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500字(精选28篇)
《枉凝眉》中有这么一段话: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红楼梦》书写了多少书中人的悲剧?曹雪芹不仅体现出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庭走向衰败和荣枯,而且从侧面彰显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功名成就,一边是金玉良缘。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让我们看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与林黛玉两人无比凄凉忧伤的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有时似乎至于千里烟雾之中,琢磨不透这里面的一切,书中共900多名人物,而最让我能为其流下辛酸泪的也只有她——林黛玉。
在《红楼梦》中有一段,讲“黛玉葬花”,我阅尽《红楼梦》,却唯独对这一章情有独钟,令我魂牵梦绕。这一段将黛玉的自卑、自尊、自怜展现无遗,尤其是那一首《葬花词》:“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着这首诗,我的心仿佛震动了一下,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苦涩,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典型,让我认识了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百零八名好汉都是被迫走上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甘忍受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迂腐,想必作者在写《水浒传》时心中充满悲愤,表达了他对朝廷的不满,才能把水浒人物刻画得如此生动,心理活动描写得如此详细,环境渲染得令人觉得身临其境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这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面骂着:你诈死,洒家慢慢和你理会。一面大踏步地走了。假若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自己抓走的。
我也喜欢石秀敢作敢为、临危不惧的性格特征。卢俊义被绑缚法场,刽子手已举起屠刀,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常而我就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有一年我过生日,请了许多小朋友吃蛋糕,吃着吃着,妈妈突然提议让我唱首歌,我却怯怯地摇摇头,心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哪里好意思埃所以,我应该向石秀学习。
我还喜欢宋江。宋江在浔阳楼喝酒,说醉话以及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着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只有在这种沉醉、狂放的状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朽的一面。《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与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与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x7f—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看的电视剧就是《西游记》了,现在,老师要求读书,我有点诧异,还用看书吗?故事的情节早已背的烂熟了。
思虑了半天,最终把那落满灰尘的《西游记》给翻了出来,本以为会很无聊,结果我却越看越有劲了,我不得不承认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就连老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害的我又挨了一顿吵,可是老妈说的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脑子里全是故事的情节哩!
这虽然是科幻小说,但让我明白了干什么都不容易。要想取得真经,就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走一万八千多里路,花费十四年的时间,如果没有像唐僧一样的勇气,信心,智慧和持之以恒;没有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样的高强武功的话,他们必然取不到真经。这一路上他们历尽千辛的万苦,是常人所不能想象的,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最终他们取得真经,都修成了佛,那是多么的开心啊。我们现在那么辛苦的学,为的是将来更轻松,更快乐,那些不劳而获的东西不会让自己发自内心的笑的,成功是不会那么容易得到的!
最终以一句名言结束文章吧:不是有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得到自己的珍惜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读的,真是相见恨晚,在我上学的时候这本书实在是太流行了,我有怀疑流行的毛病,所以只是听说,竟然到了不惑之年才在为孩子买书的间隙加进了这本,最主要的原因竟然因为这本书在当当网打特价,出奇的便宜。想卡耐基知道有我这样目的的读者是否会气死,哈哈。
这本书值得所有15岁以上年纪的人读,或许早读这本书,对我的行为和人生有更加重要的指点意义。他老人家太聪明了,写的深刻而精辟,是现在那些所谓心理学方面的一些普及读物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悔我过度偏执,才看到这本书,他所阐述的哲理让我深深叹服,人的天性其实大多如此,无论中国与外国,但是他的行为准则一定是以善良为基础的,这是我最赞同的,当然,不善良的人懂得人性的弱点善加利用,也会有很大作为呀。
读这本书最主要的感悟是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要关注他人,我以前为了教育孩子一口气买了数本教育书,可是现在看来卡耐基是这些人的鼻祖,人家早在数年就已经精辟阐述了,现在人还在重复,甚至说的更为模糊,以后有时间我将我买的那些教育孩子的书,一一评论一番,让大家省的浪费银子和时间。
这是我目前读的认为最最有价值的书,很好,我作为枕边书了,人年纪一大就记不住什么了,我就将这本书反复看吧。推荐给大家读!
