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细心的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法律实训总结范例【优秀2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摘要:加强公安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是公安院校培养合格警用人才的需要,是改制学生廉洁从警的需要,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开展公安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一是要加强改制生管理制度建设,二是要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三是要科学设置改制生廉洁教育课程内容。
关键词:公安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3-0316-02
公安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战略决策。2008年我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2009年国家扩大了招录培养改革试点的规模和范围,试点公安政法院校扩大到31所,招录总人数为23068人,其中公安系统16179人,占招录培养改革总人数的70%,占09年全国公安本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左右(含普通高中起点的招生人数);参加招录培养改革试点的公安本专科院校共26所,占本专科公安院校总数的80%以上,公安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
1公安院校改制生基本情况与特点分析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因招录的对象是大学毕业生和部队转业的士官,这些改制学生与以前从普高招录的学生相比,在生源、年龄、学历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以湖南警察学院的改制生为例,在生源方面,09年学院招收改制生821名,其中只有177人来自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占21.56%,其他都来自部队或地方院校;在党员比例方面,821人中有正式党员252人,预备党员47人,党员人数占总人数的36.42%;在学历结构方面,学生中有全日制本科学生206人,占25.1%,自考本科86人,占10.5%,两项合计占35.56%;硕士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4人,占0.49%;专科357人,占43.48%,高中学历168人,占20.46%;在婚姻状况方面,结婚42人,占5%。从以上我们可以发现,改制学生有以下特点:
1.1经历的复杂性
“体改班”的学生来源于部队退伍士兵和高校毕业生。在转业士兵生中,有的是刚从部队转业,有的转业多年,或在地方单位工作,或经过商;在高校毕业的学生中,也有的刚毕业,有的已毕业多年,从事过各种工作,个别的甚至在大型企业担任过主管等。他们中有的学生年龄偏大,其中部分学生结了婚,有些有了小孩。他们经历丰富,自主性强。
1.2价值观念的多样性
由于改制生经历的多样性,加上他们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差异大,有的是高中毕业,有的是研究生学历,因此他们在文化素质、个人品德修养、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1.3身份的特殊性
公安政法院校改制生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们具有双重的身份。一方面,他们在学校学习,是在校学生,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是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取得了公务员身份、已确定了工作单位的预备警官,他们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安政法机关工作。
2公安政法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分析
由于改制学生学制只两年,真正在校学习的时间只一年半左右。同时,由于其经历的复杂性、身份及毕业后从事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对他们加强廉洁教育,可以说时间短,任务重。因此,如何改进改制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改制生廉洁教育,确保改制学生在进入公安政法单位工作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阵线,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将防腐倡廉的因子根植于思想意识当中,这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一个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2.1开展改制生廉洁教育,是公安院校培养合格警用人才的需要
公安院校必须加强改制生廉洁教育,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罚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光荣使命。作为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才的公安院校,必须把廉洁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要求学生把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深深植根于头脑里,无论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廉政勤政,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和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大无畏精神。
2.2开展改制生廉洁教育,是确保改制学生廉洁从警的需要
目前,从整体来看,改制学生的状况是好的,他们虽来自各行各业,但为了一个人民警察梦,走到了一起。应该说是目标明确,理想坚定。同时,大部分改制生文化素质高,年龄比普通大学生大,已基本形成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但是,由于改制生来源的复杂性,经历的丰富性,社会的一些不良现象也对他们造成了一定影响,一些不良思想倾向在他们身上也有所反映。当前,影响改制学生廉洁从警意识的培养与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消极的因素对改制生道德素质的养成过程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当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致使个别学生对整个社会风气缺乏信心。二是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原则使个人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肯定,金钱作为财富的象征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得更加充分。这些将直接影响作为消费者的大学生对个人物质利益和金钱的认识。三是很多改制生来自不同的高校,而现在一些高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够,公开透明度不高。如有的学生干部的选拔公开竞争不够,不是由学生的能力决定的,而是凭与辅导员的个人关系好坏来决定;有的奖学金评定的制度不健全,人为操作空间比较大,学生干部容易被评上;再如有的发展学生党员标准把握不严,公开公示程度不高。这些都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不平衡,形成一种趋向“搞什么都靠关系、走后门”的扭曲心理。因此,只有加强公安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他们将来才能正确对待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才能在今后的职业生涯里有正确职业态度和职业行为。
