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调研报告(通用5篇)
一、房地产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它涉及立项、方案设计、施工、销售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决策前必要的手段,可行性研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交投集团、成渝公司内部立项审批以及最终投资方案的主要依据。
通过可行性研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房地产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其目的是使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科学化、程序化,从而提高决策的可靠性,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提供参考。
二、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分析
1.在既定容积率、净用地面积、住宅面积、配套公建面积、控高、建筑密度等条件下,制造出的产品是什么类型和特性,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概念。主要从规划设计角度判断将上述硬指标转化成现实产品的可能性。
2.容积率变化对产品设计概念、产品类型和特征的影响。
3.土地本身特征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图例,对产品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影响及解决的方法。
4.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及考虑。如:治安环境、噪声环境、污染环境、空气情况、危险源、“风水”因素等对产品规划设计和环境保护的影响及解决方法。
5.周边市政工程配套设施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道路状况(可能与小区主要出入口有关)、供水、排水、通讯(有线电视、电话、网络)、永久性用电和临时施工用电、燃气、供热及生活热水等对产品规划设计的影响及解决方法。
6.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生活设施对自身配套建设规模和面积作出判断。
7.市场分析结果对产品设计的影响和考虑。如:市场价格限制、总价控制原则与产品类型和产品特性设计是否存在矛盾,对产品品质是否有影响,及如何解决。
平抑房价政策的出台导致市场观望气氛浓重,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有较大程度的萎缩,我区房地产业发展将出现一定程度的“缓刹车”效应。
但从长期看,宏观政策调整必将有效剔除我区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因素,达到抑制投机行为、规范投资行为、鼓励居住消费的目的,有利于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将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合理控制房地产投资开发量。通过调整房贷利率、税收政策,减少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成分,显露市场真实需求量,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开发量。同时,通过严格土地供应,有效防止过度开发的情况发生。
——缓解房地产业供求矛盾。通过加大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的建设量,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满足普通老百姓的住房需求,有效缓解房地产业的供求矛盾。
——适度平稳房地产价格。考虑到“两港一城”建设效应初显、浦东板块效应显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带来的房产升值效应,我区房地产价格仍将继续走高,但期房限转、税收调整、商品房网上登记等政策办法将有效稳定过快上涨的房价,使其涨幅趋于稳定。
三、积极应对,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由于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基数相对较低,近期又迎来“两港一城”开发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从长远来看,我区房地产市场仍将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近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使我区正在发展中的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调整-巩固-提高的阶段,走向日趋成熟。为保持我区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工作
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房价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监测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的交易价格;当前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住宅类商品房价格的监测工作。加强房价的季度、年度分析预测工作,将出让土地面积、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新建商品房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空置房面积及空置率,市场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和原因等列入分析内容。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2、加强房地产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建立房地产项目的跟踪联系网络,及时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协调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房地产企业根据政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并按照统一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严格对房地产企业有关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手续的办理。把好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对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3、有计划有步骤的规划房地产开发
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来开发房地产,根据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来编制房地产开发计划,合理预留开发空间,以达到通过城市规划来引导房地产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通过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化,培育和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房地产企业掌握市场状况,根据市场运行状况合理安排开发计划。
