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考方案(合集11篇)

学校中考方案(通用11篇)

学校中考方案 篇1

为全面了解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经教育办研究决定,本学期期中,对小学二、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考试监考由教育办统一安排实施。现将中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小学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另发)

20xx年x月x日

二、考试事项

1、认真学习考务细则和本次调研方案,按考务细则和要求去做。各考点必须有考务办公室、考场示意图、钟声信号、时间放大表、考生须知、考场守则、警戒线等标志。

2、小学考试学生全部参加,考试按成绩自高到低小学90%参加调研。

3、各校均实行单人、单桌、单行、翻斗、面朝前方,按指定试场数安排应试,桌凳摆放均匀、整齐,前后黑板要擦净。

4、每试场原则上小学以30人为准,中学以36人为准。小学因受教室条件限制的学校可适当调整,每个试场必须贴试场标签和考号。不统考的科目也按以上要求执行。

5、调研考试科目每个试场由外校派去一人,本校安排一人监考;其它考试科目由本校安排两人监考。凡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标志,监考期间不准在考场内吃瓜子、谈话、看书报杂志、打瞌睡,不准在考场频繁走动,也不准在考生身边无故逗留或坐在考生身边。开考前应在学生对面的黑板上写上本场考试xx科目、共x页x大题,监考老师姓名,举报电话。

6、凡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听从主考(校长)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钟声办事。

7、考试提前7分钟发试卷、发草纸,试卷发后监考老师应指导学生填写姓名、校名、考号,二年级念题一遍。语文试卷加拼音题和拼音填空不念。语文听力匀速读两遍,念试题及听力要求必须使用标准普通话。若试题有疑问,监考老师不做任何解释。

三、封送试卷

1、按试场用四股白线从正面下针密封试卷。装订后认真检查有无倒页、翻页、封住答案或班级、姓名、座号、准考证号外露等现象,一旦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处理。

2、当天考试结束后,小学调研科目试卷连同各班按学科一式两份的考生成绩登记册送,切记送卷子时不能委托其他学校同志代理。记分册必须按教育办下发的表册认真填写。

3、小学按试场密封试卷,14日下午5:30以前务必将调研试卷及花名册送到。

四、评卷

1、小学调研科目按教育办安排的评卷人员由各校校长通知于16日上午8:00由学区主任带队,准时到XX小学集中评卷。其它科目试卷自评。如有迟到和不到者,按规定去执行(迟到者罚5元,无故不到者罚10元)。请假教师由学校校长进行调整,否则按无故不到者进行处罚,教育办将通知校长落实处罚情况。

2、评卷时自带笔、小刀、计算器、算盘等评卷工具。

五、登分

小学于16日评卷完毕后,由各组组长带领登分,并责任到人。

六、几项要求

1、各中小学校长为本次主考,全权主持考试过程中的一切事项,认真培训监考人员。认真学习考务细则、评卷要求,哪校出现问题,追究哪校校长的责任。小学各校均由教导主任外出带队负责。

2、凡被调研科目的教师,一律出外监考。

3、考试结束,带队教师和主考,按要求填好封面,双方签字后带回教育办。

4、本次原则上不准查卷,若自认定确有怀疑之处,务必于18日下午5点之前由校长将查分学生花名册送教育办,任课教师不行私自查卷。教育办对学校及对任课教师评估成绩有误者,可按规定时间反馈教育办进行更正。

5、小学元月14日试卷均有教育办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时分发试卷,并实行领卷签名制。试卷分发后,到各校巡视考试情况。领取试卷地点为:。领卷时间为:上午试卷由各校校长于7:00以前到领卷点领取,下午试卷由带队领导于12:00以前到领卷点领取。中学试卷由各校每天上午7:00以前到教育办领取当天试卷。

6、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监考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到领卷点领取试卷,径直到达考点后应设专柜双锁(带队一把锁、主考一把锁)封存,考一科发一科,考后锁一科。若出现试卷失密、丢失等现象从严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7、 试卷装进试卷袋内不再封口,成绩册另装一个档案袋带回,余卷留在本校。

