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汇编五篇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通用5篇)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1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2、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3、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4、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5、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6、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7、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8、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2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3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4

一、人数加、减分

人数加、减分这项政策的制定,决策人考虑的是教师的工作量问题,我们认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学生的多少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一、人数的多少不是教师甚至学校能控制的,我们也很不愿意自己的学校、自己的班级人数少。而教的人数多只不过是仅在作业批改,课业辅导上增加点量而已。

第二、大班额的班级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镇区或镇区附近,地理位置优越,教师上班路途近,教师比较向往的极少数学校,而小班额大多处在教师上班路途较远,教学条件比较差的偏远学校。而恰恰就是这些教师支撑着乌丹镇总校近三分之二的学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学,九分地小学,工作日期间早晨恐怕六点钟就得起床,准备上班,而路途近的学校教师这个时间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练时间,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无暇顾及,每个月还得支付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的公交车费,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经济上的多重负担,但他们无怨无悔,她们何尝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学校多教几个孩子呢,如果谈工作量到底哪一个学校或哪一个班级、哪些教师的工作量大呢?

为此我校对班级人数加、减分这项制度建议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话取消人数加、减分这项规定;

二是如果取消这项规定对总校质量检测有着极其深远影响,那么我们建议提高加分的人数上限为45人,国家标准班额,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减分人数的下限为15人,农村小学普遍班额,十五人以下再减分。

二、学困生成绩的计算

学困生成绩的计算,是几年来一直困扰着教学奖惩的难题,但几年来我们一直感觉到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人造学困生的出现,一个班级十几个人竟然有三、四个学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还得奖;一个班几十人竟然出现五六个学困生,不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学科还是不同一个人,20分以下的.却恰恰是本学科不合格人数,准确无误,一个班级或者一个学科出现五六个学困生竟然有资格得奖,可见一斑。有些班级、有些学科的确存在着少量的学困生,而且教师千方百计提高他的成绩,恰恰考试不合格而且成绩在20分以上,不仅不得奖,有时一不留神还挨惩,困惑。最近总校教务处又重新修订了关于学困生的成绩计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为学困生加分的因素,我们感觉这有可能又是对学困生制造者的纵容,制造的学困生当然有提高的空间,而真的学困生,提高的空间微乎其微。

为此我校建议奖惩制度在学困生的计算上,着眼点应放在学困生率上和学困生质量上,这样教师才能不歧视学困生,促进教师关爱学困生,这样对学困生才是公平,也会有效地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

一是、减分。成绩的计算应该在总成绩中减去不合格人数,有一个不合格的减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这样使学困生多的班级肯定得到惩罚。使教师千方百计抓教学,而不是千方百计造学困生。

二是、加分。对差生成绩接近合格线的给予适当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绝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总校最大班额基数计算。这样确保教师关爱学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完毕后,统计好各班级的不合格人数,进行比较后,减去各班级中最少学困生数,再计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后再减去贫困生率。

四是、取消学困生的所有规定,按班级实有人数计算成绩。人数的计算按总校下拨经费的人数为准。

五是、总校考核成立考核组确定智残学生。

六是、对新收学生采用增加合格率的办法,班级每新收一名学生加2%的合格率分数。

私立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篇5

一、教学质量奖

1、毕业考试:

(1)统考科目(语数外)各项目(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合计九个小项全部获全县第一,则奖励语数外老师每人500元;

(2)若达不到第一款要求,则按照单科小项全县第一,每小项奖励相关任课教师100元,两项第一奖励200元,三项第一奖励300元。获全县第二名按80%计算奖金。

(3)班主任参与管理协作,若班主任所教科目未能获奖,班主任应获得该班其他学科壹名教师的最高奖项的管理奖。

2、肄业班县级统考(指县里调考年级)

(1)调考科目(语数外)各项目(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合计九个小项全部获全县第一,则奖励语数外老师每人300元;

(2)若达不到第一款要求,则按照单科小项全县第一,每小项奖励相关任课教师80元,两项第一奖励160元,三项第一奖励240元。获全县第二名按80%计算奖金。

(3)班主任参与管理协作,若班主任所教科目未能获奖,班主任应获得该班其他学科壹名教师的最高奖项的管理奖。3、各年级提高奖(指毕业班会考和县里调考年级)

(1)提高奖:任课教师所任班级“平均分相对值”每提高1分奖励50元。计算方法为:(本学期班级平均分—本学期校年级平均分)—(上学期班级平均分—上学期校年级平均分)的提高值。

二、县运会名次奖(奖体育组):

在县运会中,按照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共两个集体名次),获一个全县第一名奖励800元;获县第二名奖励600元;获县第三名奖励400元。其他名次不奖励。

三、文艺调演集体节目奖(奖该节目组)

县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150元。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300元。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国家级: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

四、教学比武以及其他高级别比赛(获奖者与指导组老师各占50%计奖)。

县级:一等奖200元;市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省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五、其他奖励

1、校级竞赛:文艺汇演团体第一奖150元、第二奖120元、第三奖100元、第四奖80元。体育比赛只奖一、二名,分别奖100元、80元,三、四名奖60元。其他比赛视情况给学生奖状或奖品,给予老师精神奖励。

2、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比赛:只奖团体第一或单项一等奖(见证书或获奖通知、文稿原件),获团体第一奖励200元;单项一等奖按获奖个数计算,一个奖20元。不重复奖励,即奖励了团体第一就不再奖励单项一等奖。其他名次不奖励。

3、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市级竞赛:团体第一奖励300元,第二奖励150元;单项一等:一个奖励30元。单项二等:一个奖励15元;其他名次不奖励。

4、老师获县、市、省(论文类)一等奖,分别奖励30元、50元、80元;市、省二等奖,分别奖励30元、50元;省三等奖,奖励30元。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国家正规刊物发表的作品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励;第4项赛事评审费由参赛人自己承担)。

5、其他自发参赛或不是代表学校参赛的比赛,学校一律不奖励。

6、班级财产:期末检查完好无损奖50元(不定评奖班级个数)。

六、同一参赛项目参加多级比赛获奖的,只奖一次(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以上奖项均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所有奖励经县财政审核通过才能发放。

处罚部分

一、学校财产:

1、损坏玻璃自行补装好或照价赔偿;

2、损坏或丢失门锁自行购买或照价赔偿;

3、丢失电视机、录音机、影碟机、幻灯机照价赔偿;丢失风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课桌椅按每套80元赔偿。

二、教师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因违纪违法受到上级下文处分的,取消以上各款当年所有奖励。

三、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其它学校财产:期末检查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以上奖惩方案报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