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工作制度热门29篇

环卫工工作制度(精选29篇)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 接受督导评估时,校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

1、 中药房应有(西)药士或经过系统训练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中药房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士)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中药房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处方需有其他中药人员调配。

2、 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伍,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费(记账)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

3、 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4、 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称,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5、 药品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灵敏度。药房应保持整齐,清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 就诊病人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

7、 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设施得力,必要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8、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并详细向病人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9、 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

10、 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1、 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

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3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法律服务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合理制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建德市水利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水政渔政大队大队长为联络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市水利服务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管理科室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具体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细则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法制科负责确定对水政渔政执法人员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详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管理或执业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

2、随机抽查程序。水利局从下属科室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确定抽查人员,并按照“双随机”清单规定的比例随机选择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作为抽查对象。检查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按照“谁抽查、谁报告、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抽查工作后10日内向局办公室(法制科)提交抽查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水产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局办公室(法制科)根据上级要求在5天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抽取名单实现在线随机抽取,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采用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3、实行动态管理。水利局对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司法局运用电子化技术和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流程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4、注重结果运用。要将抽查总结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归入相应检查对象的执业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依法实施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属于本部门管辖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6、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执法职能单位应当加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农业信息网、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以及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事项,并及时将相关失信记录推送至同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4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本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出现此行为的教师,记教育教学失误一次,且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模的资格。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全体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与中期和期末写出书面总结,向学校反馈学困生转化结果。学校将结合学科检测成绩进行核实,其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教学绩效中。

五、科任教师、班主任学困生转化的任务是:中期转化40%,期末转化60%。学期结束时本学科的学困生均要得到发展和提高。达到这一指标者期末评为学困生转化先进个人。

六、科任教师、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小组评比等方式,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也可以采取压担子、搭台子、给梯子等措施,促进学困生自觉转化。

七、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

八、科任教师、班主任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对于因转化方式、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或引起学生普遍不满者,学校要依据《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处理。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5

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

5.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急救站,15分钟内由医师按规定内容向指挥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10.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2.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消毒。

13.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站工作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救护车管理等全面负责。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卜报工作。

2.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3.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人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4.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5.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6.出车时司机或医务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在GPS接收器上操作,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7.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8.救护车在市内或离开市区运送患者,必须上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下发派车单转送,返回后立即向中心报告。

9.转送患者过程中出诊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10急救站若遇到区域内呼救电话执行急救任务时,应立即上报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出车,完成任务后及时补填中心下发的派车单。

11.急救站要安排好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务人员随时调配,保证值班人员准时出车。

12.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医疗或行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分站汇报备案。

13.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简要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并发送至指挥中心,最晚不超过2小时完成,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14.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力、火灾等),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急救站主任报告,急救站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15.突发灾害事故有多家医院参与现场急救时、原则上由急救中心、卫生局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负责与市级现场指挥部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指令,协调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关系。16.患者转送到医院急诊科后应作详细交接,并作登记。

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原则上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使用。非指挥中心调度执行任务时必须向指挥中心报告备案,“暂停调用”,回站后即时报告指挥中心消案以备调用。

2.从接到出车指令,至汽车发动时间为小于2分钟。3.救护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停放他处。

4.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休息室内待命。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特别是安全部分,并认真及时填写工作情况表(最好每日早交班安排当班司机和救护员一同查车)。

6.司机应定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洁,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节油,安全行车。一般下班前加足油料,上班前例行检查油料及其他一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7.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报告内容包括救护车故障名称、修理时间及可以使用的准确时间。

8.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非执行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9.救护车必须专用,任何人不得他用,跟急救设备一样的对等。

要建立修车登记本、加油登记本、途中事故登记本、维护保养登记本,救护车定点放、专车专人使用,还要建立救护车内物品登记交接本等。车管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和每周固定时间检查救护车情况。

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驾驶员日常出车报告制出车时间报告,到达接车地点报告,到达现场报告,返站时间报告,患者到达医院报告。

2.重大灾害事故报告遇有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空难、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3.院前急救重要患者的报告凡有知名人士、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受伤的执法人员、外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全国或地方的劳模、群死群伤<3死6伤以上)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进行了院前急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4.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报告。

