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通用范本(精选30篇)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 )。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担保是用甲方资产为乙方作为信誉担保,而非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二、甲方按以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A、甲方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且确实无力清偿,应先以乙方全部财产予以清偿,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内代为清偿;
B、超出甲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使用贷款资金,甲方有权收回贷款;
D、债务履行期满后,即还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归还本金所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当乙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时,甲方应于逾期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下,可办理续贷或延期贷款手续。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优先收回贷款,并在发现问题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A、发现乙方有涉及担保责任的其它严重违约行为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C、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D、乙方被其它债权人因重大债务纠纷起诉(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机构)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E、其它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及其经营场所等进行的实地考察和相关事项的查询,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应如实提供和依约履行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有权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为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向乙方收回债务的第一受益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为此承担发生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七、贷款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贷款项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估,并按规定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项目下贷款本息足额偿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依法加盖公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续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本合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十二、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属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贷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和人民币(小写)(大写如有不符,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1.3甲方应按第1.2条约定一次性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或延后提取贷款,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和利息。本合同下月利率为%,利息从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贷款到期时,利润将与本金一起还清。
利率支付如下: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4.保证
4.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
4.2丙方完全理解乙方贷款的目的,完全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含义均属实。
4.3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本合同项下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质保期为本合同规定的失效日期的次日起两年。
4.5如甲方按合同规定提前收回款项,保证期为甲方通知乙方还款日次日起两年..
4.6甲乙双方同意在未经丙方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本合同,丙方仍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如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丙方将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根据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4.9丙方的保证责任是独立的,不因甲乙双方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5发生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婚、结婚、外商投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对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期取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收取滞纳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收取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6.3.2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和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或冻结,可能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可能威胁甲方实现债权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7.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为准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应全部付清。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相对于甲方的债权发生变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另一项担保的;
7.2.2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双方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其他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10.签约地点
这个合同是在杭州签的。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担保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贷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年/月。现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贷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生效条件、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保修服务期限为年/月,从年/月到年/月。
2.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一切债务。具体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文件为准。
3.甲方应承担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发生的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1.在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2.上述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的约定与具体反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反担保合同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是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专有权。
第3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以下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事项: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 .有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纠纷尚未解决的;(3)甲方向未向乙方披露的第三方担保;
④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情况。
3.甲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并有足够的能力全面履行本合同。当需要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完全授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保证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种产权变更;诉讼涉及的事项;借入国外资金;涉及工商等部门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经营亏损及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借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程序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抵押、质押的资产及权利证明,提供反担保企业的信用信息,以及乙方实现应有权利和担保的各种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果借款人因相关材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提出索赔或涉及诉讼,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目的和范围使用融资资金。
9.为抵销乙方在担保合同或甲方担保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让或转移财产清单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全额抵押和质押反担保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与其他第三方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义务。
13.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如需借新债或实施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任何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保证期内,甲方保证发生合并、分立、合资、联营、重组、合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况。、或因承包、租赁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同时,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权参与资产清算的核实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
16.甲方保证不会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而遭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担保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以下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甲方贷款总额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每年%计算,共计万元人民币;
②担保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③如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贷款,乙方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如发生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担保人支付总应付费用的%的滞纳金。
3.其他费用
乙方在提供担保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均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及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
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③甲方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属证明及反担保信息不真实,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其债权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转移、毁损、拆卸或更换抵押物或质押物重要部分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捏造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⑦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方虽与乙方签订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⑩乙方保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供担保;甲方未按主合同规定将乙方担保的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损害、危害或可能危害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按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并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将甲方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当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保证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借款人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收回贷款;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冲抵甲方所欠贷款本息,并在乙方遭受损失时冲抵赔偿。如赔偿不足,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形式向甲方索赔。