我给大家介绍的书是《李毓佩数学总动员——爱数王国大战猫人部落》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画图的是郑凯军。
这本书本书主要讲的是鬼算国王跟数学王子和杜鲁克在打仗(杜鲁克是一名小学生)。鬼算国王连续战败,于是他就带着100名御林军去拜访猫人部落,想让猫人部落帮他一起去攻打爱数王国的城堡。鬼算国王骗喵四郎(喵四郎是人部落的首领):“爱数王国的爱数王子和杜鲁克把他们哪儿的老鼠全消灭了。”
喵四郎大叫一声说:“他们怎么能这么浪费粮食!(猫人部落的人全都吃老鼠)”于是喵四郎亲自带着兵和丑灰灰(丑灰灰是喵四郎最好的助手)去攻击爱数王国。每次攻打时的排兵布阵和战略战术都是通过一些有趣的数学计算和数学知识进行的,比如我们在学而思学的逻辑推理、兔子数列……如果计算错误把敌人的人数和阵型算错,派的兵少了就很容易会战败。最后猫人部落才知道自己被鬼算国王给耍了,喵四郎给爱数王子和杜鲁克道了歉说:“对不起,我们不应该跟你们打仗,实在对不起。”爱数王子和杜鲁克带着300名骑士送走了猫人部落说:“再见,有机会再来。”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是杜鲁克,因为他的数学很好,是数学天才,在故事里他很机智很多大将不会的数学题都向他请教打了胜仗。书里有好多有趣的数学题我到现在还不会呢,我要向他多多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当我看到《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时,我不禁为世界上竟然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想象而兴奋不已,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文学家拉迪亚德·吉普林创作的有关丛林故事的。书中篇篇都是儿童读物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充满神奇幻想的作品中,作者带我们走进危险的原始大森林,以遍布狼穴蛇洞、古堡墓地的蛮荒之地为背景,讲述了狼孩莫格利经过一系列历险,成长为“丛林之王”的传奇故事。书中的莫格利是个勇敢而富有智慧的男孩,他不仅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以及狼兄弟等交上了朋友,还赶着如潮水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自己的仇敌——恶虎希尔汗!莫格利那超凡和智慧令我折服,我也要成为一个他那样的男子汉!
书中还描述了一幕幕生死搏斗的精彩场景,如蟒蛇与群猴大战、莫格利与恶虎搏斗等。作者传奇的叙述,不仅让我体验了一场场刺激的丛林历险,更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有效的行动。而贯穿全书的“丛林法规”,还让我明白了我们的生活需要纪律,只有遵守一定的规则,我们才能过上井然有序的生活。
《丛林历险记》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一部有关动物、丛林与人类的故事书,相信你读了以后,也会又不晓得收获的!
