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反担保合同(通用3篇)
甲方(债权方):
乙方(债务方):
丙方:(乙方的担保人)
乙方向公司购买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型号:整机编号:)台,由于资金不足,故向甲方借款,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利率。该借款由甲方直接付给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具体还款时间如下:
三、甲方授权丙方行使本合同中催收的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中的借款、利息、违约金、催收费、扣机费等由丙方代收、代管,乙方将款付给丙方,视为付给了甲方。
四、乙方按照本协议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将到期的借款、利息存入本条约定的账户(开户行:用户名:,账号:)也视为付给了甲方。
五、在乙方未全额归还甲方借款之前,乙方应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保险赔付等等情况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按时归还甲方借款,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减少、扣减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抵消和拖欠应还借款。
六、乙方逾期未归还或未足额归还属违约,应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公司对其所购买的牌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整机编号)采取关闭GPS系统,停止机械使用的权力。由于关闭GPS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丙方是乙方的担保人,乙方逾期10天仍未归还或未足额归还借款,丙方有权派出专车和专人组成的催收组到乙方住址或机械所在地等地进行催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省内每天20xx元包干,省外每天3000元包干,自催收组到达乙方所在地之日起至结清欠费日止,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催收未果,丙方有权扣押该机械,乙方保证予以配合,因扣押该机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次20xx0元包干。因扣机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机械被扣后十天内乙方仍未付清到期债务,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委托评估机构对机械价值进行评估,并有权在低于评估价百分之二十的幅度内变卖该机械,所得价款冲抵欠款,不足部分乙方补足,多余部分属乙方。
八、乙方连续两期违约属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到期的借款视为到期,乙方应一次性归还。
九、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代理人的劳务费或律师费,劳务费或律师费按涉案标的的百分之十五计算,不足10000元时,则按10000元承担。
十、丙方是乙方的担保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
十一、乙方所付款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贵阳市金阳世纪城。
本合同履行地:
十三、争议解决:提交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甲、乙、丙三方均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生效,对签字的当事人有约束力。
十五、乙方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中的通信地址直实有效,如有变化,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承诺:按本合同中的地址邮寄的信件(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后的第五天视为收到。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方):身份证号:
乙方(债务方):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电话:
乙方(债务方配偶):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完成河北省衡水市 工程建设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河北省衡水市 区 路 号,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x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万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分期支付。
经双方同意,此酬金分 四 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RMB500,000元整。
第二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开始售楼或已开工三个月内(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RMB500,000元整。
第三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层盖到八层以上或楼已销售65%以上的(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RMB500,000元整。
第四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已封顶或楼已销售完毕(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RMB500,000元整。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 。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双方同意,由 为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酬金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留交备案。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民法典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与股权质押的反担保。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权万元占总股权的%,作价出质设立股权质押。
二、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或《银行承兑协议》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最高额债权为_______元。
2、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反担保方式与期限
1、乙方的保证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享有追偿权开始五年。
五、乙方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甲方在实现反担保质权时扣除。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馈赠、出质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出质股权所得价款应优先于偿还反担保债务,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对乙方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其他甲方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八、在股权质押期间,股权派生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记载于乙方股权凭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十、甲方在实现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时,甲方可选择就乙方的保证反担保实现追偿权,也可选择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实现追偿权,即乙方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均连带实现甲方的追偿权。
十一、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
十二、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
十三、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质权的鉴定、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2、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
资金
1、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质押自登记并记载股权凭证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做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