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湖地税发[20xx]45号要求和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我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今年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专项检查工作,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对选定的行业和乡镇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及要求。同时,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结合湖地税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专项检查小城镇开发项目。对湖南xx镇、xx镇、x乡集镇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由于这些工程刚刚启动,我所只是对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纳税辅导并其完善各种税务征管资料。
(二)对建筑安装业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开工企业土建项目的发包、施工、竣工和投产情况,重点了解建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但尚未开具发票入账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提供的安装工作成本是否真实是否采用推迟决算的形式拖延结转应税收入,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经查,我所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竣工投产后均已结算开具正式发票,无欠税行为。
(三)对广告业的专项检查。经对我所辖区内的广告文化传播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该单位按照业务开展情况均已到我所开具正式发票,无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三、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对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我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发票使用环节的比对核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二是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纳税辅导。经查有少数单位存在少量白条充账、工程上用材料发票充当工程发票现象。我所对此类情况进行了及时纠正,并要求其进行补税、补票、换票。
四、存在问题
(一)小城镇开发项目工程资料不完善,各乡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出政绩,与乡镇共同开发,开发商手续不完善,主体不明确。
(二)税务干部业务有待加强,对于未涉及到的征税领域如房地产税收政策不大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目前,地方很多企业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偷逃税款,换句话说,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纳税风险,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些风险往往存在于:第一是在公司的注册阶段存在风险;第二是在公司的收入方面存在纳税风险;第三是在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着纳税风险;第四是公司的会计报表存在纳税风险等。
主要表现为:
(一)虚假出资与抽逃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实或注册后不久资金退回或转移。
(二)收入纳税风险:
1.隐藏收入不入账
2.收入长期挂往来,不纳税申报
3.不依合同规定确认收入,收款时开票确认收入
(三)成本费用纳税风险:
1.大量收据或白条入账
2.虚增人头,虚增工资
3.虚开发票增加成本或随意调整纳税期间成本费用
(四)会计报表税务分析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则为:存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帐实不符;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
关于加强加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
提高管理决策层的税务风险意识,是实施有效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大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事关企业可持续发展。大企业应在董事会层面更加重视税务风险,并将其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去考虑,以长远的税务遵从目标指导和监督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设立,并贯彻于企业日常管理中。唯如此,大企业才能在经营过程中主动规避和化解税务风险,从被动处理税务危机中走出来。
(二)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
税务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度实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其实质是使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控,提前发现和预防风险。
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实现自我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适应当前税务机关新型管理模式的要求。大企业是否建立和有效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风险评价,进而影响下一步管理措施的确定。没有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判定为高风险纳税人,从而被施以税务检查为主的后续管理措施。
(三)提升税务风险管理层面,从防风险为主向创效益为主转变
第一个层面为税法遵从层面,即确保在既定的税收法规体系和本企业现有业务条件下,正确计算、及时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从而规避因未纳税、少纳税所面临的补税、罚款、滞纳金和声誉损失等风险。
第二个层面为纳税筹划层面。税收作为经济调控的手段,每个税种都会有所鼓励有所限制,因而都有优惠领域。纳税筹划不仅包括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选择最优的税务处理方式以降低税务成本,也包括对尚未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合理的事前规划,创造条件利用税收优惠。
第三个层面为政策参与或推动层面。税收法规是根据经济社会一定阶段的一般情况而制定的,这决定了其总是滞后于经济发展。当税收法规没有规范或没有具体规范的特殊经济行为或新的经济业务出现时,需要对原来税收法规进行解释、补充和修改,甚至颁布专项规定、制定新的法规。
(四)建立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为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基础和技术保障
大企业经营范围广,业务和管理流程复杂,与此相关的税收法规及政策繁多,且复杂多变,如果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持,很难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与企业相关的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和更新,企业业务信息的取得、分析都需要借助于信息系统,而且信息系统还是实施风险评价、监控的有效手段。因此信息化是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
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区局党组制定的“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工作主线,贯彻州局提出的“建制履责年”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强化税源管理,较好的完成了涉外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在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41746万元。其中:涉外地方各税收入为2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78万元,增长28%。圆满完成了全年税收计划任务。现将一年来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外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州直共有注册登记涉外企业35户,分别分布在:伊宁市19家、奎屯市9家、霍城县有4家,巩留县有1家,霍尔果斯口岸有2家。较上年增加10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28家,外商独资企业6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家。涉及到制造业的有20家,商业4家,通讯业4家,农业1家,旅店业2家,房地产1家,文化体育业1家,其他服务业2家。20xx年共缴纳地方各税2679万元,比上年增加578万元,增长了28%。涉外地方各税已占到我州税收收入的2%。税收收入增长较快的行业仍然是通讯业,4家通讯企业缴纳地方各税共计2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万元,增长了140%。