⑥当甲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业务项目,并以其收益清偿甲方所欠贷款的全部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付款完成后,乙方立即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而甲方放弃债务抗辩权,乙方仍有抗辩权;3.如甲方未能按照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对借款人承担补偿性担保责任,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甲方应在乙方向借款人付款后3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赔偿金,如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本借款合同项下到期债权的费用等,归还乙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赔偿总额2 ‰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的利息(自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至甲方实际向乙方偿还上述赔偿金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拍卖、变卖抵押物、保管被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全部,并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提前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无条件提前还款,否则乙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乙方利益,或者存在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达成完全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本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已完全履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收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其他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经借款人申请、保证人同意的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标的种类、数额: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保证的金额。
3、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本息上限应小于保证人在本站的净资产。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人自同意并签定本保证合同起,保证人帐户相应本金及利息将被冻结。
3、保证人的保证金额被冻结后,不影响其在站内周转,但不能提现。
第四条 保证人义务
1、债权到期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同意本站随时自动将本站冻结的保证资金扣划给债权人,用于归还债务。
2、保证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为借款人担保,既视为本保证合同成立。
第五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8%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本站有权直接用保证人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用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发送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证合同生效
本保证合同自保证人按本站要求完成同意担保操作、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生效。
合同号:
担保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甲方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含罚息)、实现贷款债权的赔偿金及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向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担保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担保人(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 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_____。
为保证乙方与_____ 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贷款金额(大写)_____
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甲方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的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对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支付相当于被担保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 _ _ _ _ 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本金、利息及甲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签署日期: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 )。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担保是用甲方资产为乙方作为信誉担保,而非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二、甲方按以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A、甲方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且确实无力清偿,应先以乙方全部财产予以清偿,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内代为清偿;
B、超出甲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使用贷款资金,甲方有权收回贷款;
D、债务履行期满后,即还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归还本金所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当乙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时,甲方应于逾期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下,可办理续贷或延期贷款手续。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优先收回贷款,并在发现问题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A、发现乙方有涉及担保责任的其它严重违约行为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C、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D、乙方被其它债权人因重大债务纠纷起诉(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机构)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E、其它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及其经营场所等进行的实地考察和相关事项的查询,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应如实提供和依约履行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有权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为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向乙方收回债务的第一受益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为此承担发生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七、贷款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贷款项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估,并按规定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项目下贷款本息足额偿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依法加盖公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续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本合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十二、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属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保底助学贷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本协议是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根据上述合同和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在自愿的前提下, 乙方授权甲方接受乙方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乙方毕业时,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时无需提前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在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学生贷款时,将贷款金额的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用账户,作为学生贷款的保证金。 并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和使用(具体保管和使用方法为“____________
5.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甲方有权以上述保证金在__________内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 ________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结清后,甲方将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退还给乙方
6.储蓄存款活期利息按上述保证金账户的存款余额计算,甲方按助学贷款结算日将保证金本息全部退还乙方。丙方作为担保人,对上述协议的内容没有任何疑问。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署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款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甲方要求,丙方愿意为____经审查,乙方同意丙方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根据以下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的保证金额为本金(大写)______
第二条丙方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支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丙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甲方地位和财务状况的变化、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变更或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执行的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需征得丙方同意,甲乙丙三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进行监督,并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应相应扣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由甲方偿还或由丙方代为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第八条丙方有权代表甲方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后向甲方索赔。。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三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未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直接从丙方存款账户中扣划,并酌情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变更后的机构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金额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并收回已提前发放的贷款本息。
4、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延长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变更主合同的其他条款,丙方可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独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人:
被担保:
为更好地履行《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特定立本担保合同:
一、被担保A人:用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作履约担保,作以下承诺:
1、各期拨付的工程款,延期壹个月时,由担保公司计算停工损失,追讨应拨付的工程款和超期违约金。
2、未按照《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约,使工程长期停工达两个月时,由担保公司迫卖土地和在建的建筑物支付被担保B人的投资。
二、被担保B人用20万元的履约金和垫款投建该项目至第二层主体完成的投资作履约担保,作以下承诺:
1、未按质量标准和《施工合同》施工工期和完成的,由担保公司按质监部门的规定督促返工和追讨违约金。
2、长期停工达两个月时,动用履约金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某期拨款阶段的工程施工,下一期拨款阶段再不进入施工的,终止合同不与中途结算。
三、担保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的履约承诺,接受被担保人违约诉告,派员调查核实,按担保的相关约定组织被单保人协调和仲裁。
四、其他事项
1、在担保时间从《施工合同(副本)》生效开工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终止,总担保期300天。
2、被担保人在工程开工前壹天将《国有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履约金一并交担保公司。
3、本担保20万元的履约金的利息,作为本担保的担保费,担保费用由被担保人双方分别承担50%。
4、担保期终止10日内,退还担保人《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副本)》和履约金本金。
五、本担保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章)后生效。
担保人:
被担保A人:
被担保B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条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贷款后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2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从借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额的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3条丙方应为乙方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包括乙方的还本付息、滞纳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丙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5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基本存款:__________
