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选5篇)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学子们在寒窗苦读、奋勇拼搏的同时,应当主动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你们的出行平安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广大家长要主动履行好对孩子交通安全的监管义务,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方面的提示提醒和教育管理,发挥好文明守法出行的模范作用。
当前,海门区正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出行安全,请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必须做到“戴好一顶头盔、看清两个方向(路口拐弯、穿越道路前,要停车仔细左右观察,在没有横向来车或确定安全时,缓慢通行)、做到三个不违(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二、严禁使用非标三四轮车、超员车、“黑校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家长接送学生期间,在校园周边要文明有序停放车辆,杜绝在道路靠右侧第二排停放机动车,严格遵守禁停、禁止转弯等标志标线规定,维护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四、学生要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及时指出、制止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每个孩子的健康发展,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今社会,各类电动车为许多家庭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特别是成为许多学生上下课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许多学生骑行电动车存在不戴头盔、超员驾驶、超速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许多矛盾和不稳定。抚州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一直心系学生交通出行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十分重要,为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榜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礼仪,注意安全。
二、请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货车、电瓶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系上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教育孩子做到未满12周岁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行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上路。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横行、不逆行、不载人、不双手离把、骑车戴好护具、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不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六、接送学生时要服从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管理,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和值日教师的安排,按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接送学生,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我们提倡节能环保,距离学校较近的家庭尽量不用汽车接送。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最后,祝全市的师生、家长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又到春暖花开入学时,为切实保障学生返校后的日常交通出行安全,深圳市教育局联合深圳市交警局共同提醒家长朋友们,始终牢记“牢牢把孩子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手上”的理念,引导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滑行工具不上路
请提醒孩子:平衡车、滑板车是滑行工具,不能上路滑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停车场内勿玩耍
请提醒孩子:停车场不是游乐场,切勿在停车场内玩耍。车辆盲区多,要教育孩子不得在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小区停车场内。
过马路时左右看
请提醒孩子:过马路时一定要“先左看再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再通过。过马路时一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穿越人行横道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可急冲、嬉闹或突然折返。
未满年龄勿骑车
请提醒孩子: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切莫让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乘车系好安全带
请提醒孩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副驾驶位。乘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守住生命线。
远离大车避盲区
请提醒孩子:车辆有盲区,特别是大型车辆,要远离货车注意盲区。在马路上遇到大型车辆,要尽量远离。在路口的拐弯地带,要注意远离“危险警示区域”。
生命仅一次,事故无彩排。让我们共同为孩子撑起交通安全的平安伞,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好榜样,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让孩子们安全返校,快乐成长!
尊敬的家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为了孩子的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确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一、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教育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让他们掌握交通安全自我防范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上学、放学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做“低头族”、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抢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教育孩子安全乘车
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搭乘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车,下车前先观察外面交通情况并确认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育孩子安全骑车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滑板车等上路;保证孩子骑乘车辆安全性能良好,铃、闸、锁齐全;提醒孩子骑车自觉靠右走非机动车道,并注意避让机动车和行人;骑车转弯时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不在道路上乱穿乱行、追逐竞赛、骑“英雄车”,确保自身安全。
五、做文明谦和的家长
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观,做文明出行的典范。骑车要佩戴头盔,驾车上路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各行其道,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接送学生时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位,不要占道乱停,妨碍道路正常通行。
六、特别提醒:
1.骑自行车到校的学生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线区域内,摆放整齐。
2.乘坐私家车或电动车到校的学生,请家长在南门黄线区即停即走。
3.乘公交车、坐地铁,步行到校的学生,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车注意安全。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共同为他们创造安全幸福的成长环境。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期,全国已发生多起在校门由于家长车辆不遵守秩序,乱停放导致的学生及家长伤亡事故。延安市综治委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实施意见》,新区管委会也下发了《新区城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家长及学生入离校园的交通安全,根据校园实际情况,特向全体家长提出如下要求,请予遵照执行:
1、接送孩子时,家长的车一律有序停放校园门口两边的停车位,停车位入口处切勿停车,避免通道堵塞。
2、由于停车位有限,您可以沿校园停车位两侧路边停放,严禁在校门口前的路面两侧停放车辆和调头。
3、交通事故猛于虎,您遵守交通规则,就能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4、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规范停车、文明礼让、安全出行,为孩子作好表率。
5、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6、家长一定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
7、请您详细查看学校发的停车示意图并严格遵守,也请您配合和尊重指挥交通的老师及交警,您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榜样,让我们携手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出行安全的交通环境吧,谢谢支持!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行为,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