2.3开展改制生廉洁教育,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形势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一方面,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不断加剧;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正处于深刻的调整变化之中,多样化发展趋势日益显著,这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导致各种新的不安定因素明显增加,公安事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进一步加大。在这样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安机关所担负的任务愈加繁重和艰巨。要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着力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从公安队伍现状情况看,我国公安队伍的主体成员大都是由公安院校培养出来的。现在,改制生已占公安院校中公安专业学生的很大比例,而且改制生又都是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已确定了岗位的准人民警察,毕业后即走上人民警察岗位,履行人民警察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人民警察是特殊的职业,警察在社会公众的行为规范如何,直接影响到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直接影到其他行业职业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的好坏,关系到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如果在校期间不加强廉洁教育,没有形成正确的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一旦参加工作,就不会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就不可能为社会主义公安事业勤奋工作,相反还可能成害群马,破坏人民警察的声誉,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进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危害社会主国家政权的稳固。
3公安院校改制生廉洁教育的途径分析
3.1不断加强改制生管理制度建设
制度因其利益的现实性和刚性的规定成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学生管理制度是学生在大学期间生活学习所遵守的各种规范,涉及学生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和影响丝毫不逊色于其他的廉洁教育活动。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制度、教学考试管理制度、各类奖励制度、学生违纪处理制度、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学生一日生活制度等。加强改制生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是需要根据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的需要和改制生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有管理制度中一些不足之处,杜绝一些在学生管理、学生干部选拔、学生党员培养等方面的违纪违章及暗箱操作行为,重点抓好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廉洁教育,提高素质。如:严格考试制度,要求诚信参考,提倡无人监考;教育学生不恶意拖欠学费,并诚信贷款,及时还贷;在毕业教育活动中,进行以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聘学生干部要民主、公开,并加强对学生干部,特别是党员学生干部的监督、教育等。确保制度的公正性、严肃性,以制度来影响、引导学生树立公正严明,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
3.2大力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校园文化氛围是一种潜在的教育因素,对学生的思想情操、行为习惯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作用。首先,学校可充分运用校内教育阵地对学生进行廉洁文化教育,如:在学校走廊、礼堂大厅安排廉洁事迹展览,张贴廉政警句等等。其次,可把廉洁教育寓于校园文化活动中,通过“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传播廉洁知识,弘扬廉洁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如组织开展廉洁格言警句的学习活动、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学习格言警句座谈会,使学习、运用廉洁格言警句形成风气等。再有,可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主题活动月”活动,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创造性地开展自我教育,引导学生读有关廉洁教育方面的书籍,组织“敬廉崇洁”为主题的活动,观看反腐倡廉内容的影视电教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用文化导向、活动引领、自我教育等方法,增强廉洁教育的实际效果。
3.3科学设置改制生廉洁教育课程,因材施教
目前,从我国改制生来源和组成看,改制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高校毕业生,约占改制生的70%左右,另一部分是部队退伍的士官生,约占30%左右。而在高校毕业生中,有少数学生又是毕业于公安院校。由于改制学生来源的差别很大,文化程度也差距较大,决定了廉洁教育也需根据其受教育的情况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对于部队退伍士兵生,因为普遍未接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在廉洁教育中,首先应加强基础道德教育。以马列主义为基础,深入进行基础道德教育,对于帮助和促进士兵生形成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年级时,应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廉洁教育的主要课程来学习,在士兵生中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并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学习生活之中,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在二年级时,着重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对于地方高校毕业的改制生,因其在读大学时就已系统学习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因此入校后着重学习警察理伦理学、警察职业道德修养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内容,重点加强警察职业认同感、廉洁从警等方面的教育;对于公安院校毕业的改制生,由于在读大学期间已学习警察思想道德教育的理论,现在主要是加强廉洁从警的实践教育,可以组织他们参观看守所、监狱,观看公安机关内部警示教育片,挖掘廉洁教育的社会资源,积极织和指导学生深入社区、企业或到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政社会调查,参加反腐倡廉宣传,开展人民警察违纪违法情况调研等,设身处地了解廉洁从警的重要性,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参考文献
[1]赵建宾。对公安院校大学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思考[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10).
[2]蔡蓉英。公安院校大学生廉洁教育内容体系构建研究[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3).