5.救护中发生医疗差错或与患者家属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时报告。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6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上、下班必须打卡,交、接班时间早晨:7:10~7:30、晚间:18:40~19:00,交、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领导的正确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员工手册》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值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长及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公司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公司企管部,造成需上报公司的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公司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分厂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其中主机设备及篦冷机的风机电机、2台200KW排风机、132KW电机(包括空压机房内)、52.01、52.12、41.03、84.18、84.19、84.20、84.21、84.30、84.31、84.36、84.37巡回检查二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长罚款50元,值班员每人罚款3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四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班组所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窑头收尘电气室(即小库)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

10、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电工班的玻璃卫生由当月负责小库卫生的班组负责,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7

1、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级护理查房的时间、频率。

2、查房形式可分为:.行政查房、个案查房、重点查房及教学查房等。

3、每次护理查房前主持者要认真准备,使查房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4、查房过程中应总结护理经验,找出护理薄弱环节,做好记录。

5、总值班护士长每天进行夜查房,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全院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科主任查房一次.了解病人情况,协调处理查房中出现的问题。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8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和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二、督查的内容

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着重突出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落实上级局及县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情况。

5、其它重点工作情况。

三、督查的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行“六个结合”:即围绕中心督查与阶段推进督查相结合,点上督查和面上推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查反馈与督查督办相结合,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纪检监察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

四、督查的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根据督查计划或工作安排,由牵头领导负责,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

2、督查程序。督查时,督查人员要按照督查内容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督查领导和督查人员签字后生效。

3、督查纪律。督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有一说一,不夸大其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督查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对督查的情况及结果必须进行督查通报。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9

一、领导重视,规章制度完善

1.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副校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专干:

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2.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内容、安排及要求及重点工作等。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4.

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到位。

二、注重宣传,加强预防工作

1.学校通过与学生座谈、与班主任交流沟通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的排查工作,及时预防、干预。

2.学校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并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相关管理机制与措施。

3.学校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案、措施,能充分利用支持性资源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有详实的心理疏导与谈话记录。

4.学校在校园内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学校利用LED显示频播放宣传标语,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三、开展专题教育,及时发现,处理得当

1.班主任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2.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班会,让学生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进行行为习惯教育。

3.学校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4.期末阶段,学校计划邀请公安部门到校,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题讲座,用大量鲜活的实例,进一步引发师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视,增强预防意识和保护意识。

通过排查和调查了解,暂未发现我校存在校园欺凌事件。学校也将校园欺凌工作继续融入到课堂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规活动中,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0

今年以来,我办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年来无一起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依法行政奠定组织基础。

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司法所、城建办、计生委、派出所、环保站、安监所等部门干部为成员。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落实了工作经费。同时,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

二、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强化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办事处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上街设点、学习辅导、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是召开全办"六五"普法学法动员大会。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办普法学法动员大会,对普法学法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调动广大干部主动学法,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二是定期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和居民群众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组织专门法制讲座3次,系统学习了《宪法》及修正案、《婚姻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学率达100%。

三是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我们坚持利用xx月xx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辖区单位、干部群众集中在旧镇大集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来,共上街设立宣传点xx个,出动宣传干部达xx人次,宣传车2辆次,播放录音、悬挂了有关挂图幅,另外书写大幅标语幅、小标语幅,印发宣传资料xx余份。

三、依法治理、加强调解,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们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建立了由街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以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各社区、责任单位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街道和各社区均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办、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由司法所、综治办和包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今年以来,解决矛盾纠纷件,处理信访案件29件,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们建立健全了治安防控机制、预警工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督促检查考评机制、综治领导责任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制度,没有设立“小金库”。实行了政务、居务公开,各部门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规范了办事处决策会议制度。对班子成员和管区“一把手”实行了“三监督”制度,即行政活动监督、重大事项报告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监督。

对机关干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勤学习、严纪律、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倡导机关干部勤奋学习理论,尊重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从而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团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团的基层组织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团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服务青年为工作生命线,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从严治团、依规治团,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

第四条团组织应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展青年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团的基础建设,加大团员素质培养,深化青年文明号建设活动,推进医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我院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原则为,团支部一般按同级党组织所辖范围设置。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特殊情况下,经院团委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员人数较少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科室联合成立团支部。学生团组织因人数多,成立教育团总支和团支部。

第六条各级团组织的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进行。教育团总支和学生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职工团总支和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院团委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

第七条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第八条建立院团委委员与团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团委委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团委书记应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机制。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院团委受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三个根本性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要职能有: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和青年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和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会,研究制定、部署落实团的中心工作。

