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精彩2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

天狼读后感 1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 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 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 2

《天狼》这本书是关于狗、狼,人之间的爱与狠。

狼一心想为自己被人类杀害的祖先复仇,对人发起进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报仇那一家。而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处处保卫那家人的生命安全,狗本属狼,因为复杂的关系而投靠人类。狗也教育自己的后代反抗狼。最后的结果可谓两败俱伤。家里的父亲遭遇不测,狗的子孙死一多半,复仇的狼虽死了,但是他教育的子孙后代却没死。这个故事会继续下去,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

老子说过:“人之异与禽兽几希?”意思是人与禽兽之间相差太少了。我们可以把狼和狗也看做是人,而且是两个人,是两个相互仇恨至极的人,两个人争的你死我活,出了命,战争都还没有结束。

何不都和睦相处呢?我知道这种情况谁也无法冷静下� 可是真是这样吗?大度=胆小?肯定不是,作为一个大度的人应该心平气和的跟他谈论,争取说服他。不要想他会占你便宜,不要想他会仗势过分欺压你。记住,大度�

现在的人们都是为自己着想,很少体会他人的感受。人们追求过着更好的生活,与此同时许多好的品德都丢失了。我们要把它们捡回来。

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种族之间的关爱,互相帮助。让我感受到了真情。

天狼读后感 3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在想:狼、狗、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如果人类不捕杀狼类,是不是人和狼也能和睦相处呢?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4

暑假中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他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和狗类和人类的爱恨情仇的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如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于是,自己就和老主人跑到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

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精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地上,幸运的是被一只叫杜仲的好心人收留下来。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在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虽然,这本书讲的是狗与狼的战争,但是,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充满爱,每一个角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我很喜欢这本书,不

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下去,也许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逃跑的事,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向上报告情况。

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名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帮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就决定和老主人在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都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切。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于其他的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类的养育之恩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有的品质,不应该说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充满爱。这就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第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书呢?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读天狼有感 5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星下读后感 6

贾馨博

一望无际的星空散发着豪情壮志,“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一千多年了,苏轼的豪情壮志激励多少后世英雄,那颗璀璨的天狼星把中国人们逼到绝境中淬炼。

早春,一支披荆斩棘的队伍在茫茫大漠中踯躅前行,走得刚劲有力。黄沙入嘴,满分作文网却依旧高喊着:“我们的胜利在望了!”飞鸟不到、人迹罕至、黄沙弥漫,却有着一条唯美的孔雀河,她美丽善良,她用所有的爱呵护着一朵傲蓝的马兰花。哦,这太像烈士,用热血守护祖国高尚纯洁的忠心。

有着智慧和傲骨的中国人,选择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工作,选在这进行着神秘、神圣的核试验基地。这不就是为了躲避敌人的眼线,不被敌人破坏吗?可是那可恶的美国人还是发现了他们,却认为他们要去沙漠里种棉花;多么可笑,多么愚蠢的思维,却又让人觉得美国人的阴险可憎。

六十年代,人们准备进行这个计划,但战士们坐在车里,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干嘛,漫无目的;浑身却散发着强大的战斗气息!

车内的女战士也没有害怕,斗志昂扬地朗诵诗歌,这声音甜美却刚劲有力。那画面温馨和谐,与此同时,几个领导人在一起,神情严肃地议论着机密。辽阔的荒漠上,一株株高大苍劲的胡杨,像一个个勇士一样挺立着;而那些死去的胡杨的枝干却仍然屹立着,这太像那些死去的前辈了,他们似乎在眺望着那长长的行驶在黑夜里的荒凉的戈壁上的车队,他们像铁流一样滚滚向前,势不可挡。

“来吧,让我们高声歌唱啊,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如此豪情壮志的歌词定是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女战士的声音欲发洪亮,唱破了黑夜。这支军队从空中俯视勇往直前,有这样的军队,胜利不属于我还属于谁呢?

“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中国人民是最坚强的,最有毅力、不屈服,有天生的傲骨!从那时起,这头沉睡的雄狮苏醒了!“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读《天狼》有感优秀作文 7

读《天狼》有感优秀作文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 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8

爸爸暑假里给我买点读机的时候,商场特别赠送了几本书,其中《天狼》这一本书我特别的喜欢!