8、 要求学生试卷和花名册统一写原校名。

9、 考试和评卷期间要做好卫生工作和安全工作。

10、 各校负责监考人一顿便饭。中午不得喝酒,否则追究双方领导的责任。

学校中考方案 篇2

为全面规范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大同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公开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xx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xx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年度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市直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平城区、新荣区及云州区。

2.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云冈区域内所属初中学校。

3.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划出30名招生指标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

5.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8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其中150名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智慧课堂班。

6.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宏志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30名。

7.大同三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8.大同外国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30名招生指标招收俄语班。日语、俄语班面向全市招生共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9.大同铁一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强基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30名。

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研究制定。

三、中考报名

(一)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通过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人现就读学校集体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区)中招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络办理个别报名手续。已经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凡是在本市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地报名。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在大同市各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工作一年以上,随迁子女本人具有父母务工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四)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7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填报志愿

(一)高中招生一律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二)各高中学校定向和非定向计划全部编制志愿代码,一律按规定的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三)生源范围: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2.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3.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4.部分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根据各区提出申请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具有平城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纳入相应区高中学校生源范围。

5.其他各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一致。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四)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面向全市和部分区招生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

六、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20xx年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市教科研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考试成绩纳入20xx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七、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分值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大同市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同教字〔20xx〕28号)文件执行。

八、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20xx年中考继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电教馆共同研究制定。

九、高中录取

(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5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大同三中和大同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小语种班、大同铁一中招收的强基班,录取时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须于9月1日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

十一、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精准施策,确保全市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坚持不懈地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一是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不准突破当年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二是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不准招收本区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三)要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和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本实施方案将在大同教育基础教育信息网全文公布,以方便学生家长查询。

(四)要切实采取措施维护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各种个人信息是招生录取及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维护,严防考生信息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学校中考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百色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中考报名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查处报名工作中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报名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中考报名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考试计划申报工作。

3.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订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方案,印发考生报名宣传材料;负责开发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办理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开发及中考报名工作相关采购手续;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开展中考报名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全市中考报名数据,建立中考考生信息库。

4.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中职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参加中考报名。

5.市教育局财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文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缴纳中考报名考试费;做好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申请回拨和使用安排工作。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

我市中考的主要对象是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初二)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两科的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具有百色市户籍;

(3)百色市外户籍人员在百色市内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1年以上且父母中的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4)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是初中毕业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班学生,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我市八年级(初二)学生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还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的初中毕业班生,仍需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在押人员或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报名时间

20xx年4月22日至4月29日,特长生报考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组织,报名点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和初中学校。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点或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30号)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参加中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1.交验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县(市、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准确身份证号码信息。

(2)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百色市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满1年的学籍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证明;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市辖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需提供学历或学力证明材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中国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 战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5)考生本人是百色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且考生父母双方是广西籍农村户口,可填报《百色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父母、户主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计生家庭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需交材料:户主、父母、考生本人和姐(妹)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考生还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残联证明材料。

(7)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需在中考报名时间内交验本人所在家庭属脱贫跟踪户的证明材料。

(8)符合《驻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桂教政法〔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xx〕28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81号)等文件规定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英烈牺牲伤残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应提供相应父母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学校)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各报名点(学校)负责收集、汇总考生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表等书面材料报送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审核、存档,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填报本考区中考报名各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考生报名材料需留存到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一年。

2.报名工作程序

百色市中考实行计算机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百色招生考试网”填报。

(1)信息录入。考生信息由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中考系统,由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序号,考生在用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系统补充完整信息。九年级导入信息后须与八年级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进行匹配,如因关键信息修改无法成功匹配或因休学申请使用20xx年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的考生,须提交这两个学科成绩匹配证明材料,待市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再生成考生报名序号。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我市生物、地理成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完成九年级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八年级的报名信息,考生无须在八年级报名系统重复报名。

(2)报考项目。除报考九年级、八年级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外,九年级体育中考和特长生术科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体育中考为必考必填项目;特长生术科考试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填报。考生应按时按要求在系统完成填报,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

(3)采集相片。考生相片由报名点(学校)收集整理后上传系统,相片规格为1寸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小于80KB。报名点(学校)在上传考生相片后,打印从系统导出的考生相片确认表,由考生和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存档。报名点(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照相费、手续费。