4、合理引导住房主体需求
中低收入职工、新增的城镇职工、城市化推进的人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城镇中的困难家庭是社会上的住房主体需求。为满足这部分需求,市政府今年大力推进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两类住房建设,同时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我区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向普通住宅建设倾斜,改善住宅供应,完善住宅功能,提高住宅质量。同时,结合我区开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实际,引导居民对住房的理性消费,推动主体需求的合理化。
可行性研究过程中的误区及应对措施
(一)常见误区
1.一个标准的效益分析
如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十分肯定地明确将来能赚多少钱,而且一定能赚这么多钱,这绝不会是一份实事求是的报告。一份专业而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可能只是一个效益标准。在可行性研究时,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使项目未来的价格及销售进程处于一种相对的不确定之中。因此,可行性研究的“效益分析”也不可能是十分确定的,只能是一种合理的预测,而这些预测需要假定的前提,那就是期望值。可行性研究根据不同的期望值给出不同的期望效益预测。
2.先入之见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通过一些房地产投资项目失败的案例,发现其中大部分项目的失败都是由一些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包括:在一个离市区较远的乡镇开发高层公寓,结果是无人问津;准备在一个规划失控的农民居住区开发商住小区,结果在廉价“集资房”的冲击下半途而废;同一时间同一城市同类楼盘供应量过大致使需求短缺;建设成本远远超过预算造成资金不继等等。通过失败的案例可以发现,房地产项目在可行分析研究过程中,只是从各个角度描绘这个项目投资的美好前景,却偏偏不提项目投资的不利因素。这样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自始至终都是为了证明该项目是可行的,犯了“先入为主”的大忌。
(二)应对措施
1.重视专业化及市场培育工作。加快专业化及市场培育工作,推进行业规模化与专业化,是提高可行性研究水平,确保其精度、深度、控制误差的根本保证。当前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和成熟,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成为企业加强可行性研究的外在动力。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是控制可行性误差的基本保障。在某种意义上看,可行性研究人员应该是“全才”,必须具备相当的工程技术、经济、房地产开发经营、法规、税务、金融等专业知识。
3.建立可行性研究数据库。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透明度还不高,可行性研究人员往往难以收集到完整和准确的市场信息。信息的缺失或误差,可能给可行性分析带来巨大误差。在这种情况下,可行性分析人员更需要加强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将市场上分散的信息整理为可用的数据。另外,还可加强项目后评价工作,按照四川交投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指引》的方法和内容,通过分析对比,总结经验,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进一步提高可行性研究的实用性。
加强房地产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重视多方案比较
一般情况下,可行性分析要研究的不是单一方案,而是同时研究多种方案,有时几个方案都可能是可行的,而且很可能都具有吸引力。要在多个可行方案中优选出最优秀方案,研究人员只能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资金、风险等各方面的问题,综合评价合理取舍。
(二)坚持可行性研究的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根据拟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而得出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不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而生偏私之心,不为任何利益或压力所动。
(三)提高可行性研究编制人员素质
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人员可能就是一、两个人,不能适应房地产开发的多专业要求,而且编制人员往往不了解和熟悉房地产开发领域,他们能做的仅是依葫芦画瓢,定性分析东拼西凑、定量分析草率计算、经济评价流于形式。不能根据特定的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对一些关键的数据进行处理用来满足经济评价结果的需要,失去了可行性研究的真实性和指导作用。
五、结语
总之,可行性研究要以市场为导向,对房地产项目所涉及的领域、经济效益、技术可行性、环境、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和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成败及投入的收益将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可行性研究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经济效益为中心,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要素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和详细的测算分析,进行多方案的比较论证,最大限度优化方案。同时我们应注意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应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发挥可行性研究的实际作用,使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工作有据可依。
一、完善文本内容。本报告中,应增加建设单位的相关情况,清楚开发单位是否有资质和能力承担项目开发;增加和深化销售预测和销售策略;深化投资环境和市场研究,特别是项目区域开发区的房地产销售情况及经济发展情况。
二、增加相关图纸。本报告中没有任何图纸来表述报告中内容,项目可研报告,一定要附项目总平面图和日照分析图。总图可以知道建设规模和内容,清楚开发强度和经济技术指标,也可知道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日照分析图可以看出是否对项目外有日照影响,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条文。
三、完善相关设计依据。文中设计依据有些已经过时,应采用国家最新规范;娄底市近期专门出台了一些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文件,应加上去,增加项目的本地性。
