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的质量承诺书(通用3篇)
项目名称:
我承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建筑的设计使用寿命负全部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承包工程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单位。不将建设工程分批发包,不强迫承包人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并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变更时,应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施工程序,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应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于没有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的职责。
10、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办理监理手续时报送质监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随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备案,另一份由建设单位保管。
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 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附件2: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1、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4、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附件3: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
根据公司的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我接受公司的安排,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承包商之间的合同。
二、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第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负责。
第四,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不及物动词设备、辅助材料和周转材料的`自愿承诺。
七、如果项目需要押金,我来承担,我愿意退还押金
不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如果有,公司有权使用支付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成本给公司:管理费利润
税金,并承担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工资。
十、承担项目的全部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
项目承诺: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