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故乡》中,为他和润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童年,使人们无限向往,但结局却是悲惨的。两个交情很深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在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就是喜欢鲁迅和润土吗?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张凡和我年龄差不多。小时候经常和他一起在村里转悠,我们会很乐意一起捅马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桑树,享受美味的桑椹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然后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比如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跟他说过我“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到现在,我觉得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有过一些小冲突,但几个小时后就和好了。这七年,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我就去哪。总之,方便我有他的位置。
到了初中,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可能我有自己的目标,只想学习,放假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是小孩子做的事,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心半意的面对对方,会觉得把秘密藏在心里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润土一样相互尊重。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声。那种笑声似乎是命令式的笑声。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谈完了,好像再也没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童年的欢笑和欢笑的场景都消失了。我很想恢复小学时候和他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已经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我往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我的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在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1978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毁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看完《故乡》的感受。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施耐庵。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愧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记述了北宋时期农民大起义,其中有 108 位英雄人物形象。小说生动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为,充分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有具有反抗精神的李逵,还有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五章的花和尚倒拔垂杨柳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花和尚犯戒被罚到菜园里看地。有一群泼皮见鲁智深初来乍到,仗着自己人多就想欺负他,对他进行挑衅,而他们却不知眼前这位大汉是功夫高手。鲁智深为了惩戒这群泼皮,就把两位头目踢进了粪坑。众泼皮见鲁智深武功高强,心里十分佩服,就买下酒菜想与他喝一杯。他们商量了一下,凑了些钱,买了 10 瓶酒,杀了一头猪,宴请鲁智深。众人吃的正尽兴,突然,鲁智深听见树上的乌鸦窝里有一只乌鸦在叫,就觉得是不好的兆头,众人就忙去搬梯子,找竹竿,想把乌鸦窝给捅掉。这时鲁智深说:“不必了,我用一双手就能把树给推倒。”从此以后,众泼皮都非常佩服鲁智深,每天都拿酒给他喝。
这就是妇孺皆知的《水浒传》里的一个小故事。
19世纪末期,一部轰动世界的法国著名书目出版了,这本书刚一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这本书便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昆虫学家,文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昆虫记》。
《昆虫记》又叫做《昆虫物语》和《昆虫学札记》,是一部描述昆虫种类,特征,习性,食性和婚习的巨著。是一部不朽的科学百科和文学巨著。字里行间洋溢着法布尔对于生命的热爱和尊重。
翻开昆虫记的第一页,我便被法布尔的文字吸引住了。里面一个个诙谐有趣的小故事把我带入了剧情里面,我仿佛身临其境,自己也细心的观察起了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物。那一个个小生物是多么的有趣啊。
除了里面有许多令人惊喜的小虫子,还有许多颇为令人印象深刻的大道理。其中“从最低等的生物到最高等的生物,凡事生产者都受到非生产者的盘剥,以其特殊地位本应超然于这些灾难之外的人类本身,确实这类弱肉强食残忍表现的最佳诠释者。”这一句,写尽了人类的生存规则。
《昆虫记》真是一本完美的解读不尽的图书。
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威尔伯小猪一生历尽坎坷,刚出生时阿拉布尔先生就要杀了他,但在女儿弗恩的央求下活了下来。当威尔伯长大时,阿拉布尔先生又要杀了他,又在弗恩的请求下卖给了弗恩的舅舅,弗恩每天都去看他。
幸运的是命运多舛的威尔伯在谷仓里认识了夏洛,他们成了真正的朋友。在圣诞节来临之时,威尔伯得知他会被杀掉,夏洛为了救威尔伯耗尽生命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和”谦卑““这些被誉为“网上奇闻”的文字,让朱克曼先生认为他是一直了不起得猪。威尔伯因为成了一只名猪而免遭杀害,这时,夏洛因织网生命走到了尽头,只留下了一个卵袋……。
我被夏洛对待朋友的诚心感动了,明知自己会有生命危险,却坚持保护威尔伯,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这种为友谊而献身的精神,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气愤的人物,就是老鼠坦普尔顿。在威尔伯让他帮忙取卵袋时,坦普尔顿那种懒羊羊的神态让我很气愤,也很着急,最后还是威尔顿让他先吃槽里的东西才说服他。我认为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应该尽力帮助,更得以积极的心态来对待!
