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xx)、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1次,之后每年测定1次。
3.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1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单轨吊。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验。
6.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①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normal'(系统正常);
②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③'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坚固;
④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⑤'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是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⑥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⑦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⑧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⑨巡视'1211'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表指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⑩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导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2、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水),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3、机房管理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客室内卫生,擦试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室内禁止吸烟。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火动物设施完好。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中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超过10分钟。
4、交接班时应
①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②操作刍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①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②记录不正规;
③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④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⑤设备上积尘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⑥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⑦检查物品不齐全;
⑧故障正在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5、资料保存与审核
(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有对每个消防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检意见,最后最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一、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三、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四、浸出车间维护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按各类防爆电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日常维护检查主要项目: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六、专业维护检查。检查维护项目除日常运行维护检查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更换高瓦灯泡、熔断器、开关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2、清理控制设备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3、检查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完好状况。
4、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5、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点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
7、检查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9、浸出车间更换灯泡必须在白天进行,并确定车间内没有溶剂气体泄漏在浸出班长的监督下方可打开防爆护罩。
10、在浸出车间进行电器维修需经浸出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必须由两人操作。
1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使用部门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控制室设备维修保养。
3.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工程师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 弱电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控制室设备设施由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维修保养。
4.1.2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每月底前制定下月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每周必进行维修保养。
4.1.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技工按本系统保养计划表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工作记录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1.4 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擅自更改原设置、器材、线路。
4.1.5 设备一般故障维修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如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难题,须在工作进行到8小时前将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维修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报物业公司负责人,限期解决。
4.1.6 每周打扫控制室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7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对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2工程部弱电技工的职责
4.2.1 按本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按时进行控制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2.2 负责向弱电系统工程师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2.3 负责编制弱电系统设备台帐、设备卡。
4.3 系统工程师的职责
4.3.1负责对弱电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3.2 每月26日前制定下一月份月保养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保养。
4.3.3 每年12月26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大、中修计划。
4.4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4.4.1 进行月检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控制室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4.4.2 审核控制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5 控制室管理工作程序
4.5.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5.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5.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5.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5.5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5.6 室内禁止吸烟。
4.5.7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一、控制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记录。
二、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三、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四、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六、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可疑人员出现等,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查看。