一、警察法课程设置的重要性
改制生课程设置中的警察法教学实践改革是宏大的警察培训体制教育改革的重要和有机组成部分,必将在总体上推进和带动改制生法学教育的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警察法学的教学担负着对于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初进民警树立警察理念的历史使命,为各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推进警察执法规范化,这种教育任务和目标模式的实现必然要有与其协调一致的警察法学教育的保障。警察法的教学不仅仅将视野局限在《人民警察法》的法律条文解读上,也不应当把行政法、刑事法以及其他公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内容糅杂进来,而是在阐述警察与警察法学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在法学和警察学的双重视角下,以警察法律关系为主线展开论述。警察法的教育是要构建一种行使法律赋予权力的警察能力的规范化,确保人民警察能够将警察权力行使正确,有效地惩治犯罪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学科体系,这已�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规范和控制警察组织和警察执法行为。在新的社会境况下,警员的执法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警察执法和合法性,同时也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警校在培养警员前述理念时警察法学教育这门学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警察法课程教育成为整个改制生教育所开设的公安法学课程的重要基础部分。
二、改制生警察法教学定位分析
(一)改制生警察法教学的课程分析。
目前,警察法教育以警察法学教材为主,内容以警察权为核心,以警察法律关系为主线把警察执法的相关内容串连起来。课程内容本身较抽象,案例分析的趣味性差,教师只能相对抽象地介绍警察法的规定,这些规定常常并没有一个对应的案例予以解释。同时警察法并不等同于警察刑事法,不能把刑法中的诸多罪名以及犯罪构成的案例直接搬到警察法的教学课堂上,导致警察法的案例研究领域较小,研究视野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在教学安排上,理论课在学校集中安排学习,容易出现“满堂灌”,实训课安排在假期实习阶段,理论课和实训课安排脱节,导致两者各自孤立。在课堂教学中理论教育的讨论研究较多,但无法直接反映在实训课中,导致理论学习内容无法直接运用到实践。实训课的效果如何也无法直接反映出理论课的教学结果,无法为理论课的改进提供相应的参考。在实践中,学生对于执法现状的评判分析无法落实到课堂上,理论课的指导性作用大大减弱。
(二)改制生警察法教学的学情分析。
改制生的来源比较广泛,对于全日制应届本科学生来说,进入培训前所学专业各不相同,专业知识基础差异性比较大,不容易从整体上把握。同时本科生、专科生和退伍军人学生的层次不同,却要在相同的时间内进行培训,这给授课老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单独以同一教学模式很难适应不同学生层次的需求。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学生的培养方向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方向性,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因此即使是相同层次的学生,将来要分配的岗位也不同,客观上会导致教学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改制生警察法教学的教师资源分析。
我国公安院校的专业教师,总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安院校建立或恢复时从公安机关调入的业务骨干,这类教师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很好地将理论联系实际,但是学历不高,理论基础薄弱是他们面临的重要问题;第二部分是从各大高校直接分配的大学生和研究生,他们拥有较强的理论基础,但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对于改制生的教学,除了理论知识的传授外,更重要的是实战的训练,各类公安院校的老师多数没有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无法对执法现状和执法过程有全面的把握。
三、改制生警察法教学的完善
(一)从“知识学习”到“职业学习”的教学理念的改革。
对于警察法的教学研究,应该针对警察执法的实际问题,进行多维研究视角的自然整合。单纯的讲解法条、归纳式的总结和案例教育可能会导致泛化的主观臆断,对于改制生的警察法教学,要突破其他法学教学的法条式的生硬模版,变为对于警察这一职业的整合性、立体性的研究,从宏观上树立正确的警察职业理念。由于警察职业本身的社会化性质,一个警察法概念的背后,可能会涉及公民权力与政府公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涉及地方利益博弈之复杂、公民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舆论导向的视角、自由裁量权的广泛运用,等等,往往很难简单地对其行为用单一的法条对应。这就需要多角度、多学科地融合分析。警察法的学习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更是职业的学习,通过在学校的学习,树立并践行警察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警察培育理念,加强针对不同警种的专业性教育,打造符合职业需求的警察。其课程考核的成果,也要成为警察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体现,渗透到警察日后的执法工作中去。
(二)建立具有警察法特色的“纵横”教学模式。
警察的人才培养应该坚持“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精讲点拨,有效训练”相结合,以提高警察职业能力为重点,充分体现职业特色。教学内容在基础理论课的学习之外,积极引导学生对现实中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和警察执法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通过“理论学习—案例讨论—辩论质疑—模拟实践—回归理论”,把执法现状的评判分析落实到课堂上,理论课内容和实训课的内容相互反馈,形成良性循环。积极培养学生行使治安行政管理以及刑事司法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警务实践技能。从纵向上,采用以学案导学,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以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使其学会学 从横向上,按照警察执法的职业特点和警种划分,设置知识模块。以警察法为核心,以警察执法所需的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为线索,整合在警察法课程中,根据课时安排有机讲授。该模块的建构是对公安法律法规等的准确认知、分析、判断、执行。在具体设计上,在理论课平台中设置警察法和警察法渊源等基础知识模块,在综合执法实训平台中根据执法行为的不同设置警察行政执法模块和警察刑事执法模块,不同的模块根据学生的层次和警种的差异做具体内容的调整,主要侧重于技术规范和法律方法的应用。
(三)深化服务职能,建立合理的教学评估机制。
通过警察法教学来满足目前社会所需要的警察法教学模式,其中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机制和学生考试、考核制度的保障。目前的教学评估机制和学生的考试、考核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对课堂教学起到督促和反馈的作用,在教学评估中引入公安机关的评价机制,能够真正实现高校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培养,共同责任承担。
作者:赵燕萍 单位: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