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由债务人处理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而形成的主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20____年12月4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二、担保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数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优先权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由任何其他方承担影响担保的,担保责任不由乙方向任何其他担保人主张或执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是前提。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应提出要求要约的担保及担保顺序的变更导致上述事项担保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会被免除或减少。
3.3如果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并不意味着该部分债权将被清偿为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对主合同进行担保该项下的未清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并有合法担保人资质和偿付能力,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由甲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签署。经本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的任何约束力。本条款或协议不得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及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协议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向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重组和解。乙方应在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经宣布关闭整改后关闭。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被宣告解散(撤销)、被申请重组、破产等。发生足以危及乙方正常经营和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服务声明和其他信息。
6.2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如果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为此进行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要合作经确认无效,甲方应承担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不一致,则选择主合同以选择的争议解决方法为准。
十一、补充规定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没有书面通知就改变了。当乙方被亲自通知时,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发送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有清晰的理解对的理解没有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债权人)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在________签署。为保证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NJ20__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元整),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对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经友好协商,三方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保函。
一、担保内容
1、本保函所担保的债权是指20____年12月2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追收逾期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贷款利息、贷款本金等。
3、丙方应根据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为两年,自本保函签订之日起计算。
5、在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本保函自丙方盖章、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无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项下的担保延伸至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在签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充分理解并明确认可签署鉴于本保函的法律后果,确认本保函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效,也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和丙方对甲方的保证责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可以信赖。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诉讼期间,本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保函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为。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将全部(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抵押物,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因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贷款内容
1.贷款总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该笔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额下,贷款可以分期审核,也可以分期审核。因此,每笔贷款的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分别约定。从第二笔贷款开始,必须有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合同,其中一份应送交_________
第一笔贷款的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规定执行。
5.贷款提取:
每笔贷款是一次性收回还是分期收回,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信贷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一笔贷款的提款。
6.偿还贷款
甲方保证在每份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主动按期还本付息。甲方偿还该笔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从其他渠道还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笔贷款的最后还款日为。
7.如果乙方同意延期向甲方还款,本合同将继续有效。
第二条担保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商: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交的抵押契据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2.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的所有契据和证书应全部移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的抵押物违反本条款,乙方应通知甲方立即纠正或终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并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运营、维修、保养及相关税费。
4.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坏的,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如果甲方不能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金额,或终止本合同,收回贷款本息。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乙方为保险受益人,保险单交由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被保险抵押物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向保险公司追偿抵押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按原贷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罚息。
3.如甲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划,自到期之日起,逾期贷款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如甲方未按期还本付息,乙方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冲抵贷款本息。如有不足,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赔。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立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声明和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法向乙方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甲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约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告和资料。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欲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一直有效。
4.甲方提供的贷款申请表、贷款证明、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条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
甲方应负责与抵押评估、登记和证明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为经公证处公证的债权文书
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8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对本合同仲裁机构未达成一致意见,事后又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名)代表:_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银行和账号:_________银行和账号: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天
结论地点_________。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债务人(乙方或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要债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除上述约定的保证债务外的所有债务均不进入保证范围。
第二条双方同意,乙方的担保范围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主要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因违约收取的复利和附加利息
3.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或重复抵押。
4.抵押人未隐瞒抵押物项下欠税、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租金。
5.抵押人已获得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同意。
6.不存在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延及抵押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加物、混合物、加工品和抵押物的孳息。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有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归抵押人所有,抵押人有义务妥善管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财产。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者存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处。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有毁损、灭失或被征用,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取得的保险、赔偿、补偿等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者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应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保险,抵押权人是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取消保险。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直接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转移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首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未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从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届满的情形。
2.抵押权人有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分任何一个或者每个抵押人的抵押财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存在共有、纠纷、查封、监管、扣押、重复抵押、租赁、欠税或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
(3)其他违反本合同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11条成本承担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的登记、评估、保险、评估、公证和存款等费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服从仲裁规则。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读担保主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的所有印刷条款,并要求抵押人
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有相同的理解。
抵押权人(签字)抵押人(签字)
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本担保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签定:
1、(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所:
2、(以下简称“担保人”)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______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期限为______年的编号为______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人民币______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6、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的,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的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保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保送财务报表;