七、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1章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企业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部与各用户部门使用企业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2章
信息系统中的等级与账号
第3条
企业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按级别划分,员工可根据其账号的权限进行阅读、使用。
第4条
企业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与数据根据其重要性程度与泄密风险损失划分为五级。
1.绝密级,总裁级别的人员可以阅读、使用。
2.机密级,副总级别、总监级别可以阅读、使用。
3.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可以阅读、使用。
4.重要级,部门主管级别可以阅读、使用。
5.普通级,普通员工可以阅读、使用。
第5条
信息部根据员工的职级与权限编发账号,员工每人对应着唯一的账号,只允许使用自己的账号,禁止使用他人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和账号泄露者共同承担。
第6条
企业员工越级使用企业的信息系统,必须经过上级领导授权,以授权
第7条
账号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提出使用企业信息系统申请。
2.信息部门出具申请分析报告。
3.运营总监审核。
4.总裁审批。
5.信息部编发账号。
第8条
信息系统中的超级账户,必须有总裁签名的授权书,否则不得编发账户。
第9条
企业人员离职、调动时,信息部人员要及时对其账号进行撤销或修改。
第3章
操作人员规范
第10条
未经培训的操作人员禁止使用信息系统。
第11条
企业信息系统中的。软件升级、杀毒、安装等由信息部统一操作,禁止用户部门的操作人员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升级、杀毒、改变或卸载系统软件版本等。
第12条
信息部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中设置的安全参数与软件系统环境配置等,禁止用户部门的操作人员修改。
第13条
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时,要锁定或退出已经运行的程序,防止他人利用自身账号操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14条
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露后,用户必须及时修改密码。
第15条
企业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为企业资产,禁止未经授权的操作人员使用存储介质存储。
第4章
信息部人员确保安全的规范
第16条
信息部指定人员定期审阅信息系统中的账号,避免授权不当或存在非授权账号。
第17条
信息部指定人员监测各账号使用信息系统的情况,发现异常上报信息部经理。
第18条
信息系统管理员加强对防火墙、路由器等网络安全方面的管理,防范外网对信息系统造成损害。
第5章
附则第19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信息部。
第20条
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定期检修。
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24小时进行监视。
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
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8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财产、物料及信息资料的安全,规范门禁系统的使用与管理要求,明确注意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门禁系统的`使用及权限
我公司门禁系统主要用于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一)进入和离开公司、部门的员工必须随手关门,不得使门禁系统处于失效状态。
(二)每位员工应爱护该设施,按照使用要求正确操作使用,不得随意乱按。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进入电子门时,为确保公司安全,应有秩序按每人读一次卡进入,一旦多人同时进入或无门禁卡与外来人员混进来,遇上治安情况就无法查找线索,就会失去门禁安全保障作用,给安全防范管理带来困难。
第四条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规定
(一)如因特殊原因,外来人员需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必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二)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三)陪同人员有义务督促与协助访客尽快处理完成事务并及时离开受限区域。
第五条 补办门禁设置手续
(一)员工发生门禁卡遗失、损坏、失效时,请到财务部缴纳20元补办费用后,到综合部补办新的门禁卡,再由前台考勤人员重新设置门禁权限。
(二)若员工本人提出要求设置门禁系统,将拒绝办理。
1、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养殖业和非正常年景的新增抗旱、排涝用电及其他需要在电力部门立户表计之外,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临时用电不包括农业周期性、季节性已由电力部门装设固定接电装置的用电,如脱粒机、小电泵、黑光灯等电力设备。
2、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计后方可用电。
3、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
4、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供电所应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6、供电所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
7、临时性客户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可靠固定;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合格的电器设备。
1、每天检查总控制键,报警阀及供水压力针是否正常。
2、每周检测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末端试水装置是否正常,系统水量水压是否正常。
3、每月应检查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情况,保证主储水不被他用,如有故障及时修复,并避免腐蚀。
4、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测定。
5、每二年应对储水设备的结构材料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防腐。
6、每月起动运转消防水泵,结合消火栓按钮启动作检查自动与手动状态模拟运转。
7、每季度应对自喷水系统进行一次模拟试验,末端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表、管网及水力警铃各器件是否正常,并作好检查记录。
8、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9、每月应对系统室内、外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室外消火栓、泵接器及配套附件和扳手,及时上油检修,完好无损,无渗漏水情况。以上各条的检查、维修须作好记录、完善工作日志。
1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工作内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1目的
制定给排水系统管理制度并实施,确保各物业管理小区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所管理的所有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
3职责
3.1工程主管全面负责给排水系统监督管理;
3.2工程领班负责本区域内给排水设施巡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3.3水工在维修领班的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各类供水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实施具体管理。
4程序内容
4.1水工在领班的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各类供水设施的运行、保养和维修实施具体管理。
4.1.1悉辖区内自来水网络走向,进水总水阀,水表的位置,数量,自来水供水处的站名,联系电话,进水管径,阀门尺寸,并会正常地操作。
4.1.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水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制度、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小修不过夜,中修三天内处理完毕,及时率100%。
4.1.3熟悉消防设施的配置、位置,并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a)对水泵房、控制箱等设备每月清洁一次,每年刷新一次,并及时检修、更换各类水泵泵头,阀门;保持设备的整洁,完好率要达100%;每月按时抄表一次。
b)发生停水或其他事故应及时与供水部门联系,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应急措施。
c)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做好各类记录,保管好资料,工具。
d)积极处理业主投诉,一般投诉24小时内解决。
d)开展便民服务,并按公司规定价收取有偿服务费。
f)做好下水管道维护、疏通、化粪池的清理,雨水井的检查等工作。
g)完成管理处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4.2给排水系统运行操作规程
4.2.1常保持水泵房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
4.2.2每班检查泵房供电是否正常,机控柜有无异常,所有的阀门应处于开启或关闭的状态。
4.2.3检查水泵工作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轴承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2.4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畅通。
4.2.5电压表、电流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原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4.2.6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4.2.7每班检查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状况。