新增10家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8家,外商独资企业2家。共缴纳地方各税47万元。
二、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
20xx年我州在涉外税收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税源分析工作。州局对做好税源分析提出了明确要求,就做好税源分析工作从八个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要求。各县(市)局按月召开税收分析会,根据税收完成情况、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税收收入特点、经济税收政策等情况,结合税收增长规律、相关经济指标及经济增长趋势,准确预测税收情况,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和经济发展对税收的影响,为完成税收收入计划奠定基础。
2、规范涉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对涉外企业有形资产的转让和租赁及无形资产的转让加强征管。严格核实关联企业之间是否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出租和转让房产。
3、按照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州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联合年检。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了20xx年度涉外税收业务报表。本年度我局未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售付汇凭证、反避税等业务。
4、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基层局对涉外企业财务人员涉外税收政策进行培训,还注意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讲解。同时针对部分税务管理人员对涉外方面的知识欠缺的情况,加强组织业务学习,有针对性、结合实际工作的学习,使涉外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税务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5、进一步加强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做到税收政策公开、优惠规定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将国家现行的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向企业做出及时全面的宣传,尤其是直接涉及到某个企业的政策规定要及时通知到该企业。
6、审批手续简化到位。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报批环节,突出"事前服务、事后管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在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方面的中间环节。在减免税审查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不越权减免,切实让国家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实实在在服务于纳税人,积极主动地把国家的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到企业。
7、为进一步规范涉外税征收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管理效率,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重点抓好任务分配、税源管理、户籍管理、工作考核四个环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加强涉外企业税收管理。 按照总局精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动态登记制、涉外税工作汇报制等办法加强对涉外税管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作统一管理台帐,对日常开展的管理工作中要了解、采集和掌握的管理信息资料内容以及各项财务、税收指标等进行具体规定,要求作到下一户,基本情况清楚,应纳税种清楚,涉税辅导到位,税务发票清楚,并及时、准确、真实的登记管理笔记,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涉外地方税收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从今年看我州的涉外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但经营业绩不够理想,今年涉外税收增长主要来源于中国移动、联通通讯业,增长了1330万元。而多数企业应纳税额在下降。部分企业处于无收入状态。新增10家企业只增加税款47万元,对我局的涉外地方税收收入贡献不大。
2、目前涉外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偏低,除个别几个企业外,财务核算不是十分健全,且规模也较小,针对这种现状应加大对涉外企业财务人员税收知识的培训,提高办税质量和纳税意识,加强对涉外企业的管理和检查,以查促管,及时纠正涉外企业涉税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
一、税收普法工作
(一)健全组织,精心筹划
1、主题突出。今年税收普法工作仍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线,围绕我局全年重点工作,重点宣传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服务举措等,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深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服务理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推进泉港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2、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黄峰任组长,办公室、征管科、税政科、稽查局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税收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普法活动项目的组织筹备、协调和落实,搜集信息并通报情况,搞好活动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3、精心组织。今年的税收普法工作,全局早准备、早动手,年初就做出工作计划着手准备,集思广益征集普法形式、内容,并将税收普法工作纳入“月份工作安排”具体督办落实,从活动项目到普法形式都先行一步。及时下发工作方案,就普法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都做了精心细致的安排;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对具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进行了逐项落实。
(二)认真落实,不走过场
1、立足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1)积极参与多形式嵌入式宣传活动。组织动漫爱好者进行税收FLSH创作,在有线电视数据传输中心等部门配合下,分别开展数字电视机顶盒开机宣税法及利用车载电视、银行及公共场所LED大屏幕开展税收宣传口号、税收动漫、政策等普法宣传。
(2)积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分发按地方税收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支持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发展等类别归纳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小册子,畅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宣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民生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扶持。