(4)信息公示。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学校)须对本报名点(学校)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表从中考管理系统中导出),并组织学生查看,确保学生知情权。各报名点(学校)要公布市、县、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公示结果和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级招生办(院、中心)存档备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5)考点申请。拟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需要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执行。

(6)材料上报。各报名点(学校)整理审核后的《百色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表》(九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百色市20xx年中考初二年级考生报名信息表》(八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数据上报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整理本考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数据,填写附表6—9和《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试订卷表》(附表10—12)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所有表格均需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表格。

(五)报名交费

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xx〕418号)规定收取报名报考费,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中考报名考试费交缴到市教育局指定账户(具体通知另发)。各县(市、区)、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

(六)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生中考报名工作安排,制订中考报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分时段、错峰组织学生进行中考报名,注意控制学生上机人数和间距,避免拥堵。要加强对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监管,及时收集、汇总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返程和个人健康情况信息,加以研判和指导,提醒考生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检测管理和防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院、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中考报名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

(二)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各县(市、区)要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本县(市、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制订本县(市、区)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强中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参加中考,避免漏报。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本辖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报名工作,做应报尽报。要加大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及其政策、办法等的宣传力度,组织学生、教师学习《考生须知》,确保中考考试招生政策人人知晓。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百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百教通〔20xx〕37号)、《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做好中考考点设置、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拟新设置的考点要做好考点司铃广播、听力播放、考务办、保密室等设施设备安装建设工作。所有计划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考前须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点符合设置要求。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中考报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和中考工作纪律,对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数据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注意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报名信息泄露,确保中考报名数据准确、信息安全。报名结束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报名信息。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向他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信息。

(五)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各县(市、区)报名点(学校)、招生办(院、中心)要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关,认真核验报名材料、数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中考方案 篇4

为稳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xx〕6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xx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级分

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

(三)考试组织

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中考文化科目、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科目考试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实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学)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2.体育考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98号)执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的考生,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经批准可招收音乐(含声乐、器乐)、美术、舞蹈、语言类等艺术生的普通高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各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各高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xx〕51号)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实施。

4.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学科类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须安排在全市中考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考试成绩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查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要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初中学校实施。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20xx年继续实行考试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志愿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挠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报考范围包括:

1.本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以及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2.异地户籍生

非中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统称异地户籍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32号)执行。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异地户籍生,只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计划和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标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1)符合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2)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

(3)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往届生、在我市就读过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

1.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注销后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其中,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2.补录

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和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补录时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照顾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厅要求,20xx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制度。按照《关于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78号)执行。提前批学科特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重视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网发布,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类型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强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招生制度,严守招生纪律。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得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要加强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为未经市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招生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违规治理

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学校中考方案 篇5

一、监场安排: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11月11日

上午

1--3年级

语文8:20-9:20

数学9:30-10:30

4年级

语文8:20-9:50

数学10:00-11:30

下午

英语1:30-2:30

科、品2:40-3:40

(二)、考试程序:

1、第一场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考点主任核对监考人员身份并宣布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2、考前10分钟,考点统一发信号,监考人员清理考场,清点人数并做详细记录,向考生宣布考试有关规定。

3、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科目、份数、分发草纸、分发试卷,告知学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学校、班级、姓名、考号。

4、开考时间到,考点统一发信号,开始答题。

5、考试开始后,考生如有试卷印刷不清等问题,由监考处理。

6、考试期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

7、考试终了时间到,由考点统一发信号,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集、清点、整理试卷。无误后,学生退出考场。

三、阅卷

各教师阅自己所教科目试卷,写好试卷分析,考试总结。

学校中考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百色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中考报名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查处报名工作中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报名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中考报名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招生考试计划申报工作。

3.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订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方案,印发考生报名宣传材料;负责开发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办理中考报名系统软件开发及中考报名工作相关采购手续;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开展中考报名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全市中考报名数据,建立中考考生信息库。

4.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中职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参加中考报名。

5.市教育局财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文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缴纳中考报名考试费;做好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申请回拨和使用安排工作。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

我市中考的主要对象是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初二)学生参加地理和生物两科的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参加本次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具有百色市户籍;