4.2.8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4.2.9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4.2.10定期检查给水管道、阀门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4.2.11雨水井、污水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各水井的盖板应盖好。
4.2.12做好交接班工作,仔细查阅交接班记录本,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表格。
4.3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4.3.1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由维修班人员负责。
4.3.2制定给排水系统年度、季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落实,保证给排水系统的正常工作。
4.3.3维修及保养过程如要降压供水、停水,必须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区域业主,做好准备,修复以后立即恢复供水。
4.3.4根据设备使用特点,重点做好润滑、清洁工作,保证供水的水质。
4.3.5供水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故障泵,开启备用泵,以保证小区的正常供水。
4.3.6污水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故障泵,开启备用泵,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降低集水井的水位,防止污水漫溢而造成污染。
4.3.7给排水系统的故障应在五小时内修复,因其他及时无法解决的,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区域业主,并马上汇报,限期修复。
4.3.8所有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填写公共区域设备维修工作记录表。
4.4供水设施及公用区域节水规程
4.4.1日管理员定时巡检系统管路、水泵、阀门、水表等并做记录,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阀门滴水、水龙头关不住等情况请维修组及时修理。
4.4.2对设备定期测试,防止启动时开不开或关不紧等情况。
4.4.3露于室处的管道及设备,须定期检查、涂刷防腐材料。
4.4.4楼板、墙壁、地面等处有无滴水,积水等异常现象,发现管道有滴漏部位及时请维修组修理。
4.4.5冬季前应做好室内、外设备防冻保温工作。对室外盖子不严的阀门井、水表井、消防栓井,都要在井中填以保温材料。对设在室外的冷水嘴、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等应有保温措施。
4.4.6对于公用区域用水要严格按照节水办所批复的用水量用水,不超标用水。
4.4.7在水池处、洗手间张贴宣传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
4.4.8有条件的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
4.4.9每月抄录总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马上追查原因。
4.4.10做好水池水箱防漏措施。
4.5生活污水排放与监测规程
4.5.1安全护卫日常工作中严禁个别业主随意乱倒污水,发现情况后要说服教育。
4.5.2对在小区内洗车的污水不得随意乱倒,必须倒入下水道。
4.5.3对含有污油的生活用水,业主必须自己妥善处理,发现乱倒情况,安全护卫有权制止,不听从的可上报派出所处理。
4.5.4小区污水排放口应通向市政排水系统,不得有排入河道和湖面的现象。
4.5.5安全护卫负责污水排放系统的日常巡查,发现堵塞,溢出现象,按《下水道、化粪池清理规程和应急措施》实施。
4.5.6物业区污水排放情况由地方环保监测站检测,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监测事项的协调,监测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4.5.7监测结果不达标,各部门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具体按《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4.5.8管理员要做好日常检查监测分析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0 目的
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使用部门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控制室设备维修保养。
3.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工程师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工程维护部经理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 弱电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控制室设备设施由工程维护部弱电技工负责维修保养。
4.1.2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每月底前制定下月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每周必进行维修保养。
4.1.3 工程维护部弱电系统技工按本系统保养计划表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工作记录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1.4 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擅自更改原设置、器材、线路。
4.1.5 设备一般故障维修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如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难题,须在工作进行到8小时前将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维修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报物业公司负责人,限期解决。
4.1.6 每周打扫控制室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面、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7 工程维护部弱电工程师对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2工程部弱电技工的职责
4.2.1 按本系统维修保养计划要求按时进行控制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2.2 负责向弱电系统工程师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2.3 负责编制弱电系统设备台帐、设备卡。
4.3 系统工程师的职责
4.3.1负责对弱电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3.2 每月26日前制定下一月份月保养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保养。
4.3.3 每年12月26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大、中修计划。
4.4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4.4.1 进行月检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控制室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4.4.2 审核控制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5 控制室管理工作程序
4.5.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5.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5.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5.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5.5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5.6 室内禁止吸烟。
4.5.7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和记录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qr-6.3-01-09)
1、目的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弱电技工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主管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5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6 室内禁止吸烟。
4.7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记录、标识
5.1《弱电系统值班记录表》
1、目的规范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弱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弱电技工负责弱电设备设施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 工程主管负责上述设备的综合管理和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管理处主任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 控制室每日由专人检查,每次认真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线路、显示器、信号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并填写好每日检查记录。
4.2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
4.3 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4.4 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5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6 室内禁止吸烟。
4.7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记录、标识