(三)制定、审批和呈报团内工作计划和总结,团内文件请示、报告及对外报道等工作。

(四)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公、慈、勤、和”院训精神,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五)根据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号召团员青年投身医院发展建设。

(六)指导团支部工作,负责全院团干部的考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团干部素质。

(七)及时了解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及时反映青年需求。以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八)申报组织团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九)定期向院团委的主管院领导汇报团委工作;每年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阶段工作。

(十)做好团委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团支部换届改选计划的审批及工作指导。

(十一)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团员青年政治热情。

(十二)按要求向上级团委上缴团费,结余部分用于共青团工作的活动经费,做到合理使用。

(十三)重视团委班子建设,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十四)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第十条各团总支、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领导,团支部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网上主旋律,正确对待、理性使用网络。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关怀帮扶困难团员;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表彰表扬先进;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六)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向青年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七)实事求是对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报告情况。按照规定,向团员青年通报团的工作情况,公开团内有关事务。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帮助青年提高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团员、团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改进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团委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团委中心工作,讨论重大问题,做出团委决议。

第十二条团支部书记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以布置工作、传达精神、交流情况、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为主,适时组织专题研讨,理论学习等。

第十三条团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四条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团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五条团员人数较多或者涵盖多个科室的团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团小组,并设立团小组组长。团小组主要落实团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团支部安排的任务。团小组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组长由团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团小组团员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每年至少集中进行团干部培训1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团支部应当组织团员按期参加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上团课,按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定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两制一课”应当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形式多样、严肃活泼。

第十九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1次团课。团支部结合重点工作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为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二十条团员教育评议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贯彻以教育为基础,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的指导思想。应当结合个人总结和团支部意见,根据团员的实际工作和参与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

第二十一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一般应当在每年1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生团支部一般应在秋季开学1个月内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当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团组织内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主管院团委的院领导与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同定点联系的团支部书记之间、团支部委员之间、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之间、团员和团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第二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每年组织志愿服务应当不少于2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组织青年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

第六章推优入党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我院推优入党工作。

第二十五条“推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注重培养教育,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凡团的关系在医院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完成党课学习要求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二十八条获得局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十九条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可视其工作表现,可由院团委在征求团干部所在团支部、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院党委推荐。

第三十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院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资格。

第七章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十三条团员应每月按时向团组织缴纳足额团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者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团支部于每年11月30前将团支部的团费足额交到财务处会计室,并将缴费收据及名单交至院团委。院团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团费总额的40%由会计室通过转帐的方式上缴至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团委,并提交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团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三十六条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各级团组织使用团费,需制定活动计划(含活动预算)。团支部使用团费,需向院团委提出下拨申请。活动计划和申请经团委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医院经费预算额度和使用要求,填写《请示报告申请单》向医院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各级团组织。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共青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2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市工商局负责本市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县(区)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第六条 工商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应当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主要有:

(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三)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广告行为;

(六)商标使用;

(七)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九)格式合同使用;

(十)直销行为;

(十一)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

(十二)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市场主体范围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规模、行业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执法主体分为跨部门联合抽查、系统内综合抽查、业务条线专项抽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是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行政许可类别或行业特点,工商部门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抽查任务,联合开展抽查。

系统内综合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基于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综合企业登记事项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事项开展抽查。

业务条线专项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根据特定任务和要求就单一事项进行快捷、高效的抽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方式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涵盖本部门全部监管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存续状态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机关、管辖单位等。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分级管理,并确定一名管理员,负责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性别、单位、部门、执法证编号、业务专长等。

第十二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执法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及时调整,经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统筹各业务部门的监管任务和需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主要包括:抽查项目、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等。

年度抽查计划应当及时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抽查项目名称、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

第十七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公正、合理,即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不超过两次。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第十八条 县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任务和本地实际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工商、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工商所)随机、若干工商所内随机、单一工商所内随机等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可以探索随机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

第十九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参加。

市、县工商部门完成随机抽取工作后,应当及时将随机抽取情况报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备查。

第二十条 为保证监管效果,工商部门可以将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按照企业类型、行业特点等细分为若干子任务,而后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对检查事项专业性强的,可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做好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查询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确定的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四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当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抽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应当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发现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时,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包括:“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市场主体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当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模块录入,工商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公示。

第三十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表、证据材料等。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有下列不予配合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将企业名称和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拒绝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向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者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二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上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抽查工作的考核,可以在每次抽查工作开展中或结束后对已抽查市场主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依据。