(3)百色市外户籍人员在百色市内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1年以上且父母中的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4)符合以上条件,并且是初中毕业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班学生,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我市八年级(初二)学生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还须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的初中毕业班生,仍需报考地理、生物两科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

(2)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

(3)在押人员或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报名时间

20xx年4月22日至4月29日,特长生报考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组织,报名点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和初中学校。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点或市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30号)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参加中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1.交验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县(市、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准确身份证号码信息。

(2)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百色市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满1年的学籍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证明;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市辖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需提供学历或学力证明材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中国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 战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5)考生本人是百色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且考生父母双方是广西籍农村户口,可填报《百色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父母、户主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计生家庭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需交材料:户主、父母、考生本人和姐(妹)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考生还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残联证明材料。

(7)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需在中考报名时间内交验本人所在家庭属脱贫跟踪户的证明材料。

(8)符合《驻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桂教政法〔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xx〕28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81号)等文件规定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英烈牺牲伤残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授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应提供相应父母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学校)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各报名点(学校)负责收集、汇总考生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表等书面材料报送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审核、存档,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负责填报本考区中考报名各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考生报名材料需留存到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一年。

2.报名工作程序

百色市中考实行计算机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百色招生考试网”填报。

(1)信息录入。考生信息由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中考系统,由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序号,考生在用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系统补充完整信息。九年级导入信息后须与八年级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进行匹配,如因关键信息修改无法成功匹配或因休学申请使用20xx年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的考生,须提交这两个学科成绩匹配证明材料,待市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再生成考生报名序号。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我市生物、地理成绩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完成九年级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八年级的报名信息,考生无须在八年级报名系统重复报名。

(2)报考项目。除报考九年级、八年级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外,九年级体育中考和特长生术科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体育中考为必考必填项目;特长生术科考试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填报。考生应按时按要求在系统完成填报,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

(3)采集相片。考生相片由报名点(学校)收集整理后上传系统,相片规格为1寸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小于80KB。报名点(学校)在上传考生相片后,打印从系统导出的考生相片确认表,由考生和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存档。报名点(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照相费、手续费。

(4)信息公示。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学校)须对本报名点(学校)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表从中考管理系统中导出),并组织学生查看,确保学生知情权。各报名点(学校)要公布市、县、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公示结果和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级招生办(院、中心)存档备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5)考点申请。拟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需要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执行。

(6)材料上报。各报名点(学校)整理审核后的.《百色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表》(九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百色市20xx年中考初二年级考生报名信息表》(八年级,原表和考生确认表各1份)、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数据上报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县(市、区)招生办(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整理本考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数据,填写附表6—9和《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试订卷表》(附表10—12)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所有表格均需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表格。

(五)报名交费

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xx〕418号)规定收取报名报考费,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中考报名考试费交缴到市教育局指定账户(具体通知另发)。各县(市、区)、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

(六)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生中考报名工作安排,制订中考报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分时段、错峰组织学生进行中考报名,注意控制学生上机人数和间距,避免拥堵。要加强对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监管,及时收集、汇总从外地返回报名人员的返程和个人健康情况信息,加以研判和指导,提醒考生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检测管理和防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院、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中考报名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

(二)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各县(市、区)要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本县(市、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制订本县(市、区)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强中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参加中考,避免漏报。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本辖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报名工作,做应报尽报。要加大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及其政策、办法等的宣传力度,组织学生、教师学习《考生须知》,确保中考考试招生政策人人知晓。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百色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百教通〔20xx〕37号)、《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做好中考考点设置、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拟新设置的考点要做好考点司铃广播、听力播放、考务办、保密室等设施设备安装建设工作。所有计划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考前须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点符合设置要求。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中考报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和中考工作纪律,对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数据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注意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报名信息泄露,确保中考报名数据准确、信息安全。报名结束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报名信息。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向他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信息。

(五)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各县(市、区)报名点(学校)、招生办(院、中心)要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关,认真核验报名材料、数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中考方案 篇7

20xx年3月12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距离期盼的中考正好100天。为了强化初三毕业班的拼搏意识,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努力营造文明进取、健康向上、不断积累的学习氛围。初中部将在当天开展百日冲刺誓师大会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时间赛跑 为梦想冲锋

二、时间安排:

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8:10

三、活动地点:

学校前操场、各班教室

四、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初三年级全体师生

五、主持人:

初三年级4名学生

六、活动流程:

第1项:擂鼓出征,沙场点兵(入场式)

第2项:仪式开始,介绍领导

第3项:校长嘱托,寄予厚望

第4项:家校齐心,保驾护航(教师代表发言,教师、学生、家长诗歌朗诵)

第5项:学弟学妹,齐送祝福

第6项:激情动员,鼓舞斗志(教师宣誓、班级宣誓、全体学生宣誓)

第7项:授牌仪式,横幅签字

第8项:励志班会,坚定信心

七、活动准备及要求:

1、开场编排、道具由仲霞丽、贾佩老师负责,体育组配合组织,

2、活动宣告开始,放礼花,由德育处准备。

3、校长致辞由陈艳芳老师负责撰写,德育处审核。

4、教师代表发言由教师代表自己撰写,文回回老师审核,要求精炼、应主题。

5、教师、学生、家长代表朗诵的诗歌由宋文莉老师审核,初三年级组提前选好代表。

6、初一初二送祝福,视频录制由信息组负责拍摄、剪辑,各班主任协调配合组织。送给初三的横幅由德育处准备。现场加油助威表演由董明老师负责编排,德育处负责购买道具、协调配合。

7、宣誓环节:教师宣誓由全体初三老师参加,排好队形、身披红围巾,由年级主任文回回老师领读,其他老师右手握拳呈站立姿势,大声整齐跟读。学生宣誓初三班主任提前准备好各自的誓言,宣誓的顺序:初三(1)、初三(2)、初三(3)、要求:学生穿冬季校服,宣誓的时候要右手握拳,成站立姿势。头戴中考必胜红头巾,手腕系必胜红丝巾。

8、德育处统一为各班准备红头巾、红丝带、红围巾、倒计时牌、签字横幅。

9、励志班会由各班主任自行准备PPT、素材。

10、仲霞丽老师负责主持人培训、诗歌朗诵的编排。

11、王馨馨老师负责制作整场活动的PPT,要求大气、颜色活泼、文字醒目。

12、布置场地的横幅、竖幅的内容由德育处确定、制作,后勤负责悬挂。

13、活动全程的摄像、拍照由信息组负责。

14、音响、话筒、大屏播放显示由张建勇老师负责。

15、活动文案由陈静姝老师撰写,信息组负责剪辑、排版推送。

16、活动邀请函由德育处负责制作、书写、派送。

学校中考方案 篇8

一、奖励对象

1、年级第一名奖励现金50元,比第二名多18分以上的分数按1元1分累加计算

2、年级前2-4名可获二项奖励,年级前5-7名可获一项奖励

3、五科相对期末分班年级名次进步30%-50%(含30%,如3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一项奖励。

4、五科相对3月月考年级名次进步50%(含50%,如5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二项奖励。

二、奖励方法

1、发奖状,加盖学校鲜章

2、给家长写祝贺信或者贺卡

3、打电话报喜

4、价值人民币五元的学习用品

5、等价值的(人民币五元)、不违背道义和校规校纪的、可行的承诺一个

6、全班成绩在年级前80名,奖励户外活动一次;全班成绩在年级前100名,可用任意一人的两项奖励换取户外活动一次(仅限一次)。

三、实施方法

1、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共同统计奖励名单,后交班主任核查;

2、核查属实后,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获奖人员选择的奖励方法;

3、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在两周之内实施奖励

备注:本方案适用于高一下期半期考试,获两项奖励者奖项不重复,最多可以获两项奖励;除第一名的奖金外,其余由班费开支。

学校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为全面深入地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严格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各学校全体教师的充分讨论,并召开全乡各学校主任专题会议,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设奖科目:语文、数学。

二、奖励项目:设量化总分奖、尖子生奖(双科总分奖)、优分比例奖、及格率比例奖、单科第一奖、毕业班分数段奖、科任教师总体成绩奖、学校校长、主任奖。

三、资金来源:从学校教研经费中按生均5元收取(完小以上学校)。

四、奖励办法:

1、量化总分奖。(根椐全乡绩量化方案计算)在全乡统考中,按同级同科的量化总分设奖:第一名180元,第二名13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同级9个班以上(含9个班)取前三名设奖,9个班以下取前2名设奖]

2、尖子生奖。指在全乡统考中,一个学生语文和数学双科总分得全乡第一名或第二名奖两位科任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

3、优分比例奖、及格率比例奖。按班级优分比例、及格率比例设奖,语文优分人数占本班人数的2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数分人数占本班人数的3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语文及格率人数占本班人数的5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数学及格率人数占本班人数的6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注:如此项设的总奖金超过20xx元,就按20xx元比例发放)

4、单科第一奖设各级各科奖,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指学生在全乡所在的'年级中,语文或数学单科考得第一名或第二名分别奖教师)

5、毕业班分数段奖在全县毕业班考试中,以全县排名给分,语文、数学总分前20名的一个学生给5分,21名---50名的一个学生给3分,51名--100名一个学生给2分。按全乡排名前100名,语文、数学总分前20名的一个学生给1分,21名---50名的一个学生给0.5分,51名--100名一个学生给0.25分。设奖以上分数之和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6、科任教师总体成绩奖按以上1-4项的获奖给分,量化总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其他(尖子生,单科奖)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优分、及格达标给3分,按此计算,如加来总分第一奖科任教师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0元,满分奖200元。(注:毕业班分数段奖不加入总体分)

7、学校校长、主任奖根据以上1-6项所设奖项各年级各科目给分,量化总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给3分;第四名给2分;尖子生、单科奖,只要有一科第一名给1分,第二名给0.5分;优分率、及格率达标一科给3分,毕业班按分数段排名语文、数学分开给分(给分同以上第5项奖),总分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200元。

五、以上所设奖项,实发奖金总额为12600元,如应发总额超过12600元则按比例计发。如发不完资金,则按比例发放完。

六、本方案以学期进行实施,如要修改此方案必须经全乡各学校主任会议通过方能修改。

七、本方案只在村级完小以上学校执行,教学点不参与评比。

八、本方案执行时间:20xx年6月。

20xx年5月22日

学校中考方案 篇9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20xx年中考护考方案如下:

一、成立护考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4 .班级护考人员安排

二、明确工作重点:

确保中考期间的考生安全,落实考生考试期间的吃、住、行的安排。

三、抓好工作落实:

1、摸清考生情况:各班在6月9日前,统计好参考学生在中考期间的吃、住、行的.情况,如有自行安排者,务必联系家长进行确认,并提前告知何时到考点,要带哪些物品,何时前来接送等。同时登记好学生的家庭住址和家长的最新联系电话,并复印好2套准考证,一份发给学生,一份学校留存,以备应急使用。

2、安排车辆接送:根据本校学生分布,定于本校一个接送点,安排两辆中巴车接送,1号车901班,2号车902班,分别由袁丹珍与房跃群跟车管理,为防止意外,另外安排一辆汽车跟随应急,第一天董燕红,第二天虞小芳。

3、做好考点对接:6月13日前,与文峰学校做好对接,了解试场设置和分布,安检要求,就餐安排,休息地点,出入通行证,考试注意事项等,做好本校学生车接送停靠地点、休息地点、就餐地点等的地形勘察与安排。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工作有针对性。

4、制订工作行事历: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中考会议精神和本校实际所作出工作行事历,作为今年中考前后的工作参考(附后)。

5、做好考前动员:6月14日前,分别召开教师、学生会议,传达上级要求,狠抓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习《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考生应知应会与注意事项辅导,加强答题规范的模拟训练。关注学生思想和心理的动态,开展考试的心理疏导,做好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考前饮食。

四、护考人员职责

1、所有护考人员从16日上午到xx日下午最后一门考完学生安全离开结束。

2、有关人员一起服务学生点名、饮食起居、学习辅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考生的全面工作。每个考生携带一只透明文具袋,其他如书包、提包等一律不准带入场内;禁止考生携带手机、MP3等无线通讯设备及计算器、修正带、改正液及胶带纸进入考场。每门考试前发放学生准考证,结束后收回准考证,督促学生就餐、自习、休息、每次活动要清点学生人数,负责处理班级突发事件,做到万无一失。