8、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合同签定后,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合同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或者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者质物的抵押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为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质人(甲方):
债务人(丙方):
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新博贷P2P平台,丙方欲和乙方就利用乙方平台融资事宜进行合作。基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融资合作,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作为丙方利用乙方平台进行一系列融资后按照还款的保证。
甲乙丙各方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权利
1.1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为甲方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万元的出资份额,即股权。
1.2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之孳息。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0
2.1.1乙方按照与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之约定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2.1.2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1.3乙方保管质押权利凭证的费用和实现质押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2甲方同时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项下权利出质依法律法规之规定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到规定的登记机关办妥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原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期限
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可撤销,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出质权利凭证的占有
5.1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乙方占有保管。
5.2质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质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5.3乙方在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之约定后,乙方应及时将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返还甲方。
第六条质押权的实现
6.1约定期间签署的主合同项下承租人违约,乙方可主张质押权利。
6.2乙方在主张质押权利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质押权利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也可将质押之权利直接转让至乙方。
6.3乙方依据前款之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6.4乙方依本合同之约定处置质押股权,可以优先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质押股权,购买价格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实际应支付的融资租赁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及各种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7.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之完全的、合法的、有效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出质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7.2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之目的,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质押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7.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所出质权利设定过质押、赠与或转让等法律处分。
7.4股权出质,甲方保证做到:
7.4.1出具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决议。
7.4.2该公司涉及增资、减资、营业范围变更、质押给乙方的股权增减变更、对外提供担保以及其他涉及重大资产变动事项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7.4.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第八条乙方的承诺
8.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8.2乙方主张质押权利时,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偿还主合同项下融资租赁款的全部金额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的价款退还甲方。
8.3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与处置所持有的甲方各类资料,不得对外泄漏。
8.4(特殊情况下才有此条款)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配合主合同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请工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先行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但甲方或承租人须提供可供乙方接受的替代质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质权利凭证灭失的,应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按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并负有继续履行的责任;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不足以保障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如因甲乙双方的
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应在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内重新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保障主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如主合同在执行中被确认无效,则甲方仍应对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如主合同项下的承租人违约,不影响甲方的质押担保责任,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质押担保责任。
10.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做出书面变更;变更方式为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10.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4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相关约定后或甲方向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各份合同内容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期:
甲方(担保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是债务人处理乙方项下约定业务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范围为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2条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第3条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如果主合同项下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保证的影响,其保证责任不以乙方向任何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如果乙方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货物担保或以任何理由变更担保顺序,导致其在上述货物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不免除或减少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3若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若任何部分债权被清偿,则不会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甲方承诺的担保金额内对主合同项下的未清偿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4条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到期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时各项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第5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法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已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主管机构的批准,并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也不会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署的任何担保协议和其他协议,以及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文件、协议和承诺..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并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还款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任何其他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乙方要求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乙方变更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如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合资或合作,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组、和解、破产等,应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撤销)、申请重组、破产等。、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其正常运行并丧失保障能力的情形。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6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和信誉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期到期或债权人声明债务提前到期)时,主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7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8条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行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9条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10条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选择不一致,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11.1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含信息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件应视为已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如果本合同项下有□选项,勾选□表示该条款适用,勾选×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解释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债权人___
连带保证人___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年_月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年_月_日
债权人:_____________称为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称为乙方。
经双方同意,就未来债务担保,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人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中,主债务人向甲方透支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甲方要求自愿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属实。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法院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债权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共同担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县乡(镇)合同编号: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人):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章)担保单位(人):____________公证机关:___________(章)
负责人:______(章)负责人:______(章)负责人:______(章)公证机关负责人:______
财会人:______(章)经办人:______(章)财会人:______(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担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借款合同展期的,展期后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为到期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保证期内,如甲方的机构发生变更或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对甲方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果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担保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做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执行乙方接受的新担保人..