《天狼》里讲的是几只狼和几只狗的故事。狼的主角原名叫珍珍,是一只母狼,后来为了激发她的孩子山妖、血杜娟、黑云、黄风这几只狼的血性,她在一块尖石头上撞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并改名为独眼。她们和山里的杜仲一家以及他们家的狗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斗。

杜仲家的狗主角叫雪玉,原名雪虎,曾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她帮助她原来的主人杜伯逃出了鬼跳崖监狱,而她也进入了深山,成了杜仲家的家犬。她后来生了几个孩子,分别叫花脸、白脖、侠客、李逵、小斑点儿。侠客背叛爱上了仇人血杜娟后被母亲雪玉发现后杀死。而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们。

狼和狗天生就是对手,它们都有着无比坚韧的意志,都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仅从这两点来说,它们就特别值得我们佩服。如果我们人类都有它们这样的意志和信念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我们做不到!

读天狼有感 9

这本书讲了葵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的世世代代的恩怨,略写是从石器时代开始的犬姓狼家族背叛了狼群而遭到葵姓狼家族的歼灭,详写了一匹母狼和一条母狗的恩怨,母狼珍珍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被人类杀害的,而且都是独眼,后来珍珍为了教育儿女,自己也变成了独眼。母狗雪虎也不是吃素的,帮助人类将狼赶出了村落。一直没有结局,因为母狼死了,而她的唯一活下的儿子当上了狼王,为狼群的世世代代报仇,巧合的是,山妖也是独眼,不知之后,没了雪虎,村落还能安稳么?

刚开始看时,我为雪虎受到珍珍的袭击感到愤愤不平,但后来读到详写母狼为了打败人类而磨练自己感到心痛,为雪虎辅助人类感到可恶,但是发现,狼和狗对石器时代的那次歼灭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儿女的教育有着不同的见解。独眼认为,人类杀害了和自己有两代关系的人,加上母亲对她的教育,她从小对人类有了憎恨,也是她的儿女也对人类感到憎恨。雪虎认为自己效忠人类,是因为人类通情达理,但她开始骂狼时发现‘狼心狗肺’中,人类也辱骂了狗,在母狼独眼反驳时,让雪虎的儿女感到了耻辱,对自己的家族感到耻辱,这似乎是个不好的开端,无奈之下,雪虎赶走了一个儿子,亲手杀了一个儿子;独眼亲手杀了自己那个对狗独有情钟的女儿。这就是复仇,不是生就是死,总得有代价的。

天狼读后感 10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 11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12

《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英国顶级探险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著作《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它能让我们学习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却是一个少年探险家,而且是一个比生存专家还要懂得多的少年探险家。原因就在于天经常与经验丰富的父母外出探险。由此可见,经常与大自然接触的人,总能在千钧一发时生存下来。

本书主要讲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和阿尔伯伯秘密前往北极,飞机不幸遭遇了冰风爆,坠毁在阿拉斯加山脉上。阿尔伯伯身负重伤,为了求救,贝克和缇堪尼必须制造雪屋来抵抗暴风雪,用自制绳索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模糊的狼影跟随着他们。

没错,求生之路没有那么简单,光是缇堪尼就给贝克带来了各种问题:缇堪尼差点得了脑震荡和低温症,而且非常饥饿。但贝克并没有慌张地乱跑或大叫,而是冷静沉着地处理。所以,别看贝克小小年纪,小伙伴们都感觉到外出探险时只要贝克在身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必慌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很多:为什么贝克可以绝境求生?因为他有智慧的大脑与勤奋的双手。如果他缺少一样呢?没有智慧,再勤奋也是无济于事。没有勤奋的双手,再有智慧也是自己害自己。所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双手与大脑打造出来的,一旦在野外遇到危险,我们也要用双手和大脑打造前方生存的路!

天狼读后感 13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 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纷歧样了,以是犬性狼就改名狗,今后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在这个烈日炎炎、严冬难当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宛如走进了一片清冷的天下,沉迷其中,而乐不思蜀。

《天狼》是一部描写非常生动的'动物小说,是一部反映有关狼族,狗类,与人类之间产生的遥远故事。它讲述了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欢乐幸福的一家人。有一只叫雪玉的狗和山里的独眼狼珍珍一起演绎了许多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灿烂的人性。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晓得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论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天狼》把我带进了那弱肉强食、惊心动魄的天下。危机四伏的险恶环境,鲜血淋漓的残酷斗争,不惜生命的顽强搏击,只要是弱者都会被强者所打败。胜者为王,败者消亡,成了大自然中亘古不变的规律。

天狼星下读后感 14

宋倩

在那个困难重重的年代里,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一群聪慧的,勇敢的中华儿女,进军罗布泊荒漠。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攻克道道难关,在艰苦的环境下完成了核导弹,氢弹的制造,最终让全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