(3)积极营造税收普法氛围。国地税联合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作税收宣传月首日电视动员讲话,制作宣传条幅在全区各主要路口张挂,印制税收宣传月主题、标语在中心城区、繁华地带和办税服务厅张贴,同时在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栏张贴《20__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画》(地税版),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氛围。
2、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互动普法活动
(1)建平台──开展“税法知识短信互动有奖征答”活动。借助移动、电信快捷的短信平台,设置税法知识短信互动有奖征答活动(随机抽取五题构成一个答题环节),让广大纳税人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税法知识宣传。
(2)请进来──为纳税人开展免费税法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契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等相关知识讲座,并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3)走出去──继续深入开展“四上门”纳税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以“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政策、上门实施辅导、上门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四上门”活动,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帮助纳税解决涉税问题,将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告知纳税人。特别是针对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和12万个税申报工作进行重点宣传。
3、立足纳税服务,积极开展特色普法活动
(1)开展“税收宣传服务一体化项目建设”活动。举办福建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税法专题讲座,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营中涉税疑难问题,真心服务一体化。
(2)开展“税法宣传搭上对台直航轮船”活动。利用肖厝港作为我国核准的对台直航港口的有利契机,税收宣传月期间在直航港口向来往轮船和台商宣传税法,邀请台商到泉港投资创业。
(3)开展“中国台湾石化专区政策宣传”活动。针对泉港区大型对台石化产业园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必将促进对台石化产业对接的现状,在中国台湾石化专区开展税法政策宣讲工作,积极培育新的税源,促进泉港区的建设和发展。
(4)开展“税法与家电携手下乡”活动。结合政府出台的“家电下乡”活动,走进区内大型家电商场,向前来购置家电的农民朋友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法宣传阵地扩展到乡村社区,让农民朋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注重实效,促进工作
1、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在细化服务项目建设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在创新服务机制上求突破,在落实全程跟踪服务举措上找出路,积极探索服务项目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切实增强服务项目建设的坚定性、自觉性和实效性,保证了服务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营造公开公平的办税环境。结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重新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设立纳税人自助服务区,根据需要翻新改造填单台,购置大屏幕液晶电视,用于发布信息、强化税收宣传,设置窗口服务人员点评系统,维护好点子触摸屏,方便纳税人查询各类税收政策,使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置于广大纳税人监督之下。
3、营造诚实守信的纳税环境。在税收普法活动中,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纳税户之中,登门访谈,听民声、听民意,听民情,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记录民众的真情实感上,让民众抒发对税收的理解、认识,真诚倾听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的感言、意见和建议,开辟了征纳和谐、良性互动的新方式。通过访谈、交流,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依法缴纳税收,既是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的客观要求,又是热爱祖国、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既是向国家、向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享受了税收带来的成果,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总之,在上半年的税收普法工作中,我们本着形式多样、内容广泛、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取得了预期的普法效果,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普法宣传创新项目相对较少,普法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多样化等。我局将在下半年的普法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创新的理念谋税收普法之策,以务实的理念成税收普法之果,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而不懈努力。
二、依法治税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税收行政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遵守规范性文件会签和报备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全面清理以前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的能力。三是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日常税收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宣传落实省、市有关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文件,努力营造依治纳税的税收软环境。
(二)继续实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减免税集体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一是继续实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定案制度,加强对重大税务稽查案件的事前事后监督,统一案件处理处罚标准,有效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截至日前,已审结重大税务案件4件,在审理1件,占稽查案件总数11件的45%。二是继续实行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成立大额减免税审批委员会,以减免税金额达到3万元为标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涉农、就业再就业、民政福利企业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加强减免税的审批监督实施效果、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加强日常税收管理,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一是结合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做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强化诚信纳税意识,提高公众的纳税遵从度。二是积极配合各分局充分利用工商税务联网、国地税协作软件,清理漏征漏管户,及时对漏管户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征管范围。三是加大日常税收管理中涉税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维护正常税收管理秩序,截至日前,共罚款38.5万元,同比增长86.9%。四是联合公安、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努力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四)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信息化实现对执法责任制的自动考核