第三十五条 工商部门应当在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分析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3

一、在院长与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二、认真实施三级查房制度,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2-3次,并带领实习医师查视病人。

三、各级医师积极参加急、重病人的`抢救,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与时作出诊断与治疗。

四、作好疑难病例的讨论与抢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认真对待院内外会诊,院内会诊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轮流担任。

六、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全科各项工作。

七、各病区人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副高职以上〕,负责医师〔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护士等负责病区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八、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班职责,并搞好基础训练,提高护理质量。

九、病区要严格实行隔离消毒制度,定期做大扫除并进行紫外线消毒。

十、住院医师必须对新入院病人与手术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与手术记录,急诊病人应立即完成,上级医师应与时修改并冠签。

十一、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凡发生不正常医疗事件应与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进行讨论。

十二、积极钻研业务,开展科研工作。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4

一、目的

规范环卫工作管理,明确责任,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物业公司管理部和环卫队。

三、职责

1、环卫工:

1)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团结配合,为保证社区的环境卫生情况处于最佳状态。

2)严格根据本职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3)楼宇清洁组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对所属区域的卫生,必需做到2~3天清理一遍,包括地下室、走廊、台阶等扫擦一遍;楼梯栏杆、扶手抹净一遍,达到墙壁、窗台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及小广告张贴物。

4)公共区域清洁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做到'七不见'、'七净'。每个所属区域天天普扫两遍,重要地段三遍以上,做到:不得擅离岗位,扫完本区后,反复巡查,发觉垃圾准时清理。

5)社区公共设施,如垃圾箱、果皮箱、信报箱、标牌、电杆、健身器械等,做到每2~3天清擦一遍。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视状况增强清擦遍数。

6)社区日常生活垃圾,收敛运至指定对方地点,当日垃圾,当晚清运出区。

7)对社区的垃圾箱、果皮箱、公用厕所应准时喷药,灭蝇灭蚊灭鼠,做到夏季每周2~3次,冬季每周一次。

8)做好各类药品清洁剂的保管工作,使用不铺张,存放不贬值,并做好使用记下记录。

9)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底制定下月方案重点,每月8、18、28日为全班集中抽测检查日,检查结果上墙公布,评定成果,优异者表扬,对同一区域若延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公司应实施'末位处罚制',同时仔细做好检查记录。

10)员工因特别状况需要请假的,要事先找替代人,替代人须由经理面视同意,替代时光不超过三天;替代时光内,替代人发生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被替代员工本人担当。

11)坚持每周例会制度,讲评上周工作,支配下周工作。

2、环卫班长:

1)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2)帮助主管领导巡回检查垃圾清运工作的完成状况。

3)确保人员在岗率,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及培训工作。

3、管理部长:

1)负责'垃圾清运操作规程'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2)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3)负责对住户乱栽乱种等现象举行协调与处理。

四、工作程序

1、环卫队长每日至少对小区环境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发觉问题,催促相关责任人准时订正。

2、管理部主管每周至少3次对囫囵小区卫生情况举行监查,发觉问题准时订正,确保小区环境良好。

3、物业总公司品质管理部对各公司制度落实状况举行不定期检查,发觉问题,视状况予以处罚和通报。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5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懊恼。面对错误,我感到很悔恨,因为通过您的教育批评,我深刻地意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说明了我缺乏足够的`纪律意识,缺乏一个使命感、责任感,更加是说明了我没有一个科学、明察的头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我本可以避免,当有自身又事情要外出处理的时候,我本可能通过您这里请假,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这充分表明了我没有一个纪律观念,对于自身要求松懈。

现如今,我对于自身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我决心向您表达道歉,认真纠查自身错误,反省问题,直至彻底改正错误。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6

1、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宣传咨询,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和缺点矫治。

3、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6.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7

一、遇到危急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立即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做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发生对患者漠不关心或推委扯皮的现象。

二、立即打开急诊室,将患者安置在床上,医生根据病情测量血压、做心电图或心电监护、化验等,或行心肺复苏、压迫止血等,并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同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必要时让家属在病历上签字。

三、护士根据病情及医嘱,给予氧气吸入、尽快打开静脉通道(一般输生理盐水),加入药物并调节滴速等。

四、严密观察病情,医生详细做好病程记录及抢救记录;护士做好治疗记录;转院者做好转诊记录。务必保存各种病历资料。

五、抢救工作应由主管医师主持,中抢救组长或主管院长主持,值班期间由值班医师主持;必要时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要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查对与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记录,所用药品的空安瓴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与医生加以复核,抢救结束后立刻补记书面医嘱。