第八条在保证期内,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在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2.本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导致乙方贷款债权失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款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担保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所受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抵上述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本金、利息及甲方未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他费用。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 地址:_____
电话:_ 电话:_____
传真:_ 传真: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有利于双方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融资担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X万元,无论是乙方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并赔偿违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广州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为规范乙方资金使用,保护各方权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应按甲方要求支付预付款使用保证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____万元。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预付款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付款。如果甲方分批付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后7天内按比例支付预付款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3.工程实施12个月后,工程总数量达到80%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工程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在两个月内两次无息返还定金1000万元。
4.甲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剩余1000万元定金给乙方。
5.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保证金,甲方应按日收取保证金金额万分之五的利息。同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支付保证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工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甲方可以按照一般施工合同中双方严重违约的方式处理。
6.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预付款保证金是甲方为本工程向乙方提供的,以加快工程进度,乙方不得将款项挪作他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预付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挪用金额的2倍赔偿甲方。如果影响本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本项目采用银行贷款。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应首先筹集资金解决问题。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直接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应在收到银行直接支付的预付款后7天内全额返还甲方支付的预付款。
8.乙方在收到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后,如未能及时将甲方筹集的预付款返还给甲方,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预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0.____中心施工总承包预付款为人民币46,606,741.10元(大写:人民币46,606,741.10元),最终付款方式按本协议第二条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广州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公章)广东_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为保障丙方意外伤害风险,减轻丙方因意外伤害而无法偿还贷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甲方特为丙方办理人寿保险(以下简称“保险”),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是丙方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第二条丙方是与甲方下属单位(乙方)签订“保险”的`客户,丙方自愿参加“保险”。
第三条丙方签署本补充协议,即视为甲方同意以丙方为被保险人办理“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保险人。保险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四条丙方同意指定其法定继承人为“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第五条保险期间,丙方因意外伤害发生伤残或医疗费用的,由保险公司审核
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确认同意赔付后,委托银行直接将理赔款项划入丙方账户。如丙方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丙方及其受益人应配合甲方提供索赔申请所需资料,并同意授权甲方处理索赔和接收死亡索赔,甲方承诺在扣除丙方未偿贷款后,全额支付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收到的死亡保险金..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自甲方、丙方及指定受益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甲方:中品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_____________
指定受益人: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保证人(甲方): 身份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 甲方)身份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债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授权代理人:杨芷瑜联系电话:
合同签约地:遂宁市船山区
为了确保 年 月 日(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银行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 元整。¥ 万 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4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合同1.4和4.1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
7.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7.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7.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7.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3.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7.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4发生7.3.1或7.3.2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5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7.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8.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9.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2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遂宁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2.1无。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当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
13.2.1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
(甲方1签印):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甲方2签印):
本合同签订时间:
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分行)(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______为______银行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信用卡提供担保,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保证人承认《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同》,并履行本合同。
二.保证人自愿接受_________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我的信用信息。甲方应对担保人保密。
三.如果担保人中途不愿意继续为乙方担保,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在乙方全部债务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对甲方的结算因法律原因无效,担保人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若担保人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_到期后未向甲方提交书面退保请求
动词(verb的缩写)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甲方与担保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的业务规则和财务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