四、完善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应当明确是高层还是多层住宅,限高多少;增加公厕、垃圾站、配电房、绿化等建设内容;说明项目用地权属情况。
五、细化和修改文字内容。文中劣势描叙中,项目区域为未开发区域不对,该项目区域已经是成熟开发区域;文中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应当主要侧重开发区的房地产市场分析,而不应是湖南省和娄底市的,说服力不强。
六、投资进一步细化。该报告中,项目总建筑面积19663平方米,总投资9748.79万元,成本将近5000元每平米,投资成本过高,不符合目前房产市场开发情况,应调整。其次,在投资分析中,地下车位12万/个,超出娄底实际价格,目前一般为8万/个;工程量中,土石方应进一步核实,该区域主要是填方,挖方较少;人工工资88元/日太低。
七、修改项目工期表达方式。项目工期改为采用以月为单位计算工期,以季度不太精确;文中工期部分地方前后不一,工程本是20xx年5月完成,在销售方案中却20xx年8月才举行奠基,20xx年4月18日才开始团购,时间前后不一致。
八、完善对项目开发条件的描述。本报告中,项目建设基础条件的描叙与本项目实际建设地不符,应具体针对性地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精准描叙。包括项目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情况、周边建设情况等。
九、工程管线设计应深化。该报告中,住宅采用三台800kVA室外箱式公变供电,公共部分在地下室设两个专变配电室,共设4台高压开关柜、2台800KVA干式变压器和24台低压配电柜,配置不合理;该报告中,给水管道200管径过大,150足够。
十、细化财务评价。该报告财务评价中,企业所得税应按20xx年娄底税务部门文件规定的额度计算。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的持续升温,带动了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蓬勃发展,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表现形态为:一是自主开发。由开发商自行完成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到房屋施工建设、销售的全过程。二是委托开发。由相关单位或组织划拔土地委托开发商进行开发,建成后交付委托单位,开发商按约定收取开发佣金。三是联合开发。由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或多方联合完成开发并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四是合伙自建。由个人以自然人的身份合伙自建,按协议进行房屋分配。在上述形式中又以联合开发和合伙自建为主要形式。
因此,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与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相比具有“非典型”性的特点。随着开发规模的逐年扩大,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完善城镇功能的同时,对地方税收的支撑作用也愈显重要。
一、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现状
房地产开发的主体呈现出开发主体多元化多头并举的趋势,既有政府主导的镇区规划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也有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组织参与的房地产开发,更多的是个人或由自然人组成的团体进行的自主或联合开发(包括合伙自建)。多元化开发带来了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无证经营问题。如村级组织及个人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大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由于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具有其独特个性,加之税收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房地产过程中,为了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收的目的,往往挖空心思,改变交易性质,减少交易金额,广泛存在“假合同,假集资,假代建,假联建”的四假行为。一般是在签订真实合同之外,以各种利益诱导购房户签订假合同,隐匿真实合同,并以假合同应付检查和办理相关证件;假借住户名义“共同”集资,“联合”开发,签定“集资建房或私房联建”协议,将开发交易行为改头换面为自建联建行为,以逃避纳税义务。这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多为地下企业或小型开发商,大多既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又不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利用各方面的关系,有的开发商先以其他村民民义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开发中再转户,更有甚者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购房者名下,堂而皇之地将房地产开发变为私房联建或个人集资建房,以达到少缴甚至不缴税费的目的。
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大多由自然人投资入股,开发商法律意识淡薄,纳税意识偏差,往往不择手段偷逃或挤占国家税款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查到了是你的,查不到或查晚了是我的”的恶意偷税心理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为不能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或不能按规定如实申报其应税项目,有的甚至采取假合同、假集资、假联建等手段逃避税收,给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带来较大的难度。并且,由于房地产开发过程比较复杂,涉税环节多,涉及的税种也多,客观上给不法纳税人留下了偷逃税的可操作空间,税务机关例行的帐面检查是很难查到其筋骨的,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助长开发商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销售对象为消费者个人,两者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对于出现的“阴阳合同”,地税机关很难核实,“以票控税”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在“二手房”交易方面,受房屋性能、地段和建成时间的影响,地税机关对申报价格及面积根本无法确认,明知纳税人申报不实但又无法查证。还有的通过假继承、假赠与、假出租等形式进行隐形交易以达到避税逃费目的。