5.1《弱电系统值班记录表》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2、值班电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运行和安全用电。
3、值班员按规定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记录:《1#公建变电站运行记录》、《2#公建变电站运行记录》。
4、每月检查一次各高压安全用具,保证用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每半年送供电局进行耐压试验。高压用具应有固定存放地点,并标识清存放位置,做好编号防潮防损管理。
5、对室内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随时保证全部完好,应急照明应每月进行一次关灯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解决。
6、每月应对所有变配电设备做一次关灯检查,检查人员携带手电筒检查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等异常现象,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要重点检查。
7、特殊情况要按特巡处理,增加巡视次数:
1)异常天气情况下,如雷电、大雨、大风、高温等;
2)设备处于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
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
4)新投入、检修试验后的设备;
5)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要求确保供电的情况下。
8、停电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四措六制,即在高、低压设备上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在配电室内进行非工作和其它不停电工作时,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9、停电倒闸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10、配电室应定期检查防小动物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1、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反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1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爱到教育者没有爱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后由主管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13、所有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和定期预防性试验。
14、接上级供电部门调度令时,应立即做好记录,并进行录音,随后上报主值班、专业主管,并经再次确认后,立即上报上级。
第一条全局公用车辆按照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局公用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分配到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并分别制定出具体管理制度,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按照每车一司机的要求,每一个用车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开车。班子成员工作用车原则上从分管科室人员选一名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
第三条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并签订租车合同,租车手续完备合法。原则上租用新车(车辆价格不低于9万),年租车费用不超过3、3万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费用从租车单位费用中支出。如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车辆燃油。公用车辆燃油实行加油卡制度,一车一卡,专车专用,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办理,分别考核。考核制度:根据每辆车的型号和车况,考核其百公里耗油量,每月考核一次。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车辆耗油考核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车辆使用。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保证公务用车。机关科室用车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后,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专人签派,司机接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车辆维修。由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维修。程序是:司机提出修车申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字,稽查队由稽查队长签字,检验检测中心由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签字后到各自指定的地点维修。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由各单位负责。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定期保养,及时办理保险、年审等相关手续。因不负责造成损害和损失的,追究司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车辆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详见车辆存放位置图),局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措施,对乱停乱放的给予批评、通报和必要的处罚。
第九条加强节假日车辆管理。放假前,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负责将车钥匙集中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按规定存放,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其他非工作日,车辆也必须到指定位置或车库存放。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第十条全局有重大活动或因工作需要,局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十一条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局机关、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建立车辆及司机档案。
第十二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坏、被盗,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和驾驶人员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出车,费用自理,责任自负。酒后驾车,造成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全年车辆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给予驾驶人员500元奖励。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
1、检修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一次(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每天使用前应由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培训)进行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符合有关GB13955—92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得随意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9、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 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 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 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为全面做好住建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督导、协调管理工作。局属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同时对本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住建系统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单位、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2、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3、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4、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6、负责抓好股室、单位消防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落实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控制指标。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负责对股室、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知识,并针对岗位特点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5、保证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7、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8、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值班制度
各股室、单位每天带班领导要做好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详细记载,及时处理,当班末了事项要及时移交办公室处理。如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安排办理,并督促落实,了解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二)强化消防安全教育
