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调研报告(精选7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落实《呼和浩特市网络舆情责任主体负责制度》和《呼和浩特市网络舆情联动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二、具体工作设置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相关工作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微信、APP等新闻发布平台管理,还包括新闻评论回复管理。
2、健全组织机构。网络中心具体负责网络舆情指导、协调、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所有同事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同事之间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5、工作细则:
①日常监看: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网上舆情的日常监看工作,发现网上涉及舆情,报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后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②及时回复:网上舆情发展迅速,在回复引导中要突破传统观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回复引导。
③有效引导:注重方式方法,采用及时发布事件真相、堵与疏相结合、培养网上意见领袖等方法,确保网上舆情回复工作有效有力。
④网上来网上去:一般性的网上舆情尽可能采取网上回复和引导,必要时可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舆论引导。
⑤舆情发现:网络巡视员负责下载和登记网上舆情,及时报送现实层面的突发事件以及可能上网的敏感事件,加强与市网信办沟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⑥舆情处理:涉事部门对网上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网上回复反馈。如不需要网上回复,则及时将原因等处理情况上报社领导。
3月9日收悉贵办关于群众反映镇村存在严重乱砍滥伐现象的网络舆情专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参与的专项调查工作组,根据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深入林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xx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xx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20__年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羊山镇制定本制度。
一、舆情监测、研判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主要报刊及主流网络媒体等平台政务舆情的日常监测,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政务舆情信息的监测,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认真组织研判,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责任处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三、公开回应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一般性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对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要公开吸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公布研究解决情况;对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
四、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开发区管委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作风建设等活动,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开发区管委会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罗正军任组长,王必水为副组长,各局室负责人为成员。
网络舆情管理职责:上网浏览网站政民互动板块、网上办事大厅、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政府网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大厅、广德论坛、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网络媒体发现涉及开发区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及时向领导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单位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单位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单位。
3、办理回复。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
4、跟踪督办。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单位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
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
为加大舆情监督力度,更广泛地搜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情,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舆情监控内容
(一)反映市管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
(二)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作为等内容。
(三)反映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负面舆情和正面信息。
(四)反映我市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者在扶贫济困、强农惠农、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反映我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较为恶劣的相关信息。
二、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
明确由市纪委宣传部牵头,设立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张永,副组长为市纪委宣传部赵文、祖廷闯,成员为市纪委宣传部胡洁、纪延,明确专人每天上网浏览“网上宿迁”网公众留言等宿迁市主流网站论坛,关注我市涉腐涉纪网络舆情内容,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起草《舆情周报》。
三、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督办工作机制。《舆情周报》报委局机关领导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办到有关单位,定期对交办件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根据办理情况,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回应网民诉求。按月、按年度定期汇总整理舆情处置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网络舆情变化规律,建立有效引导和控制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和评论员队伍建设;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协调和管理。
二、按照“政治可靠、知识丰富、数量充足、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的标准,组建舆情站,从各二级学院选拔成立一支舆情、评论员队伍。
三、建立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舆情站安排好监控值班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舆情、评论员要主动关注学院百度贴吧等学生注册密集的贴吧、论坛,以及校园网等主流网站网上动态,及时汇总、反馈舆情。定期在贴吧、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主要针对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对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四、舆情、评论员发现涉校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上报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网上舆情,网上解决;堵疏结合,妥善处置。对于重大网络舆情,舆情领导小组应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妥善处置负面信息,依法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事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进行,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引导口径,舆情、评论员在指导下进行舆论引导。
七、严肃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纪律。学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媒体采访。
八、重大群体突发事件、敏感事件、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报告、新闻通稿、须经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需要对外披露信息时由学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九、实行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网络舆情处置纳入考核体系,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失职、渎职、擅自发布虚假信息报道,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掌握网络舆情,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院宣传部统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
2、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3、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院宣传部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5、奖优罚劣,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各处室系部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二、基本工作
1、舆情监控与搜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新闻评论、博客、BBS、微信等,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网络舆情研判。院宣传部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
3、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院宣传部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4、档案留存。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三、领导机构
1、健全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监测管理领导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长担任,院宣传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处、室、系、部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各处、室、系、部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3、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
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学生处、保卫科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