对啊!正是因为中国有了核导弹,才保证了中华民族不会被别的国家给“欺负"。

我们可以想象出那颗天狼星就是对我们进行核垄断、核敲诈的那些超级大国。而那把弓上的箭就好比我国发明的核导弹,打的他们措手不及。

我们不难理解题目“天狼星下”的意思,只有"天狼""下″来了我们的“弓箭″才能射到,这弓箭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逆水而上的勇气吗?正是在“天狼星″的照耀下,中华民族经历了许多艰难的战争或自然灾害,但都在中华民族的一次次浴火重生、坚持不懈中胜利了,但是来之不易的和平和幸福都是有人在为祖国默默付出着,正是因为造核导弹的人,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和和平。

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负重前行:钟南山院士,是抗击疫情的大功臣,在他84岁时的高龄,仍然在病毒爆发的第一时间踏上了前往武汉的列车。哪里有病毒疫情,哪里就有他伟岸的身影。在他这个年纪,有的人可能已经在家里帮孩子带孙子辈,颐养天年。但是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用自己平生所学尽可能救治更多的病人,大家看到了钟南山就象看到了太阳,看到了希望。在列车上钟南山院士休息的场景被人拍了下来,无不让人感动,毕竟岁月不饶人,人也是会老的,也要休息的,希望钟南山院士可以多保重自己的身体,您永远是我们最尊敬的英雄。除夕夜,陆军军医大学医疗队员刘丽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随队前往****一线支援。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她舍小家为大家。因为她心里明白,没有大家的安宁哪有小家的安宁。在临行前打提高免疫力针时,她的眼神充满了坚毅,在她眼里,这场对抗病毒的战争肯定会赢也必须赢。到了武汉以后她马上投入肺炎病毒一线工作。一周以后,她的脸上被防护口罩勒出了深深的印痕,这样的面孔让全国人民心疼,也是这些坚守一线的医生为人民奉献的证明。

我要向英雄们一样,在国家的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发挥自己所学尽自己之力,为国家做贡献,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天狼》读后感 15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读过《天狼》之后我很受感动。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

在我眼中,杜仲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金谷园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

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三种,一种是葵姓狼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还有一种是狈姓狼家族。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他的狼类就向狗发起了攻击。就这样,他们就从同类,变成了仇敌。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蚂蚁正在搬一堆小木屑,我想:这根本不可能,一个小木屑比它还大一点,它背的时候,腰都弯下去了,走都很吃力,更别说是搬回去了。这时,妈妈叫我吃饭。我只好走开了,我边走边想,它肯定不可能搬回去,说不定还会累死呢。终于我吃完了饭,当我再去看蚂蚁的时候,没有看见木屑和蚂蚁。我并不惊讶,自言自语到:木屑被风吹走了,蚂蚁也累得回洞里去了。忽然我又看见了那只蚂蚁,就在蚂蚁洞口它已经把木屑运回去了,我大吃一惊。

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魄力,它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永远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云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

天狼读后感 16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狼王梦》有感优秀 17

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天狼读后感 18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 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天狼》读后感 19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 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天狼读后感 20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内容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子,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内容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非常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起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责任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己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知道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知道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己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该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内容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21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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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 23

星期天的一个下午,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城。到了少儿区时,我一看:哇,真是“人山人海”啊!在这里,我游弋了很久,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好看的书。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看完以后,我忍不住想,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今天的书城之行真值!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在一个平静的小山村,善良淳朴的一家人收养了一只忠实的大白狗,名叫雪玉。一只狡猾*诈的大黑狼,名叫珍珍,珍珍因为那家人杀了它的母亲,外祖母和四个舅舅,从此和这家人结下了血海深仇,也和雪玉成了生死对头。故事主要描写了它们以及它们的孩子,和这家人一起演绎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向我们展现了原始的狼性,忠贞热情的狗性,还有善良的人性。

这本书写得很好,作者也很有名,他是刘学林,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兼秘书长。

《天狼》的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我渐渐进入了狼的世界和狗的世界,随着情节的变化,我时喜,时怒,时哀,时乐,仿佛来到一片奇境,好像见到了雪玉与母狼珍珍正在生死搏斗呢。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我认 鲜血再一次染红了那块尖石,鲜血再一次渗进那块尖石。从此,珍珍也成了独眼。虽然珍珍是故事里的反面角色,但她的行为依然震撼着我。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虽然只是动物小说,但是,她却又表达了爱的力量:不管是人类,狗类,还是狼类,都是拥有爱的生命。它们可能忠实守信,可能狠毒狡猾,也可能在这两者之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即使,你有可能无所不能,可你终究抵挡不了的,也是爱!爱,时而有形,时而无形。为什么?因为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强大,也可以让一个人变弱小;爱,可以让人变得非常狠毒,也可以让人变得非常友好,非常善良。

爱,是这个世界

《天狼》读后感 24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小伙子,他与一位老爷爷相交甚欢,每天都去找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平,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习,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 25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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