《夏洛的网》的确是一本好书,让我想到了许多也懂得了许多。希望世界在友谊之花的笼罩下更美丽,更灿烂!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明白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可是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明白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当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当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当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屋外飘洒着小雨,牛毛般细嫩,银丝般晶莹。雨滴落在书上,我轻轻用手擦去,留下斑斑水迹。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朝花夕拾》之《狗猫鼠》读后感(3篇)。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我真佩服他,能写出这样的好书。这本书里的人物性格各不相同:孙悟空,勇猛机智。猪八戒,憨厚,爱偷懒;沙僧,勤奋;唐僧,无比慈善。孙悟空法力无边,可以前却干出大闹天宫这样不好的事,最后还是被佛祖的五指山降服了。五百年过后,佛祖让孙悟空改过自新了,还和猪八戒、沙僧一起帮助孙悟空西天取经。孙悟空一路降魔无数,可最害怕唐僧的紧箍咒。唐僧有时也挺糊涂的,明知道自己的徒弟有火眼金睛的神力,却偏说孙悟空打死的妖怪是好人,还宁愿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也不相信自己最厉害,最顺从自己的徒弟,太固执了!就因为这样,还把孙悟空赶走过呢。可这并不怪他,他又不会火眼金睛,再加上他太善良了。为什么说猪八戒爱偷懒呢?有一次,孙悟空让他去探山。他一开始埋怨孙悟空,之后自己找了个地方睡觉去了,睡觉时害怕大家问起来这是什么山,什么洞,还想了一个办法应付大家问他探山的结果——胡编了一个答案说是“石头山”“石头洞”。幸好孙悟空跟去了,让他重新探了一次山。你说他是不是爱偷懒?最后,经过他们师徒四人的齐心努力和众天神的帮助,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不愧被称为名著,我真佩服吴承恩,写得真好!这样的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西天取经不容易,一走就是几万里!什么妖魔鬼怪,什么……”伴随着这宏壮的歌声,伴随着心中的彭拜。我轻轻从书架中抽出一本厚厚的书来,他就是属于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在这本书里,有组师徒四人想去西天取得真经,这一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什么人为的困难,天然的险阻,都被他们一一打败与破解,降妖伏魔,妙趣横生,是我国文学史上最充满奇思异想的神魔小说。
我认为,其中最有趣的一章节就是——孙悟空大闹天宫!
悟空到了天宫,当了一个自以为很大的官——弼马温,不料,在一次与其余官员喝酒的时候,得知了弼马温只是一个偌大的天宫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官,便勃然大怒,一路打出南天门,打回下界去了。
玉帝得知了这个消息便派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不料悟空发力强大,最终只能封他一个有名无实的齐天大圣。
谁又想到,当了齐天大圣的孙悟空还不得安宁,先是在蟠桃园把大仙桃全部吃了个精光,又去蟠桃盛会把美味佳肴吃了个精光,最后,又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房,把仙丹全吃完了,最后,不得不逃回下界。
西游记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好玩又有趣的故事与道理,无疑是我们应该欣赏与学习的。
活着,真好
——读余华《活着》有感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题记
小小的一本书,蕴含着巨大的哲理。简单质朴的语言,却演绎着最悲伤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带给我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告诉我最重要的道理就是:拥有时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了再追悔莫及。生命在最美好的年华要活出最好的价值!
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人生经历,他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后来又娶了一个城里的有钱人家的女儿。生活本应是幸福美满的,但他却不懂得珍惜,三天两头跑进城里去赌钱,终于有一天他赌光了所有的家产,一贫如洗,家破人亡。而他自己也历经磨难,但他在一次次的苦难中坚强地活下来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用乐观与积极去努力活得更好。富贵,他的一生是悲苦的,命运对他是残酷的,而他的不幸有一半又是他早年玩物丧志造成的,他之所以因为活着而活着,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是历经磨难后的无可奈何,更是他所处时代的悲哀。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和平盛世,所以我们有条件去升华一下活着的意义。我们要去追求更高层次地活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这个盛世将由我们来延续,我们肩负强国盛世之梦,我们怎能让生命虚度?我们要让生命起舞,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将是对生命的一种辜负。我们要活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中国为什么会有如今的盛世?是因为中国拥有一群有梦想,有抱负,有爱国之心的人才,是他们用血与汗缔造了中国如今的高度。而我们青少年就是中国的下一代,代表着下一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拥有无限潜力的种子,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所以我们要活得精彩,活出价值,去延续中国的盛世,去创造世界的辉煌。
如今,现代科技十分发达,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带给我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让许多人走向了深渊。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越来越多的种子萎缩,越来越多的花苞凋谢,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走上富贵的老路。我想大声呼吁沉迷网络的少年们,抬起我们的头吧,风华正茂,年华正好,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时光。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行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前路多么崎岖不平,我们都将会走出阳光大道。相信自己吧。夸父逐日不语,鹏飞万里无言,一切皆有可能。纵使前方荆棘密布,纵使寒风刺骨,忘掉所有借口,哪怕遭遇困难,也要让行动书写奇迹,收获生命中的无限可能。
加油吧,祖国的花朵们,绽放笑容,让我们与盛世同行。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几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是啊!但是,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人生,这是为什么呢?