按照总局对执法责任制考核“五个”结合的要求(程序法执行与实体法执行考核、指标的设计和实施与征管质量考核、对不同岗位的考核、责任追究要与绩效考评、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认真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系统的应用,及时追踪、督促经办人员的过错行为申辩调整。上半年,我局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软件整体运行情况较好,1—5月份过错行为0条,去年同期为1条。
(五)做好相关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加强对相关事项审批检查的监督力度
根据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区大额减免税审批委员会成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调整听证委员会成员,保证工作延续性。
(六)下半年依法治税工作思路
1、根据省局、市局安排,联合税政科做好“两税”及减免税审批工作的检查工作。
2、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配合市局全面推行《福建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则》、《执行标准》。
3、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税收调研,保质保量完成税收调研文章撰写工作。
4、结合税收征管实际,拟定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开展20xx年度税收执法检查。
征管科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确定的“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做好八篇文章”的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完善征管制度,强化征管质量考核,优化纳税服务,增强征管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了征管工作质量。现将20xx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完成了农村税务所合署办公工作。上半年,按照“机构不撤,牌子不摘,集中办公,分别征收,联片稽查,完善协税护税,拓宽纳税服务途径”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农村税务所推行了合署办公工作。至20xx年元月底,合署公作全部到位。全市农村税务所(九县市和洛龙区)由132个合署为79个,1人所由原来的53个减少为4个,2人所由43个减少为16个,其余均为3人以上所。我市农村税务所合署的方法为:人员上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调配,统一到合署点进行办公,合署后的税务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根据情况设1-2名;税源管理上按照合署后人员情况进行分段划片管理,同时利用协护税组织加强对零星分散税源的管理;税款征收采取集中在征收点征收,并按乡设置征收编码,由微机自动识别征收入库;财务管理实行由合署后的税务所集中管理,具体帐务在县局处理。
农村税务所合署办公运行至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了队伍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了执法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三是有效地降低了税收成本,全市合署掉53个税务所每年可节省26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了信息化技术在基层征管的应用。每个税务所至少都有1-2名人员会操作计算机,确保了我市网络版税收征管软件在基层的应用。
同时,针对税务所合署办公后存在的人员安置问题、税源流失问题和纳税服务问题,市局在认真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别采取了相关措施,逐步加以解决。针对人的问题,市局党组经过慎重研究之后,要求各单位根据20xx年度干部考核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党组任命和竞争上岗的方法于4月15日前统筹解决。针对税源管理问题,市局于3月上旬在孟津县局召开了规范协护税管理的现场会,对协护税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对协护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11月份,市局又组织了对协护税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专项自查,要求各单位对孟津现场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有问题认真整改,市局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针对纳税服务问题,市局已经和正在落实三项措施,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一是在农村全面推行个体双定户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办法,对偏远的零星税源,可以实行按季、半年或年缴纳税款;二是积极开展电话报税、批量扣税工作;三是在有条件的地区采取流动办公的形式,对各乡进行流动征收和服务,方便纳税人。
二、积极开展了财税库银联网和电话报税工作。为了适应信息化支持下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管效率,上半年市局在进行了广泛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财税库银联网和电话报税工作。目前财税库银联网的工作方案和软件编写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和财政、国税等有关部门就具体如何联网进行洽谈。电话报税工作的具体方案和业务需求已经完成,并与工行、建行等多家银行进行了接洽和谈判,此项工作正在西工、栾川县局进行试点,软件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待试点完成后将在全市予以推广。我市电话报税工作主要采取三种形式方便纳税人:一是纳税户直接到金融网点办理申报纳税;二是拔打银行特服电话进行申报纳税;三是通过与税务、金融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事先在金融部门存足应纳税款,由金融部门按期扣划税款。
三、进一步规范了个体双定户的管理。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定额核定工作的管理,我局将定额核定的工作流程、审批过程、定额标准等项目纳入到计算机管理之中,并通过对行业利润的调查测算,将11大类40个明细行业的所得税征收标准在全市进行了统一,纳入计算机之中,在全市初步实现了计算机核定税款,使个体双定户定税的流程和标准更加规范和统一。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探索了深层次的计算机核定税款工作,在宜阳县局和伊川县局进行电子定税试点,通过对影响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相关数据的整合,即对商户的经营面积、行业分类、经营路段、相关费用等信息,通过数学、统计学计算分析,由计算机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自动核定出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此举可以较为有效地解决目前税款核定中“大户不重,小户不轻”的问题。
四、加强了对房屋租赁市场税收的管理。今年2月,我局经过和市房管局协调,双方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双方房屋租赁信息交换制度、工作协调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和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减少税收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区税收征管范围。自去年我市财政体制改革和征管范围调整以来,随着城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区又提出了一系列征管范围问题。今年3月份,市局在对各区反映情况进行逐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规范税收征管范围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各单位反映的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下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区税收征管范围,市局不断深入到各城市区局调查了解各单位有关情况,并深入实地进行走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配合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城市区税收秩序的有关精神,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城市区税收秩序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征管范围的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说明,并要求各单位必须在12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市局的有关具体要求,进行户源调整和交接,自20xx年元月1日起,必须完全按照新确定的税收征管范围行使税收征管权。