各股室、单位必须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教育干部、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议事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要不定期对重点部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巡检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三)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四)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1、各股室、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股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以建立起来的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OA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 OA系统运行应坚持优化业务办公流程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原则,利用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应符合公司公文管理及其它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企业网建设及OA系统实施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OA系统由总部技术处负责升级、网络维护,保障网络服务器始终在线,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并建立服务器运行日志。
第五条人资处负责OA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检查工作。并经行系统使用的培训。
第六条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相关电子文档的保存,各部门发起流程应有专人负责OA流程的跟进与追踪。
第二章 系统实施的目标
第七条 OA系统的运行是为了达到公司内部无纸化办公及对外信息交流。系统正式运行后,系统所有用户必须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中午的上班后一个小时内,中午和下午下班前一个小时内分别进入系统浏览一次。
第八条 为公司实行信息化战略目标。首先是全面实现公司内部办公无纸化;进阶实现公司成员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办公等。
第三章 系统运行操作管理
第九条 在公司内,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包括打印版)与相同内容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可以将电子文件作为公司内部贯彻执行工作和办理的依据。
第十条 公司内部各类会议通知、有关工作情况通报、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日常请假申请,以及其他只在系统内部需要贯彻的、部署性的、告知性的、事务性的文件等,只通过OA系统传递和办理,不再发送纸质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应熟练掌握OA系统的操作方法,在使用OA 系统处理办公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通过OA 系统发布的信息、发起的协同,OA使用人员视同知晓,应及时登录系统获取办公信息,处理相关业务。
2、公司员工应保证通过OA系统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并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
3、公司员工应保证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的响应时间。网上公文及协同处理流程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如有出差、请假、培训等特殊原因离开时,须通过代理设置功能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
第十二条OA系统公共信息管理实行实名制,不得在OA系统上发布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公告或调查;应避免在讨论区发布私人事务,尊重他人权益及隐私,言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网上办公业务管理规则
第十三条 发文
公司各管理部门发布正式公告,由各部门职员拟稿,交部门主管审核修订后后,提交人资处复核编码,人资处根据文件性质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讨论,通过后文件传递给人资处正式发布并对文件存档,并分发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 收文(包括纸质文件和网发文件)
1、公司收文,总经办收到政府及相关企业、合作伙伴来文后登记,传递给总经办负责人,如需接收办理的扫描后上传OA系统。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公司领导阅示,领导阅览后批示意见,总经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2、部门收文,由部门文员完成收文登记、部门领导拟办、领导批示、转到具体办事人办理自动归档。
3、工作流的建立、变更和注销
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建、变更、注销工作流时,经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资处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流的新建、变更及注销。
第十五条 其他办公事项
1、日常请假
单位人员请休病假、事假或公出,须经OA系统传递填写请假单,并根据情况提交给本部门领导或直接交给公司领导审批,由人资处核实存档。
2、协同办公
公司各部门人员需要传递文件,须用OA与部门内部或其他部门人员、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进行日常的文件的交流和消息沟通。
3、会议通知
召开会议前,由各部门人员填写会议通知或方案,通知相关人员,描述会议相关信息,提交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沟通相关参会人员。需要分管领导以上参加的提交总经办申请。
4、公告调查
由各部门起草公告通知等信息,人资处核定公告内容及格式,核实无误后编号,交由该部门领导审核或直接交领导审核后在办公OA系统上直接发布。
5、新闻稿件登记
由各部门拟稿后交由相关领导审批发稿,稿件刊发后,再交由总经办审核登记、相关领导查阅后,由总经办文档管理员归档。
第五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OA系统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十七条OA系统中公文传输为非涉密电子公文。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司商业秘密机密级以上的公文,仍以纸质文件传递。
第十八条 通过OA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或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文档或公文具有同等效力,除按有关规定必需采用纸质文件存档外,无需打印存档。
第十九条 由人资处负责现有用户、及新增用户的审核、开通,并确认需要开通的人员名单和使用权限。
第二十条OA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使用人员首次登录系统应及时更换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OA系统涉及使用电子印章和人员签名,由人资处统一制作并授权使用,对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
第二十二条 有权使用电子印章和人员签名的人员,应定期更换其密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电子印章及签名在OA系统上(包括OA系统文件打印版)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非OA打印格式纸质打印无效。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有权使用电子签章的管理人员,再请假期间也需要按照本制度要求按时登陆OA系统处理工作,如果确实需要有工作替代人。必须在休假前OA发送工作替代申请到人资处备案。因出差耽搁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委托直接上级代为处理。
第六章 系统维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避免计算机病毒传播和网络攻击保证数据及网络安全,OA服务器应安装防火墙及网络防病毒软件,系统管理员应指导检查本单位操作用计算机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及病毒特征码。
第二十五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每日对OA数据进行本机备份,每周末对OA完整数据进行一次异地备份。
第二十六条 OA系统定时关闭维护时间为:“五一”、“十一”及春节长假期间。
第二十七条 总经办应与软件开发单位签订技术支持协议,确保故障得到及时处理及软件版本升级。
第八章 考核
第二十八条 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并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并将使用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第二十九条 OA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需要一定时间段内回复的,发件人必须注明答复时间,并抄送总经办督导处,并在后续进行2次答复提醒。
第三十条 相关收件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协作部门发出的信息做出及时答复的,未影响工作进行警告一次,对工作造成影响依状况惩处。
第三十一条 OA系统撰文、附件,必须认真确认,有出现错别字及附件格式不对(包含但不限于:附件错误、附件不完整、所附扫描件方向不对等),回复期间要求不准确或漏要求,对于发件人警告一次。
第三十二条 处罚