今天,我在做阅读理解题时,偶然读到与我问题相符的答案,也终于揭开了迷团。
是啊!岁月是无情的,但是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人生,这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抱有不同的理想和,文中的小不点儿就是这么一个孩子,他抱有远大的理想,同时也抱着一份虞城,坚定的信念。他虽然是个生活坎坷的孩子,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和磨难并没有让他弯腰折服。因为在他心中有一艘不沉的船,所以,的阳光充满他的内心,所有寂寞难耐的日子都灿烂开花,所有苦涩的打拼都化作唇边的一缕微笑!终于,他离开了亲人与友人,独自一人,去完成了自己心中的一直拥有的那个梦。
是啊!人生中,真的有许多档次不同,身份不同的人,这是因为信念,也是因为每个人不同的理想。我想,在生活中,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艘不沉的船,都有一种坚定,虞城的信念,只要内心中有为理想而的精神,守着一颗执着且拼搏不放弃的心,那还有什么办不成的呢!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印你走向黎明。理想是前进的方向,更是前进的动力!
人生是美好的,我要从现在做起,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21世纪的新主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
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第一次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
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苦中味?”一部《红楼梦》写尽了红尘滚滚,写尽了富贵荣华,人世沧桑。
荣,宁洏府由盛到衰,四大家族由兴到败,作者渴望的`不是那过眼云烟的荣华,而是那份执着的追求。
颦儿追求的时那尽善尽美的爱情,将一生的血泪献与了那个“似傻如狂”的混世魔王前世爱人灌溉之恩,今生实现了三生石前的盟誓。你器,你闹,你将一生的泪倾注,你执着地追求着。可那是一个残忍的时代,是一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不需要傲骨,需要的时圆滑:不需要气节,需要的是三从四德。你不为世人所容,你渴望的感情却还未绽放便被风雨打折。终落个魂断香消无人怜惜。
贾宝玉,本以为你是一个富家子弟,如世人所说的空有一副好皮馕,腹内原本草莽,可其实不然。你尊重每一位有人格 ,有思想的女性。你向往平等,向往自由,你不愿写八股文,听了湘云,宝钗劝你的话后,便断定她们和你不是一路人。你追求自由的感情,追求思想的开放,追求平等。你厌倦了那些被死板的制度所约束,循规蹈矩的人。你不忍原本可爱的人被那些教条的规矩所蹂躏。婧文死后,你亲自写了一大篇的悼词。忘不了你折扇号位博得红颜一笑。忘不了你为了那一园的姐妹思量来思量去,费尽了心思。世人告诫晚辈莫校此儿形状,可我却认为你是可爱的,是可敬的。
是欢乐,是悲伤,是离是散,是聚是合,终是红楼一梦。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zui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zui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zui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读过一本名叫《洋葱头历险记》的书,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勇气、坚强与无穷的智慧。
这本书讲了老洋葱不细心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去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他,监狱里关的都是好人,无辜的人,可是那些该在监狱里坏蛋反而被养在宫里,享受天伦之乐。洋葱头决定救出他们,可自我却反而也被关在里面,在鼹鼠的帮忙下洋葱头逃了出来,又经过了种种困难最终救出了大家。大家也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获得了自由!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洋葱头的机智勇敢,不放弃的精神,也体会到了樱桃子爵渴望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覆盆大哥的心地善良。鼹鼠厌恶光明,却又一次次的帮忙洋葱头的舍己为人。小葱的强悍胡子。还体会到了,南瓜的苦恼。作者为我们打造了种种鲜活的人物,各种各样的的性格,各种各样的特长、优点,有能工巧匠的葡萄师傅,心地善良的覆盆大哥,乐于助人的樱桃子爵,舍己为人的鼹鼠,绝对贪吃的橘子男爵,经常跳楼的蜜柑公爵。
