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质量保证书(通用4篇)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二、该住宅工程由_____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欢迎您入住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房。
本廉租房经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定为合格。可证享受“质量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内容: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维护结构墙体、屋面、地面(楼面)等保温工程和节能门窗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供热、供冷和设备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6、地面饰面空鼓、开裂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8、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9、卫生洁具为1年。
10、灯具、电器及开关为6个月。
11、智能化系统为1年。
12、管道堵塞为2个月。
13、装饰工程为约定上门保修时间内予以保修。
在质量保证期间(从交付使用领钥匙之日起计)。非使用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住房者承担维修费用。
超过保修期后,亦可上门为用户进行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维修电话:见附表(具体维修人员联系电话)
监督投拆电话:__________
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_____项目部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本情况:
1、房屋座落:____区____路(街、巷)____小区____栋____门____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2、房屋所有权人(或单位):____________
3、开发企业:____________
4、设计单位:____________
5、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6、监理单位:____________
7、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
8、住宅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9、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交付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表一 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
序号
保修部位、部件
保修年限
1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按设计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
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年
5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6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2年
7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2年
8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2年
9
卫生洁具
2年
10
灯具、电器开关
6个月
11
管道堵塞
2个月
开发企业和买受人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说明:
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简称《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简称《规定》)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相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企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开发企业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
四、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投诉,开发企业将直接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五、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应该认真阅读《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质量保修内容与《质量保证书》有不一致的,以本《质量保证书》承诺为准。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买受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二 保修记录
时间
保修内容
用户签字
维修工签字
签发单位(开发企业)(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部门(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