1.对长期不使用OA系统、不按统一要求提供共享数据;网上办公数据不准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考核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2.侦测、盗用他人帐号和密码,刺探网络配置、服务器配置和数据库信息,造成OA系统运行中断的;遗失或泄露帐号、密码等安全认证信息,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包括事项仍按原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为规范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管理系统、生产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护、监控、备份、安全及故障处理流程,确保系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提升业务处理效率与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系统运维团队及职责
1.运维团队组建:成立专门的系统运行维护团队,负责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团队成员应包括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专员等。
2.职责划分:
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更新及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数据库管理员:负责数据库的日常维护、性能优化、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工作。
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设备的配置与管理,确保网络通畅与安全。
安全专员:负责系统的`安全策略制定、安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与防御等工作。
二、日常运维管理
1.监控与巡检:建立系统监控体系,对系统性能、资源使用情况、网络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人工巡检,记录巡检结果。
2.日志管理:配置系统日志收集与分析工具,定期审查系统日志,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3.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备份系统数据、配置文件及重要日志,确保数据可恢复性。同时,制定数据恢复预案,并进行演练。
4.版本控制:对系统软件、数据库及配置文件等实行版本控制,确保变更可追溯、可回滚。
三、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
1.故障报告:建立故障报告机制,任何发现系统故障的人员应立即报告给运维团队,并详细描述故障现象。
2.故障分析:运维团队收到故障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分析,确定故障原因及影响范围。
3.故障处理:根据故障分析结果,制定并实施故障处理方案,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总结与改进:故障处理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四、安全管理
1.访问控制: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确保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系统资源。
2.密码管理:加强密码管理,定期更换密码,禁止使用弱密码或默认密码。
3.安全审计: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系统操作进行记录与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件。
4.安全培训:定期对系统管理员及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
五、附则
1.制度修订:本制度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2.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金融大厦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监控、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监控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中控室安保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维修工负责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
3.3管理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管理处负责人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
4.1.1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故障发生时,及时通知工程维修工进行维修。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d.在工程维修电协助下,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风机水泵一次。
e.在工程维修工的配合下,每周打扫机房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工程维修工
a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按时进行中控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管理处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每月按时对消防应急器材进行检查并记录。
d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帐、设备卡。
4.1.3管理员
a负责对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协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2管理处主任
a.进行月检。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控室机电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中控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3中控室管理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3.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4.3.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行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应在自动位置。
4.3.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3.5 是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严禁任何人(含中控室管理人员)擅自使用电脑;
2中控室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达到对该消防监控系统能够进行熟练的操作;
3中控室管理人员只允许对已经安装好的监控系统进行日常操作,严禁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尤其是玩电脑游戏。一经查实即严肃处理;
4电脑设备由当班人员进行依次交接,接班人员必须将电脑打开进行检查,如有问题须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则由当班人员负责修理和赔偿;
5电脑由中控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由当班人员负责对其进行清洁保养;
6对经过管理处领导同意后使用电脑的,中控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记录。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zc-11/b08
2、《外来人员登记表》zc-11/b11
一、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二、配备专职网路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配备的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
四、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sp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五、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
六、机房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七、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
八、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九、必须配备制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必须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十一、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神东煤炭分公司企业资产管理(EAM)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2.严禁EAM系统内部用户相互交换使用用户名称及密码。
3.班次及班次人员的调整,由队里计划在系统内进行相应操作。
4.队内所有设备维修活动,包括:日常维修、大修、项修等,及各种物料领取等相关信息,都要以工单方式在EAM系统中完成。
5.所有工单的管理均执行相应的。工单管理流程。
6.计划员必须按要求填写工单,如实记录维修活动各执行环节。
7.7、检修人员对自己所发现的问题均可提出维修申请,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单维修申请表,由MRC审核员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维修。
8.审核员必须每天按时检查自己的INBO*(收件箱)和KPI(关键性能指标),及时处理维修工作申请以及上级MRC驳回的上报申请。
9.制定工单的人员要认真按照维修工作的要求进行工单填写,不得出现工单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现象。
10.人员在执行工单过程中,要按工单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如果发现工单要求与实际工作有差异,差异较大的要及时与计划员沟通,对工单进行调整或重新安排。
11.所有工作所领物料必须凭工单进行领用。