涉税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管理滞后。利益驱动,部门之间协作不强。通常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必须经过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建设等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由于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这些行政部门掌握的房地产开发信息难以共享。尤其在涉及到本部门利益时,部门之间相互缺乏协调配合,有的甚至互不相让,相互争扯。这样,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地税部门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督,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难。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购置、项目立项和施工许可等信息,都是在税务管理和纳税申报事项之前发生的。由于目前对房地产业的社会化综合协调管理水平尚处于较底层次,这些重要的涉税信息不能有效实现部门共享和信息互换,税务部门往往只能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房屋后介入管理,客观上导致了税收源头管理困难和有效管理滞后等实际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小城镇,对房地产业缺乏综合协调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甚至部分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手续不全,税务部门从规划、建设等部门也无法取得相关信息,更谈不上对项目进行及时管理和有效监控。
税源管理相对粗放导致税收流失。受外部环境和税务机关自身的征管力量及征管手段的制约,对小城镇房地产业的税源管理总体上较为原始、粗放,税收流失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分割,加之各部门对地税机关没有法定的配合职责和义务,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相对乏力,进行“源泉控管”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地税部门仅仅依靠协调来实现外部借力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从内部情况来看,受信息掌控难的制约,房地产各环节税源分析对比与税款实现及征收无法实施同步监控,无法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影响了税款的正常入库。加之地税机关自身的征管力量薄弱,而开发商流动性大、稳定性差并且多是异地开发,一旦工程完工结算后,既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也不办理税款结算手续,立即卷铺盖走人,造成事实上的税收流失。
二、对加强小城镇房地产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开展针对性的税法宣传。 进一步理顺税收政策。一是大力广泛宣传涉及房地产业的有关税收政策;二是从法律法规政策上准确界定和掌握自建房、代建房、联建房、集资建房、开发房等各种建房形式的税收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三是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评税机构。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在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评税机构和专职评税人员,加大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业的税收管理,更好的规范建筑业纳税行为
(二)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充分依托社会力量,搞好协税、护税工作。建立由乡镇土地管理所、村镇建设服务部、村支两委和地方税务机关组成的农村零散建筑业协税、护税组织,建立健全村委会负责制度,乡镇党委政府把各村宅基地的管理列入村委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村委会要详细掌握辖区内的宅基地使用情况和建筑施工队的建筑数量,并对承揽人员和施工队情况进行登记。健全税收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由包村干部和土地管理所及时向税务所通报农村建房情况。通过宅基地的控管对农村建筑业的税收征收进行把关。做到从上到下齐抓共管,治理了“三乱”,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建立基础性的征管制度。1、强化纳税申报制度,实行按项目核算申报,不能分项目建帐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按工程形象进度或预收款情况预征税款,工程竣工结算开具发票时多退少补。2、建立房地产基准价格计税制度,建议政府有权的部门定期公布本地区不同地块房屋的交易基准价格(售房均价),税务机关有权以该基准价格判断纳税人提供的交易价格是否明显偏低,有权以交易基准价确定为计税依据。3、建立二手房转让的登记、申报制度,及时掌握监控二手房转让的交易情况4、建立核定征收制度,税务部门在对当地房地产行业利润率和税负进行测算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行业应缴的各种税收及附加,核定房地产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实行“以票控税,分次纳税,年度清算,多退少补”。在目前小城镇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较为混乱、税收监控难以有效跟进的情况下,实行核定征收不失为一种简便易行的征管措施。
(四)针对一些建筑扭曲“联户建房”的本质,偷漏房产销售环节的部分税收问题,及时找准问题症结,切实采取措施,堵塞税收漏洞。一是事前备案。施工前,要求联户建房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联户建房合同、联户建房***、联户建房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备案,当地税务所严格审核联户建房的真伪。二是事中监管。施工建设期间,税收管理员深入施工现场,调查核实联户业主、建筑成本、建房单价、建房面积等,核对建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三是事后检查结算。工程竣工后,抓住“谁拥有土地使用权,谁就拥有房屋初始权”实质,核对最初报送的联户建房业主与最终的房屋产权证业主是否一致,据此分不同情况办理税款结算。四是明确房屋建筑成本下限定额。对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建筑施工单位修建房屋的最低成本进行核定,制定成本定额标准下限,并实时根据市场价进行调整最低建筑成本核定征收税款。工作人员应各尽职守,严禁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土地房建办工作人员必须严把建筑面积关口,,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造成税款的流失。
(五)加大震慑性的查处力度。针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特点,以具有开发性质的合作建房和自建行为为重点,采用实地核查和外围调查相结合等有效税侦手段,积极拓展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加大惩处力度,对查出有偷逃税款、久拖不缴的纳税人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刚性措施,对偷逃税大案、要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税收刚性惩处手段的积极应用,充分发挥其震慑效应,加大对房地产业的税收约束力度,切实建立小城镇房地产税收“有序征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