七、如患者转院,可选120急救站,外伤或大出血患者应立转院。

八、危重患者,或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或院长报告。

九、抢救完毕应总结抢救经过,每周业务学习讨论急救病例,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8

1、质量控制办公室对全院各部门、科室质量达标、制度落实、服务效果等检查情况,每月进行反馈,重大问题随时反馈。

2、每季度召开质量控制会议,定期评讲,要求各部门科室主任、质控员认真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重视患者对医疗、护理、后勤服务质量评价,定期收集、汇总、分析患者意见,把患者不满意的工作做为反馈重点。

4、定期向全院公布质量控制检查结果。

5、对存在医疗、后勤保障工作缺陷、隐患的科室、部门及时地提出整改措施,追踪监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执行。

6、对出现问题较多的'科室、部门、个人实施重点培训,根据下一次的质量检查情况,估评培训的效果。

7、各部门科室应认真对待质量问题的督办处理,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19

临床护理教学目的是使护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护理人员成为热爱护理专业,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专业人员。

1、建立教学管理网络,由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带教老师组成。

2、根据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本院情况制定轮转计划。

3、对进入临床实习的护生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端正态度,树立信心。

4、按照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的工作职责,定期考核。

5、定期召开带教老师和实习生座谈会,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6、按计划完成临床教学任务,真实地填写实习生鉴定表。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0

一、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沟通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二、负责草拟、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行政公文的'签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负责安排各种会议,做好记录。并负责安排总值班。

四、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做好各种电话、信函、文件及领导指示的登记、传达、转办和反馈,负责处理信访工作。

五、负责做好印鉴管理、通讯联络、参观访问、对外友好交流和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与社区保持联系。

六、负责人事调配、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职称评聘及职工退休等工作。

七、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抓好科室政治学习,做好记录。

八、加强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医德医风考评,考评结果装入职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晋升的依据。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1

1、预防接种证、卡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2、凡本地0~7岁儿童必须做到一人一卡一证。

3、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4、预防接种证必须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逐级发放。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5、预防接种证、卡由实施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规范、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以公历为准。

6、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接种卡城市由接种服务单位保管,农村由乡(镇)级预防保健单位集中专柜保管。卡片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7、接种单位至少半年一次对预防接种卡片进行整理和核查,对迁入、外来和漏卡的儿童要及时转卡和补卡;对重卡、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卡片童要剔卡,接种单位要另行妥善保管。

8、发现卡片有接种日期记录错误者,应及时纠正,发现漏种者及时通知或上门核实补种,保证卡、证一致。

9、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0、及时将儿童接种情况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库中的儿童信息与卡、证一致。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2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城市服务功能,制造柔美、干净、文明、舒服的市容环境,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利用强化管理、深入改革、完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创建卫生城成绩。

环境卫生标准:环卫设施设置合理,适应环卫需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二次污染;街道路面平整整洁,道路周围环境干净,冰雪清除迅速整洁;城乡结合部要实现环境卫生城市化管理,驻街单位要根据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各项要求,仔细落实,统一规范,防止环境卫生死角的存在;

市容市貌标准: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设置规范;整改公路市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二、详细管理方法

1、继续开展垃圾不落地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把驻街单位卫生工作当做工作重点,以目标责任书为标准,实现统一化管理,必需做到主要街路,重点商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全笼罩。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不落地。

制定“门前三包”管理方法,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各临街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笼罩率必需做到100%,并强化监管与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以卫生秩序为重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专项整治,建立起门前三包的示范街路。

2、加强社区管理制度

加强社区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和单位卫生有专人负责,大力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监督、催促、管理的作用,做到发觉问题、解决问题准时有效。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环境保洁。定期开展全民性的卫生清扫活动,逐步实现统一长效管理机制。

3、完美保洁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完美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保洁员在岗状况抽

各社区保洁员要乐观协作街道工作,充分发挥保洁员创卫主力军的作用。城市管理科负责对全街环卫工作举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同时建立《保洁员工作制度》、《保洁工作人员奖惩方法》、《门前“三包”管理方法》等各项规则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使净月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3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开展预防保健科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制定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及职能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及慢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报经分管院长及职能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及时收集全院慢病监测报告卡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并做好质量控制,进行网络直报。慢病监测报告率和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率要达到100%。

