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生产入股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公司
乙方: 员工
现有一良好投资项目(玻化微珠保温抗裂砂浆材料),甲方公司准备出资人民币 万元单独成立一公司经营。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中干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拟以下协议。
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必须是甲方公司工作1年以上员工;
对甲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
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该股份为资产股份,只可在本公司内部入股人员之间转让;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
2、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
4、本次入股股份金额 占 %;
5、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或一年内从工资中扣除或采用两种结合方式。
分红政策
年度纯利润的计算方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其他开支。
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股东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退出政策
该股份为资产股,可以转让;
转让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转让时要有董事会和60%以上的股东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离职后股本金在三年内按5:3:2比例退还;
股东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股本金和当年分红金不给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义务,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二、公司已成立为
1、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2、 先生、先生、先生,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三方达成资金入股协议,在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开发德尔福及TRW,ABS生产模具项目合作等问题,愿结成战略伙伴关系,甲方提供等值为万设备(附件一)。乙方提供人民币万元整周转资金。丙方提供业务订单。三方共创三赢。
3、 甲方已为公司设立进行了考察、立项、审批、征地、建设厂房等软硬件配套,乙方为甲方提供万元资金周转,用于生产。
4、 甲乙丙三方合作后,对公司实施共同管理,在经营决策中,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在重大经营决策前,甲方应向乙方丙方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协商后解决,不得在能力不及、乙方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轻率决策,从而使乙方丙方利益受到损害。
5、 经营盈利后,甲乙丙方各占 45%、 45%、10%纯利润(纯利润表示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如经营中出现资金短缺或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按股份共同承担。
三、股份比例分配
1、 设备人民币70万 股份45%
2、 出资人民币70万 股份45%
3、 技术股+能力股 股份10%
4、 总资金额为壹佰肆拾万人民币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四、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 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7、三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期生效。
2、在合约生效即 年 月 日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均与新股东无关。
3、甲方投入机械设备及模具必须无贷款,若有贷款亦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丙乙方无关。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3 份。
投资各方签名: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