六、结合洛阳实际,制定完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管理。
七、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行征管会计资料改革,规范档案管理。长期以来,我市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一直采取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对纳税人的各种税收征管档案实行按类分户管理,这种管理方式效率低下、工作量大、管理不规范、资料易丢失。为了进一步规范征管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今年6月份,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征管科牵头,宜阳县局、新安县局参加的征管会计资料改革项目组,对现行征管会计资料的归集、管理进行改革。即:根据信息化支持下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税收征管会计档案资料管理进行简化合并,实行集中、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征管会计档案资料管理的整个过程实行微机化管理,对纳税人信息实行“一户式管理”,进而实现税收征管会计档案资料的科学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简并征管会计资料。重点是简并纳税人各类申报资料,取消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管理所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整理归档工作,由计财部门按照有关会计规定进行归集整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降低管理成本。二是对征管会计资料实行集中分类管理。并集中到县局统一管理。三是研制开发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对征管会计档案资料的录入、存储、管理、调阅等实行微机化管理,并为下步实现电子文档管理做好准备。目前,市局和优力公司《洛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已编写完成,该软件涵盖了从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保管、查询、统计、利用、销毁等档案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并在宜阳、新安县局进行初步测试,计划将于20xx年上半年在全市逐步推广。
八、继续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目前我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经实现了税务咨询、投诉举报、数据传真、自动语音服务、人工受理服务等多种功能,并结合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实现了有关数据的自动传递,为纳税人提供八小时以内的坐席人工服务和八小时以外的自动语音导航。今年以来,共计受理来电10674件。其中自动业务访问3005件,举报260件。解决问题10672件,有两个举报案件正在调查当中。为了让拨打热线的纳税人都得到满意的咨询服务,12366还制定了回拨制度,即给没有接通人工咨询而自动留言的纳税人回拨电话,仅此一项,就为230多位纳税人解决了实际问题。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的开通,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最新最准确的税收政策,可以说是电话一打服务到家。今后,市局还将定期对来电内容进行总结、归纳,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并将集中的热点问题在地税局外网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的查询,扩展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的渠道。
九、引入计算机自动考核机制,强化征管质量考核。20xx年,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对征管质量采取了人工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来强化征管质量考核,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即:将税收征管“六率”的考核指标引入计算机之中,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各项指标,并按季上报市局。市局则采取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局税收征管质量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重点抽查税务登记及各项征管制度落实情况,并将每次抽查情况与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印发工作通报,通报抽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年终综合平时考核情况,有侧重地进行考核,并根据平时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评定征管质量管理优胜和先进单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此举在基层税务机关引起了较大震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征管制度的落实。
十、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规范征收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了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市局成立了ISO9000质量管理项目组,并以吉利区局为试点,开展ISO项目认证管理工作。此次ISO9000质量管理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税收征管专业化的要求,在信息化支持下,按照优化、简化以后的征管业务流程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分解到信息系统的“流水线”上。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从征管工作职责、分工、标准、操作、程序、制约、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征管工作进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该项目组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全体人员的培训、制定过程诊断方案、对业务骨干进行过程控制等流程培训工作。正进入绘制流程图,进行文件汇编的攻坚阶段。
十一、积极开展打击涉税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洛公(通)[20xx]86号《关于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洛阳市地税系统在全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把利用虚假的道路运输发票、制售用假发票违法犯罪和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偷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严厉打击的重中之重,活动开展期间,地税与公安相互配合,以专项检查为主要形式,摸线索、找目标、挖窝点。一是重点对道路货运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审核和用票与真实货运业务的一致性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对全市饮食业税收和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对饭店蹲点摸底与查帐查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三是对建筑安装行业、房地产业进行了税收和发票使用的专项检查;四是对煤炭、矿山业和旅行社税收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查税与查票相结合;二是查票的真伪与查开票数额的真实性相结合;三是查开具发票与发生的经营业务是否真实一致相结合;四是查使用发票与深挖制售假发票的犯罪窝点相结合;五是查会计帐目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查处了一批大要案、捣毁了一批贩卖假发票活动猖獗的场所,严厉打击了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如市公安局与市地税局联合查处了某建筑公司洛阳分公司会计牛松六购用金额为5207701.48元的假建筑业发票偷税案。吉利区公安局与区地税局联合查处了胡冬霞非法出售道路货运专用发票、李利民使用假发票和违规跨区开具发票偷税421377.11元一案。宜阳县地税局一举破获贩卖假饮食业定额发票10本票面金额共7.5万元的胡上民一案。全市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3起,公安机关接受移送案件和自侦案件共立案22起,今年共结案上年和今年的案件60起,查补入库税款1129.78万元,刑拘9人,报捕1人,协查案件179起、查补入库税款114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