4、其他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处理本班相应事务。

5、所有护考人员要随时提醒学生考后不得对答案,更不能帮学生分析考试中学生考试的答案,随时发现学生细微的心理变化并及时化解。

6、所有护考人员要准时到位,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不得缺席。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各班级要详细做好学生中考期间的联系电话(强调确保能接通)、住址等档案,要求上报年级组一份、随身携带一份。

2、发现突发事件,首遇教师迅速上报护考领导小组负责人。

3、发生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积极组织化解问题。

4、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都必须将考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学生。

5、注意事项

①做好考前教育,宣布纪律,强调安全意识,及各注意事项,责任到人。

②强调时间观念,按时集合、按时进入考场,一旦出现学生有迟到倾向,及时联系查找。

③教育并监督学生,不乱吃零食,饮食卫生,不剧烈运动,一旦发现学生食物中毒及时医治。

④注意教育学生交通安全。

⑤严防学生拥堵,严防打架及外来人员侵害。

⑥各护考人员各司其职,保护通讯畅通,全体师生要发扬团结合作精神,使一年一度的中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xx学校

20xx年6月9日

学校中考方案 篇10

为了保证我校在20xx年的中考备考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中考成绩,实现中考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我校20xx年中考备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素质教育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继续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以校本教研为动力,以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中考备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为主线,不断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抓好我校20xx年中考工作,确保实现我校提出“力争中考升学人数再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力争使我校20xx年中考成绩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学生情况分析:

近几年来,由于我校中考成绩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使得我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任务更加紧迫。优秀率、合格率偏低,学生个人自身发展也不平衡,这样的现状的确令人堪忧。

三 、备考工作措施:

1、成立中考备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中考备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校的中考复习备考工作,协调复习

进度,收集、传达中考信息,指导和协调使用中考复习资料,统一组织阶段测试及有关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以下共识:

A、时间紧,任务重;

B、学科发展、学生培养做到既要统筹兼顾,也要重点突出;

C、实事求是,依据各阶段的复习任务和复习目标确定不同的方法;

D、围绕班主任和教务处两个核心,形成合力。

3、班主任的主要措施:

(1)班主任要加强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2)要营造良好的中考备考氛围。各班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创造浓厚的备考氛围。有效地激励学生奋发图强,积极备考。

(3)不定期召开科任教师会议,向课任教师了解班级学生上课的表现。

(4)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和利用时间,制定好备考计划,引导学生学会自我拓宽知识面,引导学生学会阶段性自我总结。不定期召开优、中、后进学生会议,了解学生对科任教师上课的要求,对学校管理的要求,并及时做出调整。

(5)落实好班内的培养对象,班主任组织科任老师对其进行分析,注重学科的均衡发展,扬长(优势科目)不避短,对弱势科目进行必要的学法指导。

(6)抓学生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①抓优秀生,“响鼓重锤”。造培育优秀生的声势,适当运用心理暗示,让优秀生定位,并做到广种博收。

②抓边缘生,“推拉并举”。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千里马,创造条件,实施分层管理。

③抓后进生,“百炼成钢”。认真分析原因,做细致工作,教给学习方法,尽量联系生活实际,使他们认识学习的价值。

④抓心理辅导,“轻装上阵”。

⑤重视非智力因素对考生的影响,提高学生抗干扰能力。

4、教务处的主要措施

(1)教务处要带领教师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教材和中考说明。

(2)经常与教研室、其他学校保持联系,增强教师之间,学校之间的经验交流、信息交流,保证信息畅通,共同搞好中考备考工作。

(3)抓好全体老师集体备战工作,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

(4)抓好分层教学。针对班级学生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教学目标,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管理方法。

(5)加强学法指导,解题技巧的训练、知识归纳能力的训练。

(6)各教师最好设立“问题记录簿”等类似档案,收集复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科老师共同讨论探索。

5、要求各课任教师要把握中考命题方向,提高备考效率,做到:

①在班主任及教务处的双重领导下,团结协作、齐抓共管、乐于奉献。

②关注中考的信息动态,认真钻研《考试说明》。

③精讲精练,找好、出好典型题目,结合应试技巧及应试心理进行针对性练习,突出讲练评的课型。每次测验结束后再针对共性问题讲评,个别问题个别解决,发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