12.所作工单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闭工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业务连续性,特制定本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ERP系统、OA系统、CRM系统、财务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等)的运行、维护、管理、监控及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系统运行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保障安全”的原则,确保系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信息中心作为公司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制定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流程与标准;
2、监控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组织系统的日常维护、升级和备份工作;
4、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5、定期进行系统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
第五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系统操作规范,合理使用系统资源;
2、及时反馈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配合信息中心进行系统的维护与升级工作;
4、加强本部门用户账号与权限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 系统运行与维护
第六条 系统日常运行管理:
1、信息中心应建立系统日常巡检机制,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软件及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
2、记录系统运行日志,包括操作记录、异常报警等,以便追溯和分析;
3、定期评估系统性能,优化系统配置,提升系统运行效率。
第七条 系统维护与升级:
1、信息中心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系统维护与升级计划;
2、在进行系统维护与升级前,应进行充分的'测试与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维护与升级工作应安排在非业务高峰期进行,减少对业务的影响;
4、维护与升级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八条 数据备份与恢复:
1、信息中心应制定详细的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可恢复性;
2、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并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演练,验证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和恢复流程的可行性。
第四章 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 系统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系统访问控制,实施最小权限原则;
3、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4、加强用户账号与密码管理,定期更换密码,防止密码泄露。
第十条 系统稳定性保障:
1、建立系统故障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2、定期进行系统稳定性测试和压力测试,评估系统承载能力;
3、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确保系统快速恢复运行。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信息中心应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 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系统安全事件或影响业务运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负责人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负责人,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n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部门,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7.2.2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3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计算机管理部门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7.2.5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计算机管理部门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 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计算机中心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院长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计算机中心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计算机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管理部门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计算机中心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计算机中心备案,方可使用。
9.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
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9.1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9.3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9.4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9.5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6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9.7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范围
适用于xx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工作内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相关文件
无
6.0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l.发酵工厂的供电保障
对于现代化的发酵生产来说,电既是血液――最基本的能源和动力,又是神经――测量控制信号的载体。可以说,没有电就没有现代化的发酵生产。
现代化的发酵生产是一个连续化的生产过程。生产的各个工序承接前一工序的半成品,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转交下一工序,一环扣一环组成完整的生产线。这种高效率的连续性的生产方式,要求每一工序、每一环节都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任何一个生产环节的中断,都会造成整个生产链条的脱节、瘫痪和停产。
完成其生物发酵过程,必须按预定工艺连续进行。如果意外停电,会造成发酵液变质、菌种蜕化、倒罐、产生废品等。正常生产中的意外停电,往往会造成严重的损失。
而发酵生产特点决定了它易产生发泡、溢料、冲罐、以及跑冒滴漏等情况。且空气潮湿,污染物多,易造成电器短路、漏电,进一步造成触电或停产等事故。所以生产上一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电器和线路的干燥,经常检查漏电自动断路等自动控制装置是否有效等。另外,根据经验,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保证发酵生产的正常供电
(1)双回路供电;
(2)发电/市电双电源配电;
(3)采用母线分段措施;
(4)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5)采用抽屉式电柜;
(6)采用高可靠性智能化开关。
发酵工厂安全用电规程
发酵工作室内温度较低,湿度大,容易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且污染废物多,泵、鼓风机等电气设备移动性大,经常冲洗容器和地面等,由于这些原因,发酵工厂易发生漏电、短路、停电、触电等事故,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安全用电规程。
(1)漏电触电预防
发酵工作室内温度较低,湿度大,容易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且污染废物多,泵、鼓风机等电气设备移动性大,经常冲洗容器和地面等,由于这些原因,发酵工厂易发生漏电、短路、停电、触电等事故,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安全用电规程。
(1)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
发酵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接零装置、偏电触电超负荷自动控制装置、防水装置等;员工使用的配电板、闸刀、空断器等漏电自动断路控制装置必须完好无损;使用移动的电灯必须加防护罩;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使用的熔断器不得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2)安全送电与断电
用电要申请,用电容量必须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匹配,用电负荷及时间必须与申请要求保持一致;挂有电器维修牌的开关,绝对不允许闭合;送电前必须检查确定设备内和周围是否有人,并发出送电信号;停电后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规范操作漏电触电预防
非持证电气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修电器设备;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任何电气设备在验明无电前,均认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不得用湿手触摸电器;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把电线末端插入插座;严禁使用非工作电炉、电锅等。
(4)电器设备的清扫
清扫电器设备,必须在确认断电后进行;清洁时,严禁用水冲刷电器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