势,消费者对化妆品的消费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化妆品消费市场越来越成熟,随着消费者购买能力的提高,国内化妆品市场的需求总量每年不断大辐增长。据有关部门测算,到20xx年,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总额增长速度,每年将以13%的平均递增速度快速推进,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化妆品零售额将以15%以上的速度递增。 因此,咖拉咖拉韩国化妆品的市场前景是很诱人的。从竞争态势看,一是咖拉咖拉韩国化妆品有它成功的营销策略,就是以高品质,低价格来回馈广大客户的;二是咖拉咖拉韩国化装品品种琳琅满目,有300多种化妆品供顾客选择,适应了不同层次消费的需求;三是咖拉咖拉韩国化装品时尚优雅的卖场环境让顾客体会到家的感觉,自然又享受其中,增强了商品的吸引力。
三、 投资规模
加盟金额方面:单店投资额可能是7-15万元,其中包括2万元的加盟费,装修费2-4万元,首批货款3万,2万元的施工费;
店铺方面:需要15-30平米的店铺,形式为专卖店或店中店,选址可以在时尚购物中心、大学附近、大型超市、大型社区等店铺密集区。
四、 投资分析
鉴于咖拉咖拉作为韩国知名化妆品,已在中国消费者中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店面选址选在人流量比较大的步行街或其他商业区,采取有特色的装修风格,凸显出咖拉咖拉的核心竞争力,前期采取适当的营销手段先打开市场,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商品质量建立起咖拉咖拉化妆品在消费者中的信誉,培养忠实顾客,再以老顾客介绍新顾客最终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实现盈利。根据化妆品消费群体的特点,前期投资10万元左右,在1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旺季销售额会在7万元/月、淡季也会有3万元/月的营业额。
甲方:
乙方:
1. 经过甲乙双方多轮洽谈,乙方确定在投资建设 光伏电站 项目,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名称: 项目
二、投资方: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投资规模 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投资,公司地址位于,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组建的销售及电力资源开发、并购、建设、运维、投资管理等主营业务,以并购和建设光伏电站为基础,不断扩大资产规模,打造再生能源的电力第一品牌。
公司现有员工人,以高素质,高标准,高激情的企业团队来塑造企业梦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
公司自创办以来本着“市场为导向,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来拓展海内外发展空间。立足,放眼世界各地。重点发展电力匮乏地区,已联合生产厂家和电站建设企业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的经营模式:一、租赁土地或屋顶,我方投资建设,电费优先售给土地或屋顶业主,剩余部分并入国网。二、于土地或屋顶方合资建设,共同投资。三、土地或屋顶方自己投资,我方负责建设并网,一站式服务。
公司将围绕满足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电站建设和新型农业与新能源电力结合为战略目标,打造高端技术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综合水平实力。坚定发展信念,以人为本,创新结合传统文化与新概念。竭力服务新能源事业。
由于山东硕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在建设 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亩。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亿元。项目建设期限为 个月,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 ,年盈利 亿元,实现税金亿元。
四、选址意向
项目选址方案一
项目选址方案二:
五、乙方提出:(1)享受 当地 最优惠的土地价格;(2)享受招商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本意向签署后,乙方应在15日内提供企业资信证明文件、项目简介、工艺流程等资料。甲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5日内经认证确定厂址,并与乙方商定项目引进协议。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中信和电子公司投资意向书
甲方: 茅兰沟乡政府
乙方:北京中信和电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平泉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电子配件建设项目生产工厂一事,(拟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中信和电子配件项目
(二)项目地址:平泉县工业园区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协调乙方平泉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电子配件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
(四)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建设需求,达到"三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五)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六)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平泉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3、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
(八)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二、相关说明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青菱乡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地址:洪山区青菱乡(张家湾玻璃厂北侧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青菱乡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四)土地价格: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张家湾玻璃厂北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__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青菱乡委发[20__]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乡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二、相关说明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订日期:20__年X月X日
投 资 合 同 书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福建省城西街道投资建设 项目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履行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
二、投资规模及要求
项目总投资 万元,生产 项目,投资强度每亩达 万元以上,容积率达到 以上。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厂房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生产 。建成投产时用地开发强度应达到80%以上,投产满一年内用地开发强度应达到90%以上。年产值达 万元以上,税收达 万元以上。
三、建设周期
项目签约后,于20xx年 月 日正式开工建设, 年 月底前建成投产。
四、项目位置及面积
项目建设位于城西街道 区,规划占地面积为 亩,具体位置及四至、面积以实际测量结果,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为准。
五、土地性质
本投资合同书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
六、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
1、本投资合同书下的土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工业用
地挂牌出让价格为每亩 万元(不低于工业基准地价),在20xx年 月 日之前乙方先预交付每亩 万元作为购买土地预约金(如在20xx年 月 日前未缴纳每亩 万元的预约金,则出让地款调为每亩 万元以上)。剩余土地价款在乙方竞得土地后 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总价款。
七、注册登记
乙方在正式签订合同 个月内必须在境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新公司应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而非外地企业的分支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并将其工商、税务注册地登记在境内。
八、优惠政策
乙方达到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投资强度、开发强度时限进度、税收等要求,可享受中共委、X人民政府出台的《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暂行规定》([20xx]6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完成一平工程后,即向乙方提供城西街道 区内土地,具体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土地地表附着物的拆迁工作,并在甲方交地前,将乙方所需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接至该宗土地边界处。甲方根据乙方建设、生产进度需求完成该集中区配套工程,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诺在该项目筹建及生产经营期间,全程一站式协助乙方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维护乙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证,乙方缴清税费并提交申请办证报告后,甲方 个月内负责协助办理土地证交给乙方,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投资合同书签订后,乙方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交付甲方。
2、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设备和工艺技术必须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的规定,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和工艺。乙方项目投产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估。确保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其污水排放、噪音、烟尘等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等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作
3、乙方的建设应符合甲方提供的场地总体规划要求,并提供经有资质单位设计的该项目总体平面规划设计图纸和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等材料,向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乙方在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用工,并自觉承担在投资所在地的纳税义务。
5、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十、违约责任
1、本投资合同书经双方签字后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达不到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投资强度、开发强度时限进度、税收等要求,不享受中共委、X人民政府出台的[20xx]6号文件所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预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按竞得土地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价款或未按本投资合同书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甲方将依法予以处罚。
5、乙方在取得土地所有权证2年内用地开发强度未达到50%,甲方将依法无偿收回闲置的那部分土地。
十一、其他规定
1、本投资合同书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2、因执行本投资合同书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投资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投资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投资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投资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乙方: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宿松县二郎镇(地方公路局二郎道班住址及后面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二郎道班后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__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宿松县委松发[20__]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镇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