四、每月检查一次全院慢病监测登记报告及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工作情况。并进行汇总分析、反馈。

五、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和季度特点,按照《医院传染病防治及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和《慢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规定,每年组织1-2次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和慢病监测技术知识培训考核。

六、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并进行网络报告。

七、参与综合门诊,方便病人就诊,为保健对象做好医疗服务及健康教育。

八、做好公费医疗诊疗费用的初步审核工作。

九、督促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常态化。适时成立腹泻病门诊、发热门诊。

十、按时完成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4

(1)社区发展是一种过程,即由人们以自己的努力与政 府当局配合,去改善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社区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为背景,努力增强社区功能并提高其实现程度的过程

(2)社区发展离不开社区警务的建设和发展。社区警务是社会居民在警察带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区问题;开采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强化自卫互助;以全面、系统、长效维持社区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动和方式方法体系的统称。社区警务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它的工作范围是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3)存在的问题:

①对社区警务认识不足。一些领导或民警认识不到位,不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片面地认为社区警务不过是将过去的民警责任区工作进行改名,无非是设立了警务室,多挂一个招牌,是“换汤不换药”。在这些错误认识的影响下,必然对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仍然是默守成规,没有开拓性。

②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的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加之不少的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实行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转移,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其规范的运行机制,甚至唱起了“空城计”;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开展了一些活动,但运行机制很不健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有的社区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坐在警务室里无所事事,致使警力资源严重浪费。

③社区民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社区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对做群众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到问题不懂处理,处理问题不能说服群众,联系工作团结不了群众;有的社区民警的工作浮在表面,上班时间到警务室坐一坐,下社区多是走马观花,工作上怕吃苦,喜欢讲待遇、讲攀比,不愿深入基层一线,警民关系得不到有效改善。

④警种间协调沟通不够。社区民警与其他警种民警沟通少、协调不够,一些社区信息没有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其他警种掌握的信息也反馈不到社区,信息共享受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警务的深入开展,限制了其他警种工作的改观。

⑤社区警务社会化程度不够。有的社区民警不善于利用社区资源,没有把“治安蛋糕”分给社区群众,不会组织社区群众参与到预防犯罪和治安管理工作中去,仍在唱“独角戏”,致使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4)对策:

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实行社区警务,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密切党群关系和警民关系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因此,社区民警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常规,创新思路,摆脱传统警务的束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开拓社区警务工作。

②大力加强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要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进一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要明确如何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何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和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如何排查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帮助挽救有前科的人员和失足的青少年,如何灵活把握公开与秘密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守值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要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③合理、科学配置警力。在警力调配中,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基础工作的延续性,注意新老、强弱、经验、能力搭配,实行优势互补。要将善于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管理、会服务、肯吃苦的民警配置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去,让他们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社区群众打成一片,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从群众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处理问题,把社区群众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不推诿、不拖延,切实把社区警务室建成警民关系的“连心桥”。

④理顺关系,强化协作。要理顺各警种民警与社区警务的关系,从机制上增强社区民警与各警种之间主动协作的意识。社区民警要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信息、线索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民警,共同研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协助侦查破案。其他警种民警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将抓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敌社情、刑事犯罪最新动态等通报给社区民警,为社区民警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⑤最大限度搞好社区资源挖掘。要吸纳新的管理思想,把行政职能的一部分由社会力量承担,由社区群众担当起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既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要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要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邻里守望”制度及“联防巡逻”制度,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5

第一章指导思想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中由教导主任担任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四、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组室、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员职责

1、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

5、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

7、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8、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第四章基本内容

五、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六、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庭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七、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九、德育教育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

十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十四、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十五、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6

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7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8

1、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村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重大事项、人事安排、村干部效能作风等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

2、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对村级重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镇政府方可受理。

4、村级财务支出凭据,须经村民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报销入账。

5、村民监督委员会发现村“两委”有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利益的,可以提出批评并要求予以纠正;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废止,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6、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镇纪委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与日常管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其监督水平;要积极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环卫工工作制度 篇29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向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的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及时向治保、调解委员会报告。对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综治办、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明确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2、有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个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配合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墙、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出租屋业主严格按照《广州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各支联防队伍的作用,根据每阶段的治安形势状况,有针对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做好记录。

八、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账、档案制度

要建立台账制度,对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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