④结合学生学科实际,分类指导。

⑤任课教师不旷课不请假不迟到。

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要求学生提前半小时到校,由文科教师组织早读。

6、切实做好培优转差工作:

九年级全体科任教师要明确各班确定的培优对象,针对本学科比较薄弱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加强课外辅导,使之学科发展平衡。同时顾及全面,努力提高中等生,转化学困生,做到以点带面,争取全面提高。

注重培养尖子生

(1)培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班中锁定最具潜力的3名左右的学生,分科进行培优。

(2)制定尖子生的培养措施,使对尖子生的培养做到对象落实、教师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让优等生吃得饱,中等生吃得好,后进生吃得了,引导他们不断超越自我。

(3)根据学科实际,加强薄弱项目的教学,争取全面提高复习效果。

切实及早抓好临界生和后进生的提高工作:

(1)对“临界生”、“学困生”,教师要付出更多的爱心。从身体、生活、学习、思想各方面多予关心。对他们有“压”,更要有爱、有导,要善于发现他们的亮点,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对他们充满关怀和支持,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使他们看到希望。

(2)在教学中,要注意调动这部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抓课堂听课、作业、基础测试等环节,把他们“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缩小与尖子生的成绩差距。

(3)班主任要明确这些学生的成绩差在哪科,差在哪里,差的原因是什么,与科任教师共同研究采取什么措施去补救。每次的测试、模拟考试,都应进行对照分析“临界生”的分布与变化,对进步快的应及时给予表扬,让他们有成功感。

7、制定规划,分阶段备考

(1)第五周结束课程,组织一次检测考试,根据检测成绩找出班级中的偏科学生,对于偏科学生由备考组制定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具体实施,针对班级中的偏科学生和差生,指派给具体教师单独辅导以提高其学业成绩。

(2)从第六周开始各科任教师以初中《会考指导》为教材,认真研究总结辅导,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真抓实干;要求每一位学生认真完整地学习,必要时可配作业本,完成后,每章、每节、每一套题要求代课教师批阅、同时备考组检查。

(3)第八周备考组对初三级学生实施第二次检测,以考查第一次检测后弱科、偏科、差生的转化情况,同时备考组根据本次检测和学生实际制定新的辅导方案调整思路,解决上六周存在的问题。

(4)第九周要求《会考指导》的复习全面结束,迎接全县诊断检测考试,学校备考组召开交流会议总结经验寻找差距。

(5)第十周备考组各年级实施分层教学、复习。优秀生、临界生做A型8套复习题,学困生做B型8套,要求每两周一套题,学生

的做、练,老师的讲阅同步进行,不拖拉,脚踏实际、一视同仁。

(6)第十四周、十五周本阶段突出双基能力的培养。要求教师对各学科重点知识作归类复习,专题训练,系统拓展,技巧点拨,技能培养,对开放型、探究型的题材做到专题复习,结合中考动向,进行热点专题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能力,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养成坚毅、冷静、沉着、不骄的性格,灵活自如的应考状态,在考场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水平。

我们坚信,在县局的领导下、社会的期待下、学校的努力下,我们九年级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知难而进,一定能打赢这场中考攻坚战。

学校中考方案 篇11

为稳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xx〕6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xx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级分

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

(三)考试组织

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中考文化科目、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科目考试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实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学)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2.体育考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98号)执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的考生,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经批准可招收音乐(含声乐、器乐)、美术、舞蹈、语言类等艺术生的普通高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各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各高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xx〕51号)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实施。

4.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学科类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须安排在全市中考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考试成绩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查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要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初中学校实施。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20xx年继续实行考试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志愿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挠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报考范围包括:

1.本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以及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2.异地户籍生

非中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统称异地户籍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32号)执行。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异地户籍生,只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计划和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标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1)符合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2)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

(3)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往届生、在我市就读过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

1.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注销后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其中,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2.补录

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和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补录时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照顾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厅要求,20xx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制度。按照《关于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78号)执行。提前批学科特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重视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网发布,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类型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强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招生制度,严守招生纪律。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得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要加强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为未经市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招生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违规治理

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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