当然我最喜欢洋葱头。他勇敢,不畏惧于高高在上的柠檬王,总想抓他的番茄骑士。他坚强,不因为父亲被抓就气馁、哭泣,而是想着如何救出父亲。他机智,不像别人一样出现了凶恶的看人狗马斯蒂诺就害怕,而是想尽办法把狗弄走。洋葱头加油!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有种火辣辣的感觉,有时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他评诉,只有对他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概括,苦难、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的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业绩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
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事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
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其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学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通道中……
在这些平凡的故事中,作者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生活让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悲惨的童年。凶残的外公如同恶魔,折磨着幼小的高尔基。除了打,外公还用挖苦,讽刺,辱骂等等刺激着高尔基,使他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严重伤害。相比之下,我要幸福的多。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不仅不打骂我,还保护我免受别人的侵害。
”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讲的悲惨故事,离奇而又黑暗的生活中充斥了太多的残酷。我不是单单在讲我自己,我讲的那个窄小的令人喘不上气来的恐怖景象,是普通的俄国人曾经有过,直到眼下还没有消失的真实生活。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大人之间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孩子们也争先恐后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后来从外婆那儿我才知道,母亲来的时候,她的两个弟弟正强烈要求外公分家。“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家庭不合,波及到了高尔基及表兄弟姐妹身上。我相信那时的高尔基最大的愿望一定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大家庭。
这一切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贫穷惹的祸。因为贫穷,高尔基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因为贫穷,打架斗殴成了高尔基的家常便饭;在学校里,因为贫穷,老师讨厌他,同学瞧不起他;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贫穷,高尔基必须拾垃圾养活自己……
我呢?虽算不上富人,但衣食住行还是有保障的。宽敞的教室供我学习,舒适的住宅供我休息,餐桌上摆着大鱼大肉,衣柜里衣服琳琅满目。就算这样,我也经常抱怨。和坚强的高尔基比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反思呢?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太过傲慢,太过自傲,太过自我,让你对我退避三舍;太过片面,太过偏激,太过偏见,让你对我束手无策。在这一场傲慢与偏见的对峙中,在这一场自由与真爱的抗争中,在这一场尊严与人格的争斗中,我不知何时对你动了心,你不知何时为我伤了情。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有一位小乡绅名叫班纳特,他有五个待字闺中的掌上明珠,这五个姑娘都各具特色,别有一番风情,也都拥有各自的恋爱观,人生观和择偶观。尤其是他那位二女儿伊丽莎白,更是小家碧玉,如花似眷,她的美就算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伊丽莎白最打动人心的,最勾人心神,还要数她那一身傲气,一腔志气,以及一心自强,自尊,自爱。
有一次娇美却好强的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邂逅了故事的主人公达西,人人都以为这位家境殷厚,腰缠万贯并且风度翩翩的俊朗男子本该是伊丽莎白的白马王子,命中注定,可偏偏却事与愿违,好事多磨。伊丽莎白听闻达西为人傲慢,于是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不说,还处处挤兑他,时时排斥他,这让对她一见钟情的达西心烦不易,苦恼不已。不过随着两人渐渐深入交流之后,他们总算是解开了心结,解除了误会,认清了彼此,爱上了对方。
伊丽莎白这个伟大的女性,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自尊自强,什么是自爱自惜,什么是坚毅果断,什么是理智成熟,什么是励志励诚,什么是人间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